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组件采购监造及性能验收检验规范.doc
5页中电投二〇一二年度第十八批集中采购(光伏电池组件设备)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光伏组件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及性能验收检验一般规范一、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1.概述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材料)进行工厂检验/试验、监造,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2. 工厂检验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必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卖方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零部件的加工、组装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直至出厂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如果在原组件规格型号上有设计变更,卖方须将变更方案实施前书面提供买方,并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可能达到的效果及投入商业运行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3. 设备监造3.1一般要求 买方将对卖方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买方的监造并不免除卖方对设备制造质量任何所应负的责任 设备监造买方派人到现场参加,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在见证前30天内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卖方在产品投料前1周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1周内将生产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卖方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买方允许,卖方不得擅自调换买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卖方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卖方在现场见证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监造代表3.2 监造依据根据DL/T 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及相关行业标准和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3.3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R 点:卖方提供检验、试验记录及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W 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H 点:停工待检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及试验记录买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卖方参加现场见证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7日内不回复卖方,则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卖方不转入下道工序,与买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买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买方监造代表均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手续一式3份,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3.4 监造内容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设备的实际情况,提出监造内容清单序号监造部件编号见证项目见证方式 备注HWR1设备控制2人员、环境3工艺4原材料4.2电池片4.2汇流带与互连条4.3表面玻璃4.4铝边框4.5EVA和背板5组件表面6接线盒和输出电缆7EL测试8电性能试验型式试验9绝缘性能试验10湿漏电流性能试验11环境试验12PCT实验13包装发运注:现场和文件见证均进行抽查见证,故表中W、R点并存GB/T2828-2003《计数抽样检测》标准规定不超过千分之八、不少于千分之三合同中规定抽查比例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4. 设备抽样复验光伏电池组件设备抽样复验即抽查检验是在合格成品中随机抽取0.3%的样品,在卖方实验室进行复查检验,但需要接受买方代表对试验设备的校准和对试验资质的查验复查检验内容一般为缺陷检查及电性能测试和老化试验等抽查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需提供抽查检验所需的人员、技术和设备配合4.1 卖方实验室能力报价人根据自备实验室的试验能力和试验要求提出抽检试验清单5. 报价人实施的试验和检验报价人或制造厂家应当按认定的质量保证程序制造合同设备,并根据内部试验程序实施规定的试验和检验,试验程序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在实施之前,应当向业主或业主委托方提交试验和质量保证程序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包括检验记录,型号测试和/或试验证书报价人应当在设备出厂之前向业主或业主委托方提交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除了质量保证核对清单和试验证书之外,文件中还应包括设备主要部件的详细规范6. 运输和开箱检验6.1 卖方在开箱检验10天之前应通知业主或业主委托方预计到货的时间双方按商定的计划检验时间进行检验如果在运输和/或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短缺,缺陷和损坏,或其他不符合交付设备合同的情况,检验证书应被认作是业主方向报价人对其负责的部分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明6.2 验收检验验收检验按随机地抽取到货批次的20%方法,抽样过程需在买卖双方参与情况下进行验收检验应当至少包括:1 目测检验2 外观检验;3 结构检验;二、性能验收检验1.概述1.1本附件用于对卖方所提供的光伏电池组件(包括对分包外购零部件)进行性能验收检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光伏电池组件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1.2 性能验收检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1.3 性能验收检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或卖方工厂1.4 性能验收检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
检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如检验在现场进行,性能验收检验所需的就地仪表、仪器的装设应由委托第三方提供,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配合;如检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员、仪器和设备等由卖方提供1.5性能验收包括验收检验和试运行两部分2. 试运行(可靠性运行)每发电单元组件的可靠性运行应当通过在太阳辐射强度不低于400W/m2的条件下进行其累计240小时、并无任何会影响长期运行的缺陷的运行来考核在可靠性运行期间发生因电网故障或其他原因,并且不为投标人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的停机不作为不利于卖方的理由这种停机时间不应加进240小时,以确保光伏组件净可靠的运行时间为240小时如果发电单元的组件的可靠性运行因为某个缺陷而中断,卖方应当对此缺陷立即进行修理,该发电单元的可靠性运行应重新计时,直至240小时当每单元的最后发电单元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买方签发该电站全部光伏组件的预验收证书,并确认该单元光伏组件开始进入质保期3. 试运行期的检查在调试期或试运行期发现设备有缺陷,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当材料,业主或业主委托方应当向权威机构提出要求检验的申请,并有权根据检验证书的效力和保修证明向报价人提出索赔要求。
在整个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报价人提供的技术标准不完整,权威机构有权根据业主方所在国当前有效标准和/或其他被权威机构认为适合的标准实施检验4. 最终验收全部光伏电站的质保期满后,并且已满足上述条件,买方签署最终验收的全部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