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doc
10页Q/XYZD厦门元之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Q/XYZD 0012S—2015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2015-11-18 发布2015-12-08 实施厦门元之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Q/XYZD 0012S-2015I前 言本公司生产的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尚无相应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 更好 地组织生产,根据《标准化法》的要求,特制定本企业标准 本标准依据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7《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 病菌限量》、《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制定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 编写 本标准由厦门元之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厦门元之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阿艺、陈小强Q/XYZD 0012S-20151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的产品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果、蔬菜、香菇、木耳、蘑菇、杏鲍菇、海带、紫菜、豆类、薏苡仁、燕麦、 黑米、黑芝麻、麦芽、牛蒡根、γ-亚麻酸、果蔬酵素液、牛蒡根、诺丽果浆、玛咖粉、种植人参、蛹 虫草、纳豆、左旋肉碱、竹叶黄酮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蛋白酶、纤维素酶、脂肪酶、淀粉酶, 再配以复合乳酸菌粉(婴儿双歧杆菌、青春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干酪 乳杆菌)、低聚果糖、葡萄糖酸锌、富马酸亚铁、葡萄糖酸钙、经前处理、发酵、提取、过滤、调配、 灌装、封口等工艺制成的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T 5009.14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GB/T 5009.92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Q/XYZD 0012S-20152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8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55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7787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GB 19643 藻类制品卫生标准 GB/T 23527 蛋白酶制剂 GB/T 23528 低聚果糖 GB/T 23535 脂肪酶制剂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NY/T 832 黑米 NY/T 892 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 QB 2583 纤维素酶制剂 SB/T 10528 纳豆 YBB00272002 钠钙玻璃药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 卫法监发[2002]51号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 卫生部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 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办监督发[2010]65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 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国卫食品函[2013]83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0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20号) 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3 术语和分类下列术语和分类适用于本标准。
3.1 综合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以水果、蔬菜、香菇、木耳、蘑菇、杏鲍菇、海带、紫菜、豆类、薏苡仁、燕麦、黑米、黑芝麻、 麦芽、纳豆为原料,添加蛋白酶、纤维素酶、脂肪酶、淀粉酶,再配以复合乳酸菌粉、果蔬酵素液、 低聚果糖、葡萄糖酸锌、富马酸亚铁、葡萄糖酸钙、诺丽果浆、γ-亚麻酸、竹叶黄酮,经系列工艺加 工制成3.2 美颜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Q/XYZD 0012S-20153以水果、蔬菜、豆类为原料,添加蛋白酶、纤维素酶、脂肪酶、淀粉酶,再配以复合乳酸菌粉、 果蔬酵素液、低聚果糖、葡萄糖酸锌、富马酸亚铁、葡萄糖酸钙,经系列工艺加工制成3.3 牛蒡玛咖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以水果、蔬菜、牛蒡根、玛咖粉为原料,添加蛋白酶、纤维素酶、脂肪酶、淀粉酶,再配以复合 乳酸菌粉、果蔬酵素液、低聚果糖、葡萄糖酸锌、富马酸亚铁、葡萄糖酸钙,经系列工艺加工制成3.4 人参玛咖参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以水果、蔬菜、人参(人工种植)、蛹虫草为原料,添加蛋白酶、纤维素酶、脂肪酶、淀粉酶,再 配以复合乳酸菌粉、果蔬酵素液、低聚果糖、葡萄糖酸锌、富马酸亚铁、葡萄糖酸钙,经系列工艺加 工制成3.5 果蔬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以水果、蔬菜为原料,添加蛋白酶、纤维素酶、脂肪酶、淀粉酶,再配以复合乳酸菌粉、果蔬酵 素液、低聚果糖、葡萄糖酸锌、富马酸亚铁、葡萄糖酸钙,经系列工艺加工制成。
3.6 左旋肉碱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以水果、蔬菜为原料,添加蛋白酶、纤维素酶、脂肪酶、淀粉酶,再配以复合乳酸菌粉、果蔬酵 素液、低聚果糖、葡萄糖酸锌、富马酸亚铁、葡萄糖酸钙、左旋肉碱,经系列工艺加工制成4 要求4.1 原料与辅料4.1.1 水果、蔬菜、豆类:应新鲜、无腐烂、无变质,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 4.1.2 蛹虫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09 年第 3 号)及卫计委公告(2014 年第 10 号)的规定 4.1.3 诺丽果浆: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0 年第 9 号)的规定 4.1.4 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1 年第 13 号)的规定 4.1.5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 4.1.6 牛蒡根:应符合国卫食品函[2013]83 号的规定 4.1.7 竹叶黄酮:应符合卫计委公告(2014 年第 20 号) 的规定 4.1.8 麦芽、黑芝麻、薏苡仁: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且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 4.1.9 果蔬酵素液:应符合供应商的企业标准要求,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
4.1.10 γ-亚麻酸:应符合供应商的企业标准要求,并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 4.1.11 香菇、木耳、蘑菇、杏鲍菇: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 4.1.12 左旋肉碱:应符合 GB 17787 的规定 4.1.13 海带、紫菜:应符合 GB 19643 的规定4.1.14 α-淀粉酶:应符合 GB 8275 和 GB 2760 的规定 4.1.15 蛋白酶:应符合 GB/T 23527 和 GB 2760 的规定 4.1.16 脂肪酶:应符合 GB/T 23535 和 GB 2760 的规定 4.1.17 纤维素酶:应符合 QB 2583 和 GB 2760 的规定 4.1.18 葡萄糖酸锌:应符合 GB 8820 的规定Q/XYZD 0012S-201544.1.19 葡萄糖酸钙:应符合 GB 15571 的规定 4.1.20 富马酸亚铁:应符合供应商的企业标准要求,并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4.1.21 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 4.1.22 复合乳酸菌粉(婴儿双歧杆菌、青春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干 酪乳杆菌):应符合供应商的企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的规定。
4.1.23 黑米:应符合 NY/T 832 的规定 4.1.24 燕麦:应符合 NY/T 892 的规定 4.1.25 纳豆:应符合 SB/T 10528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色泽具有各自品种固有色泽,色泽均匀滋味气味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非透明液体,允许少量可摇匀的沉淀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 ≥3.0总砷(以 As 计),mg/L ≤0.2铅(以 Pb 计),mg/L ≤0.05铜(Cu),mg/L ≤5.0锌(Zn),mg/L3~20铁(Fe),mg/L10~20钙(Ca),mg/L160~1350展青霉素,μg/L ≤50锡(以 Sn 计),mg/L ≤150铬(以 Cr 计),mg/L ≤1.0镉(以 Cd 计)a,mg/L ≤0.1总汞(以 Hg 计)a,mg/L ≤0.02γ-亚麻酸a,g/L20~50左旋肉碱b,mg/L600~3000注:a、仅限于综合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
b、仅限于左旋肉碱乳酸菌发酵营养素饮品4.4 微生物指标Q/XYZD 0012S-2015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乳酸菌数,CFU/mL ≥1.0×104大肠菌群,MPN/mL ≤0.03霉菌,CFU/mL ≤10酵母,CFU/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