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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协议书(10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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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h****0
  • 文档编号:257763124
  • 上传时间: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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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物抵债协议书(1000字)以物抵债协议书甲方(债务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甲方)愿意以其财产抵偿所欠_______(乙方)债务,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下列条款第一条抵债财产甲方同意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辆(车牌照为)抵偿所欠乙方的债务第二条抵债金额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共折价人民币万元,折价款作为抵债金额用于抵偿乙方债权,其余2万元债务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一年内归还第三条财产交付甲方应在本协议书上签字之日起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抵债财产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书交付乙方抵债财产的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出让人仍继续占有动产,但受让人已取得动产的所有权)第四条登记对于本协议涉及车辆登记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变更登记时间第五条费用因抵债财产过户和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及时支付第六条声明和保证甲方声明和保证如下:(一)对于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抵债财产,甲方享有所有权或者合法的处分权;(二)在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抵债财产上,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用益物权等权利负担;(三)对于抵债财产的上述产权归属和权利负担问题,甲方目前没有卷入任何诉讼,也没有任何第三人提出异议;(四)基于抵债财产发生的各项税收和费用,甲方已经缴纳完毕,不存在任何拖欠;(五)本项以物抵债已征得甲方同意;(六)抵债财产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缺陷。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欠缴的基于抵债财产而发生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乙方垫付的,有权向甲方追索,或者扣减相当于垫付金额的抵债金额二)甲方应及时支付因抵债财产过户和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乙方垫付的,有权向甲方追索,或者扣减相当于垫付金额的抵债金额三)因甲方未说明的抵债财产的缺陷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或者扣减相当于损失数额的抵债金额四)出现上述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以物抵债协议第八条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页无正文,双方签字之用)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时间:时间:转让协议书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以雷地址:乌市扬子江路19号乙方:西部绿洲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敏地址:乌市中山路121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拟将其在年月日与新疆中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垦公司)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书》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转让,双方达成如下转让协议:一、年月日,甲方与中垦公司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书》,中垦公司以本协议附件一所列财产交付甲方,以抵偿欠甲方债务19,843,092.56元人民币。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上述《以物抵债协议书》中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转让收到乙方附件一所列抵债财产后,上述抵债财产的所有权即归还甲方所有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中垦公司依照《以物抵债协议书》的约定,将本协议附件一所列财产交付乙方四、乙方收到本协议附件一所列财产后,即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元,上述所列财产的所有权即归还乙方所有五、如第三人对本协议附件一所列财产财产提出异议,由甲方和中垦公司出面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对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乙方在接受中垦公司上述所列财产前应对财产的数量、质量、充分了解,在乙方接受财产后,不再对抵债财产的数量、质量向甲方或中垦公司提出异议七、如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抵债财产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和中垦公司负有提供过户所需文件的义务,办理过户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协议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乙方:新疆西部绿洲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署日期:年月日财产交付收据依据接收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转让协议书,新疆西部绿洲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协议附件一以所列财产进行接收,经查对上述抵债财产的数量及质量均无异议,现予以实际接收。

      接收人:新疆西部绿洲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交付人:新疆中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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