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借鉴].pdf
37页目录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 1 机械工程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5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8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10 生物工程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12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14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17 艺术设计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19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2 文法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6 人工智能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29 理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32 外国语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3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35 1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津科大发 2017143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本科生在学 习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 理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学院负责具 体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具有学籍的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或调 整专业: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及格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15% ; 或在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不调整专业则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 1. 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 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适合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 经学校认定确实在本专业学习困难,无法完成本专业学习,但转 2 入指定专业可以继续学习的; 3. 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 休学、保留入学资格者期满,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生的 第五条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处于纪律处分期限内的; (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三)由外校申请转入我校的; (四)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五)以国际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形式招生的; (六)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第六条转专业后自然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5 人 (艺术类专业不得 超过 20 人、外语类专业不得超过25 人) ,专业总班数由学校核定 第三章组织实施与工作流程 第七条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并安排专人 为学生提供转专业咨询 第八条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转专业在一年级学习结束时进行; 其他原因转专业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办理时间 第九条各学院明确接收专业名称、名额指标、考核遴选方式等内 3 容,于每学年转专业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 第十条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1. 计划公布: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向全校公布各学院 接收专业名称、要求、人数、考核方式、学院负责人及受理时间等信息; 2. 学生申请:转专业计划公布一周内,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 请,由学院进行转出资格审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考核遴选: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查、考核,将结果 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为3 个工作日) ; 4. 结果公布: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 核、公示(公示期为3 个工作日),并提交学校批准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 1. 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因特殊困难调整专业的书面申请,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学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因特殊困难申请专业调整的 学生情况进行审查、 评估,确定学生是否符合特殊困难调整专业的条件, 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3. 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对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进行审 核、 评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4 4. 教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评估, 根据学生的特殊困难和学习情况指定调整至某一专业; 5. 学校审批:教务处将特殊困难调整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 会议讨论,并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批准确定。
(三)参军退役、休学创业后复学的 本人申请并提供参军退役、创业等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履行程 序后可转至相关专业学习 (四)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生 的,由教务处和学生学院协商,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调整专业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专业或调整专业一次 第十二条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转专业后学籍注册为同一年级; 其他原因调整专业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学籍注册为相应年级 第十三条自学校公布转专业名单之日起, 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按 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和学校收费办法缴纳费用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 的课程由转入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 2017级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5 机械工程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 施细则 一、成立机械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魏连江张峻霞 副组长:李亚杜岩刚 李建宇 成员: 各专业系主任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条件 总名 额 其中可接收因特殊 困难或原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的名额 学生优秀或 确有专长学 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学 生 机械类 机械电子工程2 0 1. 符合学校 转专业的条 件。
2. 理工 科相关类的 学生(高考 参加数学、 物理考试的 考生) 1. 符合学校转专 业的条件2. 理工 科相关类的学生 (高考参加数学、 物理考试的考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 2 0 过程装备与控制 工程 2 1 材料成型及控制 工程 2 1 工业设计2 0 工业工程2 1 车辆工程2 0 三、考核程序及步骤 (一)对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 1. 提前向学生公布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和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6 2. 向学生公布各专业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排名 3. 学生自主报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和申请书,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 学院审核: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 件的学生名单 5. 确定面试名单: 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 点进行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具体数量为转入专业接受名额的 120% ),确有专长的学生不占面试名额 6. 面试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面试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 能力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学生学习 能力和转入意向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面试内容 分 值 评分项分值标准 自我介绍(包括 学习经历、兴趣、 爱好、特长等) 40 分 时间(陈述 3-5 分钟) 10 1. 少于 3 分钟或多于 5 分钟扣 2 分;2. 少于 1 分钟扣 3-10 分; 3. 大于 6 分钟,要求立即终止。
内容20 1. 紧扣主题 15分;2. 内容全面, 重点突出: 5 分 逻辑表达10 1. 层次清晰 5分;2. 表达流畅 5 分 转专业动机与优 势 50 分 内容30 1. 紧扣主题 20分;2. 内容全面, 重点突出: 10 分 逻辑表达20 1. 层次清晰 10 分;2. 表达流畅 10 分 评委自主提问 10 分 根据考生回答情 况,从内容、逻 辑、表达等方面 评分 7. 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不再另行 组织面试 7 8. 综合成绩核算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分数 =平均绩点核算得出的百分制成绩*80%+ 面试百分制 成绩*20% 9. 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 公示期为 3 天 10. 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提交学校审批 11. 转专业结果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学生应于第三学期到转入专 业修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其在原专业(类)所学课 程由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二)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的学生: 经审查符合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的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 织的面试,通过提问、聊天等形式审核学生对专业的了解和喜爱程度, 掌握学生前期学习的情况,确定是否适合在该专业修读,并且经学院党 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
四、附则 1.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学生名额占各专业转专业总名额, 优先考虑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学生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18级本科生,未尽事宜由机械工程学院负 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9 年 6 月 12 日 8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津科大发 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因材 施教”的教育理念,本科生在学习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 业(类)根据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作如 下要求: 一、拟明确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因特殊困 难或原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 原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 自动化6 0 1. 符合学校转 专业的条件, 并且专业绩点 排名前 15% 2. 现专业为相 关 类 的 学 生 ( 高 等 数 学 类、大学物理 类) 1. 符合学校转 专业的条件 2. 现专业为相 关 类 的 学 生 ( 高 等 数 学 类、大学物理 类) 电子信息10 0 通信工程10 0 电气工程及其自 动化 8 0 测控技术与仪器4 1 二、接收专业考核内容 1. 拟转入学生免笔试,仅参加面试,由学院组织面试工作小组对 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三、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类)工作,并安排专 9 人为学生提供转专业(类)咨询 四、学生转入新专业(类)后,执行新专业(类)培养方案,其在 原专业(类)所学课程由新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 要求补修 五、本实施细则自2018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电子信息 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9 年 6 月 24 日 10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有效保障本科生转专业 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 行) (津科大发,2017? 14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接收名额接收条件 总名 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 或确有专 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的学生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9 2 符合学校转 专业条件 1符合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