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旅游名镇评定规范.doc
15页DB42 ************ **备案号:****-****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B42/******-2016省旅游名镇评定规Standard of rating for Hubei tourism town ****-**-**发布 ****-**-**实施 省质量技术监视局 发布****-****目 次前 言II引 言III1 围12 规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评定条件25 评定工程和要求2附录A〔规性附录〕旅游名镇评分细则6. z.-****-****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局部:标准的构造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省旅游开展委员会、市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省旅游开展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中师大学旅游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院、市旅游局、汉口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远坤、周正素、童建新、侯军、爱民 黄翔、江峰、袁露、祥、廖玉萍 引 言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快全省旅游名镇建立,提供旅游名镇的市场吸引力,完善旅游名镇的综合配套效劳功能,提升旅游名镇的接待效劳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方便广阔游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促进相关产业的开展,引导乡镇产业转型、优化,实现旅游名镇的资源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开展;帮助百姓创业、创新,增收致富。
z.- ****-****省旅游名镇评定规1 围 本标准规定了省旅游名镇评定的围、评定工程和根本要求,以及评定方法和步骤本标准适用于省辖区各建制乡镇2 规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6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2894-2008 平安标志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局部:通用符号 4 评定条件4.1根据"省旅游名镇创立评定暂行管理方法"、"省旅游名镇评定规"进展评定工作,按照"省旅游名镇评分细则"〔见附录〕评价得分4.2省旅游名镇评定基准分为100分另设五个加分项,总计分为10分;设三个扣分项,总计分为10分以0.5分为最小计分单位4.3“省旅游名镇〞达标综合评定最低得分为≥85分4.4申请创立省旅游名镇的建制乡镇,经过验收评定符合省旅游名镇标准的,由省旅游名镇评定机构命名公告,并颁发证书和标牌5 评定工程和要求5.1 区位条件〔共5分〕5.1.1 旅游名镇区位优越,靠近或者依托大中型城市 ****-****5.1.2 旅游名镇区位优越,靠近或者依托重点旅游景区5.1.3 旅游名镇区位优越,靠近或者依托交通干线注:为三选一,以单项最高等分为准5.2 交通条件(共10分〕5.2.1 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依托交通主干线,进出平安便捷5.2.2 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依托城市有客运火车站或民用机场,进出平安便捷5.2.3 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进出平安便捷。 5.2.4 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有公共交通抵达,进出平安便捷5.2.5 旅游名镇可进入性好,有专用停车场且能满足需要5.3市场吸引力〔共25分〕5.3.1 镇辖区域或依托影响力较大的旅游目的地〔注:旅游目的地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点〕〕5.3.2 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镇的旅游形象鲜明,特色突出注:形象、特色主要表现在物质和文化两个方面物质方面包括风格独特、能反映当地风土人情、历史文化,具有欣赏、游览价值的建筑和街区,表现旅游形象的图案、色彩、字体和宣传口号等;文化方面主要包括当地文化、传统民风民俗,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挖掘和呈现等每年有固定时间段的较大型地方民风民俗活动为加分项根据规模和游客喜爱程度酌情加分5.3.5镇的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5.3.6镇的市场吸引力和辐射力5.4 旅居环境〔共20分〕5.4.1 镇建成区的绿地率5.4.2 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率5.4.3 镇建成区配备有数量足够的双桶垃圾箱,无垃圾积存。 ****-****5.4.4 镇街区整洁、环境好,无乱贴小广告,无占街摆摊、无乱扔杂物与随地吐痰,镇区及通往景区的城郊结合部无卫生死角 镇游客活动场所附近无坟地5.4.6镇辖区,无污染型企业镇建成区噪声得以控制,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0%无大音量喇叭的叫卖和广告声5.4.7各类施工工地做到封闭或隔离5.4.8街道上无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5.4.9镇建成区及附近无大面积采石采矿场地5.5 效劳设施〔共25分〕5.5.1 镇建成区设有游客中心或相应场所5.5.2 镇辖区住宿设施条件好,数量充足有星级饭店或相应等级、数量的农家乐,休闲农庄旅游餐饮设施符合卫生要求,菜品有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特色鲜明,购物点分布合理〔注:有获奖旅游商品为加分项〕有镇交通效劳设施有旅游步行街或休闲休息场所有邮递、通讯效劳设施有医疗急救设施和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旅游厕所等级、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镇建成区旅游厕所的效劳半径< 500M无旅游厕所为扣分项镇域外旅游标识系统齐全,数量充足,符合相应标准〔注:地方特色和艺术性突出为加分项〕5.6政策保障和综合管理〔共10分〕县和镇政府对旅游产业开展有明确且重要定位。 如支柱产业、龙头产业、优先开展的重点产业等)县主要领导分管旅游,管理职能健全、运行有效当地政府对旅游有专项资金或政策支持镇政府建立了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或专班 ****-****有正式批准的镇域旅游开展规划建立有旅游开展目标考核制度镇制订有旅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应急预案和规性文件等镇有旅游协调机构或民间组织有完善的旅游信息统计制度有健全的旅游综合档案管理有全面的、细致的旅游平安管理近两年出现平安事故为扣分项根据情节轻重扣分5.7 经济效益和市场秩序〔共5分〕接待旅游者人数旅游从业人数旅游市场秩序近两年出现市场重大投诉事件为扣分项根据情节轻重扣分 ****-**** 附录A 〔规性附录〕省旅游名镇评分细则A.1评分要求省旅游名镇评定基准分为100分,共分为7个大项到达省政府命名为“旅游名镇〞荣誉称号要求为:评审总得分85分以上,且各大项得分值不低于该单项总分值的60%。 另设五个加分项,总计分为10分,加分项及分值为:喜闻乐见的固定的地方民风民俗活动加2分;获奖旅游纪念品加2分;免费WIFI全镇建成区覆盖加2分;旅游设施与效劳休闲标识牌地方特色突出、有艺术性加2分;县市级以上的旅游行业先进工作获得者加2分三个扣分项总计分为10分,扣分项及分值为:无旅游厕所扣4分;近两年出现旅游平安事故扣4分;近两年出现重大旅游投诉事件扣2分以0.5分为最小计分单位A.2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表A表A 省旅游名镇评分标准序号评定工程大工程分值栏分项分值栏小分项分值栏自检计分栏推荐单位计分栏评定单位计分栏1区位条件51.1依托城市高等级公路,200公里距离有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3高等级公路,100公里距离有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51.2依托景区镇距核心景区50公里以1镇距核心景区30公里以3镇距核心景区10公里以51.3依托交通干线镇距交通干线30公里以1镇距交通干线20公里以3镇距交通干线10公里以52交通条件102.1公路等级或客运航道等级有三级公路或中级客运航道1有二级公路或高级客运航道1.5有一级公路或高级客运航道22.2依托城市有客运火车站或民用机场。 有二级以上客运火车站或小型支线机场1有城际动车站或国大型机场1.5有高铁站或国际大型机场22.3有公共交通抵达,进出平安便捷一天一班1一天两班1.5一天多班22.4有旅游专线抵达,进出平安便捷一天一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