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教学成绩质量评价暂行方法.docx
3页教师教学成绩质量评价暂行方法 一、评价目的 1.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促进课题教学质量的提升,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使教师获得综合性的教学反应信息,以便及时地改良教学,同时为教师考核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 2.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在校内担负课堂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所担负的每一个班级的每一门课程(外聘和柔性引进教师不参评) 三、评价分档 完成过程评价后,由各学院开展统计汇总全校本学期课程最终按照由好到差五档按比例开展划分,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本学院的全部教师评价汇总结果依据比例开展认定 四、评价方法与程序 (一)学生评价(占总评的. 1.学生评价工作由各学院(部)学工办负责以班级为单位,全体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本班任课教师的相应课程开展认真评价;重点从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开展评价 2.评价结果由教务管理系统软件自动计算处理。
学生评教安排在每学期第15—18周集中开展,学生通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见附表1)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学习感受开展评价 (二)各学院(部)评价(占总评的 1.各学院(部)评价组抽查讲稿或教案、作业本、学生学习情况登记册、考勤表、调停课等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开展评价并可参考班主任意见 2.学院(部)评价工作组根据本单位教学“三查”(期初、期中与期末)结果和教师上交资料情况记录等,对本单位的每一位任课教师每一门课程开展评价,评价时填写《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学院参考用表)》 五、其他说明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最后一档10%的教师,学院(部)应敦促其改良,并做好相关的培训、帮扶工作 3.凡教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出现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学事故的,该门课程学期末直接进入最低档 4.本方法自印发之日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 3 页 共 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