
江苏省无锡市人才安家费申请说明.doc
7页安家费申请说明业务说明:在海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才,在本市购房并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下同),给予 50 万元的安家费,每年支付 20%;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3 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才,在国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到海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工作或学习 2 年以上,取得一定业绩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给予 30万元的安家费,每年支付 20%受理部门:无锡市外国专家局(无锡市人事局国际交流合作处)申办时须提供材料: 一、来锡落户并就业人才 1、《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工作安家费申请表》一式 4 份 2、《留学人员来锡工作证明书》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学术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市户口证明( 2006 年 7 月 4 日以后户口迁入无锡)5、在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工作单位证明书、证明人情况、证明人联系方式等) 6、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申请人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拥有人,购房时间在 2006 年 7 月 4 日以后,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只能有一方享受安家费补贴) 7、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5 年以上工作合同复印件 二、“530”领军型创业人才 1、《无锡市人才发展资金个人申请表》一式 3 份 2、申请人本人学术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创业园区管理部门对企业运营情况(注册落户一年以上)的综合评估报告 5、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申请人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拥有人,购房时间在 2006 年 7 月 4 日以后,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只能有一方享受安家费补贴) 6、本人护照复印件申请流程图: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受理并审核材料报经主管部门核准材料不符合要求进行补正告知重新申报联系人: 唐鹏联系:0510-82853850 联系邮件:wuxiwaizhuanju@附件: 《海外高层次来锡工作安家费申请表》《无锡市人才发展资金个人申请表》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工作安家费申 请 表姓 名 单 位 主管单位 申请市人才发展资金发放安家费 申请日期 无 锡 市 人 事 局 制填 表 须 知符合《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 (锡委发[2006]62 号文)及其实施细则(锡委办发[2007]84 号文)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申请安家费时填写此表。
填写时须注意:1、请用钢笔认真填写,字体工整,字迹清楚并易于辨认;2、要按各栏目的具体要求详细填写,不够填写时可在后面附加页中续写,并在附页左侧栏目上注明相应的页码、栏目3、本表一式三份姓 名 性 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最高学历(学位) 留学国别国外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本人照片出国前工作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获何国家长期(永久)居留权持何国护照 号 码 加入何国籍英文国外工作单 位 中文 职位姓名 工作单位国外经历证明人情况 职务 联系方式出国日期 回国日期在锡通讯地址( 户 口 所 在 地 地 址 )现任职位联系 E-mail与现单位签订合同年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配偶姓名 配偶学历留学人员情况配偶毕业院校 配偶工作单位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何单位工作或学习职 务(职称) 取得学历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国有、集体、私营合资、外资、其它单位地址 主管区(局)是否注册于开发区内(如是请注明开发区名称)所在单位情况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申请依据申请安家费情况申请金额(万元)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批准金额(万元)市人事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无锡市人才发展资金个人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申请人学历 学位 专业职称申请金额 单位性质资金申请事 由主管部门意 见 年 月 日职能处室审核意见分管领导意 见市人事局审核意见年 月 日市财政局资金拨付审核意见年 月 日备 注此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请将单位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联系人及填在备注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