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关市市区住房建设规划.doc
16页韶关市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韶关市建设局二00六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住房现状、需求和供给第三章 规划目标和方针第四章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六章 政策与策略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八章 附则附表图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建设经济发展、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环境优美新韶关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根据国家和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政策精神,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以《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第三条 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第四条 本规划的规划区为韶关市区行政辖区(含曲江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第五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第六条 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七条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以及图件第二章 住房现状、需求和供应第八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依据我市2006年住房调查,至2005年底,市区住房总建筑面积为2121.77万㎡,户籍人口数量为90.72万人,常住人口数量为88.74万人,按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3.39㎡和23.91㎡市区直管公房面积为47.53万㎡,全部向拥有市区户口的中低收入城镇住房困难户出租市区城镇住房困难户多为企业下岗失业未房改职工,住房破旧,环境差、面积小,成套率低第九条 2001年至2005年市区住房供应和销售情况住房套型结构分为80㎡以下(含80㎡)、80-100㎡(含100㎡)、100-120㎡(含120㎡)、120-140㎡(含140㎡)、140㎡以上五种套型结构2001年,住房供应量为61.98万㎡,销售量为38.73万㎡,空置量为30.24万㎡五种套型结构比例分别为19.48%、35.16%、 9.55%、22.65%、13.16%;供应房屋多分布在浈江区南郊和武江区沙洲尾片2002年,住房供应量为42.18万㎡,销售量为34.93万㎡,空置量为46.35万㎡;五种套型结构比例分别为13.52%、9.22%、26.69%、21.36%、29.2%;供应房屋多分布在浈江区片和武江区片。
2003年,住房供应量为31.38万㎡,销售量为38.1万㎡,空置量为38.22万㎡;五种套型结构比例分别为31.72%、23.31%、8.28%、5.58%、30.55%;供应房屋多分布在武江区片2004年,住房供应量为36.78万㎡,销售量为33.41万㎡,空置量为20.05万㎡;五种套型结构比例分别为5.67%、2.96%、16.70%、21.71%、50.69%;供应房屋多分布在武江区片2005年,住房供应量为71.29万㎡,销售量为56.88万㎡,空置量为 46.76万㎡;五种套型结构比例分别为1.97%、21.85%、14.33%、29.86%、31.99%;供应房屋多分布在武江区片第十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近期将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则,2010年市区常住人口达到100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规划要求,规划期内,我市市区新增住房总需求为872万平方米根据“十五”期末我市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规划期内,应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31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26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715万平方米第十一条 规划期内住房供应。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计划及已出让和计划出让的建设用地情况,规划期内可供应的住房建设用地量为592.96万平方米,主要分布详见分布图第三章 规划目标和方针第十二条 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第十三条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满足市区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第十四条 住房建设年度指引根据《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按照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2006年,商品住房建设9296套,建设面积92.9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125套,建筑面积17.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567套,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2007年,商品住房建设11319套,建设面积113.1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588套,建筑面积20.71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690套,建筑面积4.14万平方米; 2008年,商品住房建设13701套,建设面积137.0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3182套,建筑面积25.46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835套,建筑面积5.01万平方米;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16799套,建设面积167.9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3841套,建筑面积30.73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1024套,建筑面积6.15万平方米;2010年,商品住房建设20374套,建设面积203.7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4658套,建筑面积37.2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1242套,建筑面积7.45 万平方米。
第十五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1、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直管公房保障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等和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2、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比例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公房及廉租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第十六条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1、将西联镇、十里亭镇、黄田坝、工业路、马坝镇等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我市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2、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重点发展在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第四章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第十七条 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向西以及东北部转移。
第十八条 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13.1平方公里(含旧城改造重建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1.62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476平方公里第十九条 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3.1平方公里,其中11.62平方公里的住宅用地用于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存量土地盘活总量为7.26平方公里2、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为1.476平方公里,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1.03平方公里,廉租住房用地0.44平方公里第二十条 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中,浈江区内为5.81平方公里,武江区为5.81平方公里,曲江区为1.453平方公里盘活存量商品住房用地中,浈江区内为2.91平方公里,武江区为3.63平方公里,曲江区为0.738平方公里2、保障性住房用地新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浈江区内为0.58平方公里,武江区为0.58平方公里,曲江区为0.29平方公里第二十一条 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2006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3.385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1.578平方公里,盘活存量1.808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0.249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174平方公里,廉租住房0.075平方公里);2007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3.72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2.076平方公里,盘活存量1.643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0.275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192平方公里,廉租住房0.083平方公里);2008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083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2.589平方公里,盘活存量1.494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0.284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194平方公里,廉租住房0.09平方公里);2009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5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3.145平方公里,盘活存量1.358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0.313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213平方公里,廉租住房0.1平方公里);201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94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3.71平方公里,盘活存量1.235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0.345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234平方公里,廉租住房0.11平方公里)。
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二条 近期(从2006年6月1日起的两个年度,下同)住房建设安排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商品住房建设10307套,建筑面积103.0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356套,建筑面积18.8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628套,建筑面积3.77万平方米以上住房建设要求在安排年度竣工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商品住房建设12510套,建设面积125.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885套,建筑面积23.08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762套,建筑面积4.575万平方米以上住房建设要求在安排年度竣工第二十三条 近期土地供应安排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供应商品住房用地4.576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2.09平方公里,盘活存量1.67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0.435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291平方公里,廉租住房0.145平方公里);商品住房用地安排在十里亭镇、黄田坝、工业路、西联镇;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安排在武江区片;廉租住房用地安排在浈江区片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供应商品住房用地6.175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4.359平方公里,盘活存量1.816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0.582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435平方公里,廉租住房0.218平方公里);商品住房用地安排在西联镇、十里亭镇、黄田坝;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安排在武江区片;廉租住房用地安排在西联镇。
第六章 政策与策略第二十四条 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1、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划期内,应当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凡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