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电厂燃料成本核算(摘)解析.ppt
37页火电厂燃料成本核算 周慧芹 2019/11/25 内容大纲 入厂燃料成本核算 入炉燃成本核算 燃料估价 燃料成本分析 经验之谈 预备知识 中电投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中电投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燃料成本财 务核算指导意见》 入厂燃料成本核算 原则:分批进厂,分批检斤检质,按质论 价, 分批结算 关键:按质论价,同质同价 目标:优化调运,做好量、质、价管理, 减少亏吨、亏卡,提高质价相符率 燃料购入成本核算内容 燃料购入成本是指电厂购入的燃煤、燃油、燃气等燃 料到达并卸载到储存场所(煤场、油罐、储气罐)所发生 的可归属于燃料的费用(不含可抵扣的税金)其中:电 煤购入成本主要包括: 采购价款 运费 中转港港杂费 燃料服务费 运输损耗 二次费用 电煤购入成本 采购价款:指电厂采购电煤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不包 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一般指车板价 运费:指自电煤合同发站运至电厂到达站(码头)前所发 生的运费,包括从第一、第二等中转港运至电厂到站(码 头)发生的运费,含铁路运费、公路运费、水路运费 中转港港杂费:按规定向中转港口支付的费用 燃料服务费:按规定向上级燃料管理部门支付的燃料服务 费(不包括由区域燃料公司统一采购并通过加价在增值税 发票中收取的燃料管理服务费,此种方法收取的燃料管理 服务费应包括在采购价款中)。
运输损耗:按集团公司规定定额内运损(铁路和公路为 1.2%,水路、水陆联运为1.5%,中间每换装一次增加1% )与合同规定运损孰低的原则确定定额内运输损耗直接 减少实收数量,不得调整金额 电煤购入成本—二次费用 二次费用: 指电煤从电厂到达站(码头)运至并卸载到设计煤场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 ①不属于电厂产权的铁路线、到达港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使用中发生并支付给 外部相关单位的费用,如铁路、到达港、码头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的租赁 、大修、维修、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 ②煤炭接卸、转运等租赁设备发生的费用; ③按照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或合同(协议),铁路部门收取的取送车费、延时 服务费等费用; ④到达电厂站(码头)后至电厂煤场间发生的短途倒运费,如没有厂内专用 线的电厂、火车卸车后用汽车倒运到煤场发生的费用、从码头运输到煤场发 生的费用; ⑤到达电厂站(码头)委托具有地市级以上检测资质机构化验、计量所支付 的煤质检测、计量费等; ⑥对轨道衡、汽车衡以及化验设备发生的定期或不定期校验、检验、测试而 发生的费用; ⑦雇工进行煤炭接卸等发生的劳务费用(含冻煤卸载所发生的劳务费用)、 煤车和煤船清扫费用等。
⑧委托省级以上电煤质检中心开展技术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电煤购入成本—二次费用 下列几类费用不应当包括在燃料存货成本中,在其发生时分别确认: ①自有设备(设施)的购建以及大修、维修、维护、保养、运行等发 生的费用,自有设备(设施)主要指自有铁路、港口、码头等设施和 设备以及煤场接卸设备、数量质量验收设备等与燃料相关的自有设备 自有设备购建属于资本性支出,自有铁路等其他自有设备大修、维 修、维护、保养等费用作修理费或材料费等费用反映,不计入燃料购 入成本,自有铁路维护费用不在“铁路维护费”反映; ②煤场管理费,指电煤卸载到设计煤场后所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煤 场平整、煤沟清理等,列入“其他费用-煤场管理费”核算; ③燃料系统代运行费指新体制电厂将燃料接卸、燃料生产运行、煤场 管理等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其中委托燃料生产运行 、接卸及煤场管理发生的费用,在“委托运行费”中反映;委托采制化 支付的费用作为二次费用在电煤购入成本反映; ④燃料调运、驻矿等燃料管理相关人员的催煤旅费、驻矿费、招待费 等管理类费用一律不准在燃料成本中核算,应在生产成本-其他费用 的相关明细科目中核算。
燃料业务核算(燃料部门) 包括数量核算、质量核算、采购费用核算 (包括煤炭计价审核、运价及附加费审核 、到厂费用审核等)耗用数据一般由计 划部门管理审核的依据: 合法性审核 合理性审核 真实性审核 审核依据—断定标准 合法(规)性审核 提供票据凭证是否齐全;票据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是否符合合同协议规定 合理性审核 所定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运费、杂费 的计算是否符合规章或合同约定;其他附加及收费是否符 合文件或合同约定 真实性审核 提供数据(包括外部和内部)是否准确真实(例如一 般一个车皮不超过65T左右,若记录70T以上就有可能不 真实;反映情况是否真实(例如绕道运输收费是否真的绕 了道);数据计算有无错误;到厂验收后,质价是否相符 ,数量是否亏吨等,对亏吨亏卡必须进行索赔 影响煤炭成本的两个主要因素 公式:总价款=重量单价 重量一般以到厂轨道衡(地中衡)计量为 准,检斤率必须达到100%,衡器必须定期 通过国家计量监督部门的校验 单价由煤质决定,当前,煤炭结算有三种 方法确定煤质,即:矿方采制化、到采制 化和商检 影响价格的关键 控制入厂燃料成本的关键是把好入厂煤 炭的检斤检质关,切实做到质价相符。
例 如:一批淮南矿的煤5000吨,以矿方质量 数据结算,矿方化验5500大卡/千克,价格 是660元/吨,若到厂验收质量为5300大卡/ 千克,则双方热值差200大卡/千克,将影响 入厂标煤单价31.7元/吨,该批煤影响成本 15.8万元,这个影响是相当大的 电煤按质论价的指标 • Qnet.ar 收到基地位发热量; • Vad 空气干燥基挥发份 • St.ad 硫份 • Mt.ar 水份 注意:基准不同,指标量就不同,不同 基准的指标可以换算 燃料管理系统流程图 订货 矿发运输到厂数量 验收 质量 验收 煤场 管理 合同 业务 核 算 矿方托收 使用 统计核算决策 承付 会计核算 核算燃料成本应遵循以下一般规 定 正确核算 实际成本核算 合理估价 燃料存货的清查盘点采用实地盘存法 燃料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合理分配 成本核算方法一致性 燃料耗用成本核算 燃料耗用范围 • 生产用燃料 • 非生产用燃料 燃料耗用的计量及计价 燃料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合理分配、负担 燃料耗用范围——生产用燃料 ①发电、供热正常运行(包括点火、并机、并炉 )耗用的燃料及助燃用油; ②生产厂房防冻耗用的燃料; ③卸煤暖室、卸油、上油加热耗用的燃料; ④机炉小修、临时检修、事故修理后烘炉、点火 、暖机耗用的燃料; ⑤发电机调相运行耗用的燃料; ⑥燃料全过程管理规定应列入入炉煤成本的其他 费用。
燃料耗用范围——非生产用燃料 ①机炉进行大修或技术改造后,从点火到带负荷前所耗用 的燃料; ②做热效率试验或其他试验的机组,在试验期间由于变化 调整操作,超过该机前五天的平均实际煤耗而多耗用的燃 料; ③新机在未移交生产前发电供热所耗用的燃料; ④基建、技术改造等工程施工所耗用的燃料; ⑤自备机车、船舶、运输机械所耗用的燃料; ⑥对外销售的燃料; ⑦储存燃煤发生的定额内损耗(储存损耗)及运输、储存 过程中的超定额损耗和其他非正常损失; ⑧其他按规定不应计入发电、供热耗用的燃料 燃料耗用的计量及计价 入炉煤耗计算以正平衡方法为主,反平衡法校核 燃料耗用平均单价应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 1、耗用(调出)平均单价(元/吨)=(月初结存燃料 实际金额+本月结算燃料实际金额+本月暂估燃料金额-上 月暂估燃料金额)(月初结存燃料数量+本月结算燃料 实际数量+本月暂估燃料数量-上月暂估燃料数量) 2、耗用(调出)燃料金额(元)=耗用(调出)量燃 料耗用平均单价 3、月末库存燃料结存金额=期初结存金额+本月购入金额 -发电、供热耗用燃料金额-其他耗用金额-调出燃料金额 -储存损耗金额 月末燃料暂估、耗用与结存金额计 算表计算程序 1、期初库存数量和金额取财务账面数 2、上月暂估数量和金额去上月财务账面数 3、本月采购数量和金额去本月燃料10表数量和不含税金额 4、本月耗用数量:生产耗用和非生产耗用取计划部门的生产月报数量 5、本月结算数量和金额去本月计入燃料存货账面的数量和金额,包括结算当月煤量和结算 以前月度煤量以及杂费 6、本月暂估数按燃料部门提供的暂估金额和数量入账,这里注意一个数量平衡公式:本月 暂估数量=本月采购数量-本月结算数量+上月暂估数量 7、计算耗用加权平均单价:耗用加权平均单价=(本月结算金额+本月暂估金额-上月暂估 金额)/(本月结算数量+本月暂估数量-上月暂估数量),生产耗用和非生产耗用均用 这个一个单价 8、计算耗用金额:耗用金额=耗用量*耗用加权平均单价 9、计算月末库存:期初库存-本月采购-本月耗用=月末库存 10、若存在库损时,库损金额=库损数量*耗用加权平均单价,计入生产成本-其他-储存损 失 11、若存在水分差时,直接冲减月末库损数量,不影响金额 12.水分差调整煤量仅影响最后月末账面库存,不能作为耗用量统计,而且与库损的处理不 同 13、最后月末账面库存量=期初库存-本月采购量-本月耗用量-库损量-水分差调整量 14、最后账面库存金额=期初库存-本月采购-本月耗用-储存损失 燃料暂估—难点 估收程序 估收方式 估收内容 按指导意见办,下面详细讲解 估收程序 燃料管理部门负责估价、内部监审部门审 核、财务部门确认、分管领导批准、财务 部门入账 燃料管理部门提供《月末燃料暂估情况表 》和《全月进厂煤情况总表》 内部监审部门每季度审核一次,具体月份 为: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元月1日 ,即做季度财务快报前审核 估收内容 采购单价的确定:1、有合同、化验单已出—实际 估收;2、有合同、化验单未出—按合同要求质量 估收;3、暂未签订合同—最近一次结算价格估收 (或同区域同品质最新煤价);4、新供应商同时 无合同—参照同区域同类煤种煤质估收(原则上 该类供应商不能先发煤再签合同); 数量估收:根据合同约定(矿发为准或入厂验收 为准) 运行和二次费用:最新记录23 估收方法 满估满冲 同区域同一矿点同一月份合并估收 验收煤质低于合同要求的最低煤质的,单独估收 按到厂价签订合同的,价款和运费合同估收 数量等式:当月进厂当月未结算的暂估煤量与当 月进厂当月已结算煤量之和必须等于《全月进厂 煤情况总表》的当月进煤总量,该数量同时必须 等于电生16-1表数量,口径必须一致(剔除扣矸 石、运输损耗等不属于入厂验收的数量) 燃料成本分配 发电用燃料与非发电用燃料必须分开核算 热电联产按发电、供热实际耗用的标准煤 量比例分摊 燃料盘点和库存成本核算 确定合理、经济库存 逐月调整入炉煤和入厂煤水分差 水分差调整煤量=实际入炉煤量[1-(1-当月入炉 煤平均收到全水分)(1-当月入厂煤平均收到全 水分)] 盘点前账面库存量=上月末库存量+当月实收量-发 电、供热实际耗用-其他耗用-调出量+水分差调 整煤量。
月度储存损耗应控制在日平均存煤量的0.5%以内 燃料成本核算实务中需要注意的 问题 价款中可抵扣税计算:煤价不含税金额增值税税 率=可抵扣进项税 运费税抵扣计算:可抵扣运费7%=可抵扣运费 税;可抵扣运费-可抵扣运费税=进成本运费 可抵扣运费种类:可抵扣运费包括西延线运费、 宁西运费、京九运费、支线加价、京九分流费等 ,国家会定期公布,需要自己平时搜集整理,铁 路建设基金可以按7%的进项税率抵扣;其他运费 包括印花税、取送车费、中转作业费、保价费、 电化费、发站装卸费等作为杂费处理,不能抵扣 运费税 燃料成本分析 燃料相关指标的换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