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建设管理[五篇材料].doc
22页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建设管理办法[五篇材料] 第一篇: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建设管理办法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建设管理办法(3.0版) 1目的 为了保障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以交钥匙工程为目标,简化建设环节、提高建设效率、明确建设职责,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行社区、小微支行(以下统称网点)的开发建设3职责 3.1总行零售金融部负责制定网点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3.2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网点岗位设置及人员调配 3.3总行机构建设部负责按照交钥匙工程的标准,牵头组织开展网点装修的设计施工,工作内容包括装修、消防、空调、综合布线、安防、广告(含店招、标识、门楣led)、发电机等;负责指导或实施完成监管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分(支)行开展以上工程施工、安装、验收的组织工作 3.4总行办公室负责按照我行《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牵头组织网点设计、施工、造价单位以及有关家具、设备供应商的入围、招标、采购工作 3.5总行安全保卫部负责审核网点安防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审核施工设计图纸,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6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审核网点综合布线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审核施工设计图纸,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7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审核网点自助设备、网银体验设备配置标准及设备调拨工作 3.8总行计财部负责工程决算审核工作 3.9分(支)行负责网点开发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4工作程序 4.1制定网点发展规划 总行零售金融部根据我行总体经营战略,制定网点发展规划 4.2制定网点建设年度计划 4.2.1总行零售金融部依据网点发展规划,提出年度网点建设计划的可行性意见报董事会审议确定 -15.3.1总行办公室负责选定设计单位 5.3.2总行机构建设部负责按照交钥匙工程的标准,组织设计单位完成网点装修、消防、空调、综合布线、安防、广告(含店招、标识、门楣led)、发电机等工程的设计工作 5.3.3分(支)行负责与设计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配合设计单位完成现场踏勘、设计提资等工作 5.3.4功能区设置 网点功能区包括非现金交易区、自助服务区(包括自助银行区和电子银行体验区)、业务咨询(洽谈)区、客户等候区四个基本功能区组织如有条件可在以上基本功能区的基础上根据社区特性增加特定的功能区1)非现金交易区: 非现金交易区采取开放式柜台方式,根据业务需要设置1-3个非现金柜台;配备计算机终端、打印机、复印机或一体机、保险柜等。
2)自助服务区: 自助服务区配备atm、crs至少1台、直拨客服中心1台、网上银行服务终端或体验机1-2台自助银行配钞间内预留足够空间用于放置监控机柜、网络机柜、ups、保险柜等3)其他功能 根据网点空间实际情况摆放宣传架、资料架、服务价格表、电视机、沙发、饮水机、赠品展示柜等 5.4施工 5.4.1网点按照交钥匙工程的标准进行施工,施工内容包括装修、消防、空调、综合布线、安防、广告(含店招、标识、门楣led)、发电机等 5.4.2总行办公室负责施工单位的选定工作,原则上每一年度组织一次网点建设工程招投标,确定本年度网点建设工程中标单位和中标价福州市区网点装修工程由总行招投标确定的中标施工单位按照中标价负责施工福州市区以外网点装修工程由所在地管辖行参照总行中标价自行选择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5.4.3总行机构建设部负责网点施工管理工作,工程工期不超过30天 5.5竣工验收 5.5.1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竣工验收、安防竣工验收以及综合竣工验收 -3 第二篇:二级支行管理考核办法附件: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二级支行 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分行二级支行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对二级支行的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两方面第三条:在行政管理上,按二级支行所在地域的不同(重庆主城区、远郊区),分别实行一级支行管理模式和分行直接管理模式 第四条重庆远郊区的二级支行,采取分行授权当地一级支行管理模式,主城区的二级支行可根据情况,由分行研究决定采取一级支行管理或分行直接管理模式 原则上,主城区二级支行的管理行成立初期均由分行授权一级支行管理,两年后根据其业务规模、内部管理水平等决定其是否独立由分行直接管理 第五条二级支行的管理实行双线管理,主要包括人员管理、零售业务管理、柜台业务管理、安全管理等管辖支行对上述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分行各相关部门分行按其工作职责对二级支行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第六条二级支行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支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管理; 2、负责支行员工的管理和考核; 3、负责支行各项业务风险、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 4、负责完成分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级支行实行如下工作报告程序 日常工作报告,二级支行负责人向其管辖支行行长报告工作,二级支行会计主管向其管辖支行会计经理报告工作。
重大事项报告,二级支行负责人除向其管辖支行行长报告外,还应向分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二级支行会计主管除向其管辖支行会计经理报告外,还应向分行会计部报告 第八条二级支行的业务范围原则上主要从事零售业务,包括个人的本、外币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理财、保管箱业务 条件成熟的由管辖支行提出申请,分行审批并正式书面授权后,可办理公司结算业务的柜面接单业务,以及分行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转授权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二级支行的人员编制基本配置如下,同时根据支行业务规模情况按《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增加人员配置: 1、负责人:1名; 2、零售客户经理:基本配置3人(兼大堂经理); 3、会计柜员基本配置5人(含会计主管) 第十条:人员调配的权限二级支行负责人及会计主管的任命和调整,由管辖支行上报分行,经分行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执行;辖内会计柜员的跨行调整,由管辖支行上报分行会计部,经分行分管行长审批后执行;其他人员可相互调剂使用第十一条:二级支行的考核原则为“双线考核、适度挂钩,区别对待,循序渐进” “双线考核、适度挂钩”,是指对二级支行的经营管理,分行除了对二级支行进行单独的考核评价外,还将其考核结果与其管辖的一级支行适度挂钩。
“区别对待,循序渐进”,是指区别主城区与远郊区的不同管理模式,制定不同的考核模式原则上,远郊区以合并挂钩考核为主,并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挂钩的时间安排和比例;主城区以独立考核为主,并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脱钩的时间安排和比例 第十二条二级支行的考核根据管理模式不同,实行一二级行不同的考核比例 1、等级行考核一二级支行适度挂钩,为保持现有等级行考核体系的稳定,二级支行在未完全独立前不纳入等级行考核,但二级支行的经营和管理状况与一级支行挂钩 在管理状况考评上,对 一、二级支行进行单独评价二级支行管理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在一级支行管理折算得分基础上加1分;二级支行得分在90(含)-95内的,给一级支行加0.5分;二级支行得分在80(含)-90分内的,对一级支行不再加计二级支行管理分;对二级支行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一级支行折算管理得分0.5分 2在经营状况考评上,因二级支行业务发展重点是零售业务,对一级支行等级行考核,在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和预算执行、人员等考核指标上按成立的时间长短和对应比例加计二级支行的业绩远郊支行按100%加计二级支行业绩,主城区支行加计业绩的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年按100%加计二级支行业绩第二年按70%加计二级支行业绩 第三年视其情况决定二级支行的管理模式后,再定具体方案。
2、预算考核合并计算,双向考核为避免一级支行和二级支行的内部竞争,在预算考核上,二级支行作为独立机构进行单独考核;与此同时,将二级支行的计划任务增加到一级支行,实际业绩合并计算到一级支行进行预算考核 对二级支行预算指标的下达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管理资产增量、网银开户、第三方存管开户、贵宾客户、有效客户新增、中间业务收入、服务等业务指标第十三条:其他考核: 1、预算考核实行津贴奖惩在预算考核上将二级支行负责人纳入津贴奖惩范围,在奖惩上按支行分管行领导标准执行 2、二级支行负责人纳入机构零售负责人考核因二级支行暂不参加等级行考核,在个人绩效和薪酬考核上,对二级支行负责人纳入支行零售负责人统一考核 第十四条二级支行正式开始营运前须经分行合规审计部对支行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同意后方可开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xx支行考勤管理办法附件2-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支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市行本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让胡路支行(包括各分理处)在岗员工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三条支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迟到、早退、旷工 第四条在勤员工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到达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为在勤: (一)经主管领导批准因公到外地出差或离开机关在本市范围内处理公务; (二)经组织委派外出开会、学习、参加调研活动等第五条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加班完成凡因工作性质要求,需常规值夜班或双休日上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不另计加班补休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主管行长批准,并统筹安排,按正常出勤对待加班工作需经本人申请,填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加班审批单》(附件2),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分管行长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按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加班补助 第六条迟到和早退按照支行工作时间规定,员工要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视为迟到;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岗,视为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4次,除扣发效益工资外,批评教育1次;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者擅自脱岗,经批评教育无效,一个月内累计5次或者6个月内累计15次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旷工员工当日无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2小时视同旷工半天;累计达4小时视同旷工1天全天无签到记录者,且未按规定履行准假手续及各类假期期满而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员工旷工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当年旷工累计达3天的,全行通报警告,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者6个月内累计旷工10天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考勤方式及请销假流程 第八条 支行成立加强作风建设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支行考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分理处由分理处主任任组长,支行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副行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综合管理部副行长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客户部经理和网点主任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