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审计报告.pdf
111页16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一、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一)公司概况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 [2000]46 号文批准,由营口港务局(后改建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 集团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0 年 3 月 22 日在辽宁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21000000492565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 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2002 年 1 月 16 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 亿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2 年 5 月 15 日在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 更注册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 200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发行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 转股完毕,共有 693,661,000.00 元可转债转换为股份,累计增加股份 98,785,813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16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31 日向港务集团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 亿股,股本总额增加至 548,785,813.00 元 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公司以资本公积 548,785,813.00 元转增股本,股本总额增加至 1,097,571,626.00 元 2012 年 8 月 31 日,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2]1012 号文)核准,公司向港务集团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60,089,375 股购买其相关资产及业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2,157,661,001.00 元。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 4,315,322,002.00 元转增股本,股本总额增加至 6,472,983,003.0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 6,472,983,003.00 元,实收股本为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6,472,983,003.00 元 公司注册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 1 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 司政 (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李和忠先生因工作调整, 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同 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就职前,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以及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 董事长为止 公司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 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钢结构工程,机件加工销售,港口机械、汽车配 件、钢材、建材、橡胶制品销售,苫垫及劳保用品制作、销售,尼龙绳生产、销售,汽车 修理,托辊生产、销售,港口起重运输机械设备制造安装销售,皮带机、斗轮机、拖车设 备制造安装销售,起重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供暖服务,物业管理,五金电器、水暖器材、 日用品、办公用品、木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销售,汽车租赁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围油栏作业,船舶垃圾接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由董事会通过及批准发布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注册地 业务性业务性 质质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取得方式 直接直接 间接间接 营口新港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营口市 营口市 港口业 88.00 投资 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营口市 营口市 港口业 6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以上子公司具体信息详见本附注七、(一) 2. 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之子公司营口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注销,并变更为 分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 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三、、重要重要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及及会计估计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 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一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二))会计期间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四)(四)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 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 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 润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 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 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值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 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 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 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六)(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 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 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 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 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 目 (2) 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 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 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 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 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 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 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 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 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