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刑法导学讲义.pdf
36页万国教育 刑法导学课程资料 20152015 年司法考试刑法授课提纲年司法考试刑法授课提纲 蔡雅奇蔡雅奇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刑法蔡老师刑法蔡老师 公共帐号:刑法天下(公共帐号:刑法天下(xingfacaiyaqi)xingfacaiyaqi) 刑 法 学 总 则 刑法 概说 刑法学刑法学学科学科知识知识体系体系 刑法的渊源、属性——普通刑法、特别刑法、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解释——解释效力、解释方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刑法平等、罪刑适应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犯 罪 论 犯罪的特征——法益侵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分类——理论分类、法定分类 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构成的属性、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犯罪构成——违法性构成要件、责任要件 修正犯罪构成——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共同形态 罪数形态——一罪形态、数罪形态 刑 罚 论 静态刑罚——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量刑制度——累犯制度、自首制度、立功制度、数罪并罚制度、缓刑制度 行刑制度——减刑制度、假释制度 刑罚消灭——时效制度、赦免制度 分 则 分则 概述 分则结构——罪名、罪状、法定刑 法条竞合——竞合类型、适用原则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人身权利罪 侵犯财产权利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万国教育 刑法导学课程资料 犯罪构成 责任要件 违法性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符合性 违法性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 其他违法阻却事由 紧急避险 正当业务行为 被害人承诺 自救行为 法令行为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责任过失 有责性阻却事由 主观构成 要件符合性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责任故意 对象错误 打击(方法)错误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二二阶层犯罪论体系阶层犯罪论体系 不作为 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实行行为 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特殊身份 单位犯罪 对象错误 打击(方法)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违法性认识错误 缺乏期待可能性 法定符合说法定符合说 事前故意(结果推后实现) 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万国教育 刑法导学课程资料 目录 专题一 刑法的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 .......................... 1 专题二 构成要件要素 ...................................... 3 专题三 违法性构成要件(构成要件符合性) .................. 3 专题四 违法性构成要件(违法性阻却事由) ................. 7 专题五 责任要件(主观构成要件符合性) .................... 9 专题六 责任要件(有责性阻却事由) ....................... 10 专题七 犯罪未完成形态 ................................... 10 专题八 共同犯罪 ......................................... 11 专题九 罪数形态 ........................................ 13 专题十 刑罚论(刑罚的体系、裁量、执行和消灭) .......... 16 专题十一 财产性犯罪 ..................................... 24 专题十二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28 万国教育 刑法导学课程资料 1 专题一专题一 刑法的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解释按效力划分,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其中前两个为有权 解释,第三个为无权解释。
刑法解释按方法划分,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后者又包括扩大解释、缩小解 释、当然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 一、扩大解释(扩张解释)一、扩大解释(扩张解释) 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 于是扩张字面含义, 使其符合刑法 的真实含义 扩大解释是对刑法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 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 否则, 就属于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 提示注意 1 1、一般而言,扩大解释,从解释的内容来看,仅仅是法条用语的概念扩张,没有超出 用语的可能含义,没有逾越概念位阶从解释的实质标准衡量,符合刑法的目的,没有超出 公民可预测范围 虽然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 但这并不意味着扩大解释的结论都 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2、类推解释是指违背刑法目的和公民可预知性、逾越刑法条文用语含义、将法条的内 容不当地扩大到“相类似”的行为类推解释本身逾越了法律用语的含义,违反罪刑法定原 则,是不允许的 3、罪刑法定原则允许扩大解释和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但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 推解释 归纳总结 1 司法考试中常见的扩大解释条文: (1)刑法第 49 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 适用死刑” ,其中, “审判的时候”应扩大解释为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非仅仅指 法院审判阶段。
“怀孕的妇女” ,不仅包括正在怀孕的妇女,而且包括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前, 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妇女,还包括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 审判的妇女; (2)刑法第 341 条“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罪”中的“出售” ,应扩大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 (3)刑法第 196 条“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 ,应扩大解释为“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 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 (4)刑法第 347 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的“贩卖” ,应扩大解释为“出售、 为出售而购买、居间介绍买卖”三种行为; (5)刑法第 116 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是“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对这里的“汽车”应作扩大解释,包括大型拖拉机; “电 车”也应作扩大解释,包括电瓶车和缆车 二、缩小解释(限制解释)二、缩小解释(限制解释) 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通常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 于是限制字面含义, 使其符合刑法 的真实含义 归纳总结 2 司法考试中常见的缩小解释条文: (1)刑法第 111 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 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 ,应缩小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 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 (2)刑法第 263 条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之一“入户抢劫” 的“户” ,应缩小解释为“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
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 搭建的工棚等,一般不能认定为“户” (3)刑法第 312 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 收益罪中的“犯罪” ,应缩小解释为“既遂犯罪” 因此,行为人在原犯罪人既遂前故意参与 的,应认定为共同犯罪,不能再认定为本罪 万国教育 刑法导学课程资料 2 三、当然解释三、当然解释 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 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即所谓的“举轻以明重”和“举重以明轻” 归纳总结 3 司法考试中常见的当然解释条文: (1)根据刑法第 240 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属于本罪的加重处罚情形,那么,以出卖为目的,抢劫、抢夺 婴幼儿的行为,自然属于本罪的加重处罚情形; (2)根据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的规定,既然 盗窃银行金融机构和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的行为已经被取消了死刑,那么,盗窃一般财物,即 使数额再大,也不得判处死刑 四、反对解释四、反对解释 是指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描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
例如,根据刑法第 50 条 的规定,死缓犯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那么,没有满二年的就不得 减为无期徒刑,此即反对解释 五、补正解释五、补正解释 是指在刑法文字发生错误时, 纵观刑法全文加以补正, 以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例如,刑法第 63 条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 刑罚”中的“以下” ,与刑法第 99 条的“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中的“以 下” ,存在矛盾,通过补正解释,对第 63 条的“以下”应解释为不包括本数在内 六、体系解释六、体系解释 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 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 阐明其规范含义的解释 方法 归纳总结 4 司法考试中典型的体系解释:刑法第 263 条的抢劫罪和第 264 条的盗窃罪都将以“金 融机构”为犯罪对象的行为规定为该罪的加重处罚情形那么,这里的“金融机构”就应当 做相同的理解因此,既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抢劫银行金融机构”解释为“抢劫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本、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 ,那么,作为盗窃罪加重处罚 情节的“盗窃金融机构”也应当做上述理解,以保持刑法用语的一致性,此即为体系解释。
七、罪刑法定原则七、罪刑法定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 要求罪和刑都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时, 不仅仅看行为有什么 样的社会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危害后果是否严重, 关键要看该种行为构成犯罪有无法律的明文 规定,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定标准 2、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 :即犯罪及其惩 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 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 :即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判例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 刑事司法也应当以成文法为准,排斥习惯法 (3)禁止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 ,即对 刑法应严格适用和严格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4)刑罚法规的适当(确定的罪刑法定) : 即刑罚法规应当明确、确定和适当,禁止不确定刑,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提示注意 2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和尊重人权主义 民主主义, 是指由人民选举产生 的代表组成立法机关来制定刑法,即刑法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刑法一经制定,便由司法机 关适用,司法机关适用刑法的过程,也是实现人民意志的过程。
尊重人权主义要求,法律必 须使国民产生安定感,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即国民对法律有预测可能性 这就要求事先有成文法的规定,反对刑法溯及既往,并且法律规定必须是明确的,而不是含万国教育 刑法导学课程资料 3 混的 专题二专题二 构成要件要素构成要件要素 提示注意 1 1、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如行为、结果、行 为对象等; 2、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说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如故意、过失、 目的等 提示注意 2 1、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即为与构成要件要素相对应的客观事实,只需要进行事实判 断、知觉的、感性的认识即可确定的要素,即不需要法官进行价值判断即可断定的要素如 刑法第 320 条所规定的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客观要件为“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