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证法逻辑原理孙贤忠(精品).doc
7页反证法逻辑原理即证“完备性前提下的原命题的逆否命题”作者:孙贤忠(湖南省长沙市第七中学 邮编:410003)【摘要】:阐明反证法的定义、逻辑依据、证明的一般步骤、种类,探索其在中学数学中的应用这实际上就是在证“完备性前提下的原命题的逆否命题”了一个命题:若A则B为真,这只是简洁的形式,因为若A则B为真,其本身就还含有所有的已知定义,定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乃至正确的逻辑推理等等一切必须为真的系统性条件为真,否则绝不可能推出结论B为真关键词】:反证法 证明 矛盾 逆否命题一 反证法出现反证法(Proofs by Contradiction,又称归谬法、背理法),是一种论证方式,他首先假设某命题不成立(即在原命题的条件下,结论不成立),然后推理出明显矛盾的结果,从而下结论说明假设不成立,原命题得证反证法常称作Reductio ad absurdum,是拉丁语中的“转化为不可能”,源自希腊语中的“ἡ εις το αδυνατον παγωγη”,阿基米德经常使用它 二 反证法所依据的逻辑思维规律 反证法所依据的是逻辑思维规律中的“矛盾律”和“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为真,至少有一个是假的,这就是逻辑思维中的“矛盾律”;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假,简单地说“A或者非A”,这就是逻辑思维中的“排中律”。
反证法在其证明过程中,得到矛盾的判断,根据“矛盾律”,这些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为真,必有一假,而已知条件、已知公理、定理、法则或者已经证明为正确的命题都是真的,所以“否定的结论”必为假再根据“排中律”,结论与“否定的结论”这一对立的互相否定的判断不能同时为假,必有一真,于是我们得到原结论必为真所以反证法是以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和理论为依据的,反证法是可信的反证法是“间接证明法”一类,是从反方向证明的证明方法,即:肯定题设而否定结论,从而得出矛盾法国数学家阿达玛(Hadamard)对反证法的实质作过概括:“若肯定定理的假设而否定其结论,就会导致矛盾”具体地讲,反证法就是从反论题入手,把命题结论的否定当作条件,使之得到与条件相矛盾,肯定了命题的结论,从而使命题获得了证明在应用反证法证题时,一定要用到“反设”,否则就不是反证法用反证法证题时,如果欲证明的命题的方面情况只有一种,那么只要将这种情况驳倒了就可以,这种反证法又叫“归谬法”;如果结论的方面情况有多种,那么必须将所有的反面情况一一驳倒,才能推断原结论成立,这种证法又叫“穷举法”反证法在数学中经常运用当论题从正面不容易或不能得到证明时,就需要运用反证法,此即所谓"正难则反"。
三 反证法所依据的逻辑基础牛顿曾经说过:“反证法是数学家最精当的武器之一”一般来讲,反证法常用来证明正面证明有困难,情况多或复杂,而逆否命题则比较浅显的题目,问题可能解决得十分干脆反证法的证题可以简要的概括为“否定→得出矛盾→否定”即从否定结论开始,得出矛盾,达到新的否定,可以认为反证法的基本思想就是辩证的“否定之否定”应用反证法的是:欲证“若P则Q”为真命题,从相反结论出发,得出矛盾,从而原命题为真命题反证法的证明主要用到“一个命题与其逆否命题同真假”的结论,为什么?这个结论可以用穷举法证明:某命题:若A则B,则此命题有4种情况:1.当A为真,B为真,则A→B为真,﹁B→﹁A为真;2.当A为真,B为假,则A→B为假,﹁B→﹁A为假;3.当A为假,B为真,则A→B为真,﹁B→﹁A为真;4.当A为假,B为假,则A→B为真,﹁B→﹁A为真;∴一个命题与其逆否命题同真假与若A则B先等价的是它的逆否命题若﹁B则﹁A假设﹁B,推出﹁A,就说明逆否命题是真的,那么原命题也是真的.但实际推证的过程中,推出﹁A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就转化为了推出与﹁A相同效果的内容即可,这个相同效果就是与A(已知条件)矛盾,或是与已知定义,定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等矛盾.这实际上就是在证“完备性前提下的原命题的逆否命题”了。
一个命题:若A则B为真,这只是简洁的形式,因为若A则B为真,其本身就还含有所有的已知定义,定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乃至正确的逻辑推理等等一切必须为真的系统性条件为真,否则绝不可能推出结论B为真这样就有命题:若A则B为真,应该完备成命题:若A且C(定义)且D(定理)且E(正确的逻辑推理)且F(客观事实)以及且……则B于是逆否命题就是:若﹁B,则﹁A或﹁C(定义)或﹁D(定理)或﹁E(正确的逻辑推理)或﹁F(客观事实)以及或﹁……,逆否命题至少有一个,证出一个就可以了在数学的证明中,经常运用反证法在命题逻辑推理中,反证法是证明一个公式是某个前提集合的有效结论的逆否命题设A1,A2,…,Am是命题公式,如果A1Ù A2Ù…ÙAm是可满足的,称A1,A2,…,Am是相容的如果A1ÙA2Ù…ÙAm是矛盾式,称A1,A2,…,Am是不相容的如果要证A1Ù A2Ù…ÙAm ÞC只需证明A1Ù A2Ù…ÙAm ® C是重言式而A1ÙA2Ù…ÙAm ®CÛ Ø(A1ÙA2Ù…ÙAm)ÚCÛ Ø(A1ÙA2Ù…ÙAm ØÙC)由此可知A1ÙA2Ù…ÙAm ®C为重言式,当且仅当A1ÙA2Ù…ÙAm ØÙC是矛盾式。
从而得到如A1,A2,…,Am,ØC不相容(即ØC®Ø(A1ÙA2Ù…ÙAm)这就是A1Ù A2Ù…ÙAm ® C的逆否命题得证 ),则C是A1,A2,…,Am的有效结论因此我们可以把ØC作为附加前提推出矛盾来,从而可以得到C是A1,A2,…,Am的有效结论这种方法称为反证法,也是反证法的逻辑基础例如:﹁B→﹁A为真,就是﹁B且 A且C(定义)且D(定理)且E(正确的逻辑推理)且F(客观事实)以及……→﹁A且C(定义)且D(定理)且E(正确的逻辑推理)且F(客观事实)以及……这就是推出与已知条件矛盾的情形,所以若A则B为真(即原命题为真),当然也可以是另外的情形,如:﹁B且 A且C(定义)且D(定理)且E(正确的逻辑推理)且F(客观事实)以及……则A且C(定义)且﹁D(定理)且E(正确的逻辑推理)且F(客观事实)以及……,这就是推出与定理矛盾的情形,所以若A则B为真(即原命题为真)等等四 反证法步骤:(1)假设命题结论不成立,即假设结论的反面成立若﹁B为真)(2)从这个命题出发,经过推理证明得出矛盾即推出﹁A或﹁C(定义)﹁D(定理)或﹁E(正确的逻辑推理)或﹁F(客观事实)以及或﹁……为真)(3)由矛盾判断假设不成立,从而肯定命题的结论正确。
即A→B为真)五 反证法在简易逻辑中适用题型:(1)唯一性命题(2)否定性题(3)“至多”,“至少”型命题⒈基本命题,即学科中的起始性命题此类命题由于已知条件及能够应用的定理、公式、法则较少,或由题设条件所能推得的结论很少,因而直接证明入手较难,此时应用反证法容易奏效如平面几何、立体几何等,在按照公理化方法来建立起它的科学体系时,最初只是提出少量的定义、公理因此,起始阶段的一些性质和定理很难直接推证,它们多数宜于用反证法来证明 例1 求证 两条直线如果有公共点,最多只有一个 证明:假设它们有两个公共点A,B,这两点直分别是a,b 那么A,B都属于a,A,B也都属于b, 因为两点决定一条直线, 所以a,b重合(这否定了两条直线这个条件)所以命题不成立, 原命题正确,公共点最多只有一个⒉否定式命题,即结论中含有“不是”、“不可能”、“不存在”等词语的命题此类命题的反面比较具体,适于应用反证法例2 为圆两条相交弦,且不全为直径, 求证:不能互相平分 证明:假设弦被点平分, 由于点一定不是圆心,连接, 则有, 即过一点有两条直线与垂直, 这与垂线性质矛盾(这否定了垂线性质定理),所以弦不能被平分。
例3 证明函数y = cos不是周期函数 证明:假设函数 y=cos是周期函数,即存在 T0,使cos= cos 令 x=0,得 T=4kπ (k0, kZ, 不妨设 k>0) 令x=4π,得 = 2m (mN) =mN 但是当k>0时, k< 证明:假设在△ABC内存在一点P,使得过P 点的任一条直线把△ABC的面积分成 相等的两部分连接AP、BP、CP并分 别延长交对边于D、E、F 由假设,S△ABD=S△ADC,于是D为BC 的中点,同 理E、F分别是AC、AB的 中点,从而P是△ABC的重心 过P作BC的平行线分别交AB、AC于M、N,则 , 这与假设过P点的任一条直线把△ABC的面积分成相等的两部分矛盾这否定了题设过P点的任一条直线把△ABC的面积分成相等的两部分)⒊限定式命题,即结论中含有“至少”、“最多”等词语的命题例6 已知函数f(x)是单调函数,则方程f(x)=0 最多只有一个实数根 证:假设方程至少有两个根x,x且xx, 则有 f(x)=f(x2) (xx) 这与函数单调的定义显然矛盾(这否定了函数单调的定义),故命题成立例7 平面上有六个圆,每个圆圆心都在其余各圆外部,则平面上任一点不会同时在这六个圆上 证:题意即这六个圆没有共同的交点。 如果这六个圆至少有一个共同的交点,则连接这交点与每个圆的圆心的线段 中,总有两条线段所成的角不超过60° 这时,这两条线段所连接的圆如果半径相等,那么两圆圆心在对方圆内; 否则,较小的圆圆心在较大的圆之内,这都与已知矛盾这否定了已知条件)例8 若p>0,q>0,p3+q3=2试用反证法证明:p+q≤2 证明:此题直接由条件推证p+q≤2是较困难的,由此用反证法证之 假设p+q>2,∵p>0,q>0, ∴(p+q)3=p3+3p2q+3pq2+q3>8 又∵p3+q3=2代入上式得:3pq(p+q)>6即pq(p+q)>2 ① 又由p3+q3=2得(p+q)(p2-pq+q2)=2 ② 由①②得pq(p+q)>(p+q)(p2-p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