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费医疗相关规定.docx
15页公费医疗相关规定目录1、 报销支出范围2、 经费来源3、 报销比例4、 借支票规定5、 转院制度6、 职工公费医疗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7、 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8、 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9、 报销流程1、 报销支出范围参与公费医疗报销人员范围包括全校学生、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离休人员、102 保健人员2、 经费来源我校公费医疗报销用经费主要由财政公费医疗经费拨款及学校 差额拨款两部分组成经费的支出根据实际报销情况由财政公费医疗 经费支出,不足部分由学校拨款一般由校医院根据报销金额提前向 校财务借款,年底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多退少补,即由校医院退回 多拨经费,或由学校拨款补足经费不足2009年财政部下达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的通知(财社【2009】 184 号),该通知医疗经费的拨款方式即:按照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 人数每人每年 3500 元,学生人数每人每年 100 元,一年分两次下发, 新的拨款方式实际按照享受公疗的人数做了限定2012 年拨款标准 提高为职工每人每年5000元,学生每人每年120元2014 年为例, 总拨款额为20078200 元。
3、报销比例1) 校医院、合同医院、就近医院门诊及住院的医药费在职职工年医疗费在 500 元以下、退休职工400 元以下全部自负2) 校医院检查费、治疗费、住院床位费在职职工按50%、退休按 40% 收取,药费按 100%收取后参与报销3) 校内外总医疗费在职职工年超过500元、退休超过400 元以上部 分报销比例如下:公费医疗报销比例表4、借支票相关规定1) 因病情需要需住院者,凭医疗证、住院通知单(有医院章及押金 金额)到校医院会计室填写支票申请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 办理2) 领取支票时,住院押金金额3 万元以下(含3万)的按照借支金 额的 10%交纳支票押金,住院押金3 万元以上的按照借支金额50% 交纳支票押金3) 住院领取支票属个人跟学校借款,出院后必须及时报销还款4) 如不及时报销,跨年度作废,一律由个人负责5、转院制度1) 经校医院大夫转诊到合同医院或专科医院住院治疗者,报销时需 凭医疗证、转诊单、收据和诊断证明并复印一份,方可按规定报 销2) 如病情危重,需到合同医院或国家专科医院急诊住院,报销时凭 急诊诊断证明、收据并复印一份按规定给予报销3) 自行到部队医院或其他医院就诊者一律不能报销,费用全部自理 注:国家专科医院限定以下医院:心外科:阜外医院骨、烧伤:积水潭医院精神病:安定医院 回龙观医院 精研所(六院)肿瘤:北京肿瘤医院 眼痪:同仁医院肝炎类:一传(地坛)6、职工公费医疗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有关规定参照以前文件执行,即:1) 转诊报销规定:a) 凡我校正式职工、住校内的离退休职工,一律在校医院就医。
b) 需要转院者一律先办转院手续,经校医院审批后方可转往合同 医院北医三院、协和医院就诊,凭转诊单报销c) 报销时要附转诊单,收据及药品处方底方d) 住院期间不能再报销门诊医药费2) 急诊报销规定:a) 因急病确不能来校医院就诊的病人可在居住地附近一所公立医院就诊急诊报销医药费只限急诊本次报销时需附急诊诊 断证明(或 病历),加盖急诊章的收据和药品处方底方b) 凡因公外出、探亲等急诊可在当地就近一所公立医院就诊,医 药费报销时需附所在系部出差及探亲证明,北京市医保目录外的药品 不予报销c) 中草药及慢性病医药费一律不能作为急诊医药费报销3) 安装体内人工器官费用,按照京人社医发【2010】170 号文规定 最高报销标准限额报销4) 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引自[90]京公卫字第 100 号文件):a) 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肇事造成伤残所发生的 一切医疗费用b) 各种体检费、健康预测、预防服药、接种、不育症的检查治 疗费c) 自行求医、自购药品、气功治疗、陪住费、特护费、挂号费 出诊费 急救车费、会诊费、会诊交通费、病历费等d) 各种整容、整形、生理缺陷、健美的手术治疗处置和药品等 费用以及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
e) 凡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自费及公费医疗规定“报销范围”以 外的费用5) 本校师生员工到校医院挂号看病,需携带医疗证,退休人员凭退休证,无退休证按在职人员标准收费,凡无证者收全部费用凡发现将医疗证转借他人者、使用捡拾或偷盗的医疗证看病者,从严处理凡公费医疗管理、执行及享受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给 予经济处罚,按情节轻重处以1—2 倍罚款6) 凡医药费不实行或暂不实行与个人挂钩的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有 关公费医疗管理规定7)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7、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1) 学生公费医疗制度规定a) 学生在校医院看病或经校医院同意转往合同医院治疗者发生的 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门诊中、西药费、检查治疗费和住院费可按 规定比例准予报销,报销时需附药品的底方及转诊单自行求医、自 购药品均不予报销b) 外出实习期间,因急诊看病可在当地就近一个公立医疗单位就 诊,医疗费报销时须有急诊诊断证明及药品底方和所在单位证明,经 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急诊医疗限报3 天药量,超过部分自负c) 学生在寒暑假返家期间,凡因急诊看病必须具备有急诊诊断证 明和处方等凭证,经校医院审核后,符合急诊规定准予报销,但最高 限额不得超过返家期间额定公费医疗的二倍(寒假报销15 元,暑假 报销 22.5 元),超支自付。
确因急诊住院治疗者,住院费用自付30% (中草药,慢性药医疗费一律不能作为急诊医疗费予以报销)d) 在校期间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如:自杀、自残、酗 酒、车祸、打架等发生的医药费公费医疗不予报销e) 外出实习或到外地实验基地工作,非急诊就诊需附派出单位证 明信,就诊病例记录,诊断证明及用药底方,经审核可予报销慢性 病一般不许在外地就诊f) 新生入学时因身体复检不合格,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者,不享受 公费医疗在入校后注册获得正式学籍前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g) 计划内招收的本、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经批准休学一年保留学籍及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内可享受公费医疗h) 急诊住院仍需住合同医院,未经校医院逐级请示批准,住非合同医院不予报销在京学生急诊也需经校医院同意转诊方可报销i) 本科生报销比例门诊校医院(药费、治疗、检查费) 交款时实时结算,直接收取 费用的20%,不再另行报销转往合同医院(药费、治疗、检 查费)全额交费后,回校医院报 销80%(自费项目除外)住院住院费用5000元之内(含5000元)报90%,超过5000元部 分报95%2) 研究生医疗报销规定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改革的文件精神,取消公费生和自费生的区 别,而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没有做相应的调整,所以研究生的医 药费报销就会有两种途径:一部分学生(A类)以计划内名义招生的研 究生按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报销医药费;另一部分学生(B类)发生的门 诊的医药费可比照公费医疗的管理规定报销,这部分学生发生的住院 的医药费和五种大病的门诊医疗费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入学后先办 理大病医疗参保缴费手续)。
具体报销的比例见下表:A 类学生医药费报销办法(同本科生报销比例)门诊校医院(药费、治疗、检查费) 交款时实时结算,直接收取 费用的20%,不再另行报销转往合同医院(药费、治疗、检 查费)全额交费后,回校医院报 销80%(自费项目除外)住院住院费用5000元之内(含5000元)报90%,超过5000元部 分报95%B 类学生医药费报销办法门诊门诊普通病报销同A类;五种大病按学生大病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包括: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按学生大病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学生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 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学生大病医疗保险基金 支付7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 万A 类学生寒暑假期间或外出学习期间确因急诊住院治疗者,住院 费报销 70%,自负30%(中草药,慢性病医疗费一律不能作为急诊医疗 费予以报销)B 类学生寒暑假期间或外出学习期间在外地急诊住院者 ,住院费 在起付 650 元以上的部分到海淀社保中心报销70%,自负30%.以上医疗费报销规定从08 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2015年开始,研究生不再区分学生A类及学生B类,取消原B类学生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全部参与公费医疗报销故自2015 年始, 公费医疗支出将略有增长8、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49 号)精神,离退休人 员选择就近医院的规定1 )就近医院的选择a) 离休、退休人员凭“公费医疗证”所选定的医院就诊报销时 需出示“就近医疗证”去往外地临时居住,可在当地就近一所医保 医院就诊,报销时去老干部处开具证明,方可报销 外地长期居住 者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方可到选定医院就诊b) 离休、退休人员“公费医疗证”可选定 3 家医院,分别为合同 医院(即三院、协和)选定一所,二级以上就近医院一所,社区医院 一所享受医疗照顾的离退休人员在原合同医院享受医疗照顾待遇, 其发生的医疗费按照规定支付c) 离退休人员选择就近医院要根据实际需要就近选择,报校医院 进行登记,经本人签字,校医院填写《享受公费医疗离退休人员就近 医院登记备案表》,汇总后报市医保中心备案2)就医管理和费用审核a) 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就医和报销办法仍保持原渠道和原方式。
在本人就近医院就医时须出示《公费医疗证》,所发生的 医疗费现金结算接诊医院要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合理检查,合 理治疗,合理收费,并主动提供各类费用明细单,住院费用结算单需 经医院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费医疗(医疗保 险)章b) 离退休人员在合同医院和就近医院就医医疗费的审核工作,仍按公费医疗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医保中心、合同医院及离退休人员工作 单位负责审核,对符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列入医药费支出 统计c) 离退休人员患急症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中就医,所发生 的医疗费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报销离退休人员若需到上述两家以 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必须经合同医院转诊、转院,并持转诊(转院) 单就医d)离休人员除在原合同医院就医外,可另选择3所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包括1 所离休干部本人住家附近的基层定点 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单位内部医疗机构)全市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中医和专科医院,以及基本医疗保险 A 类医院,离休干 部可直接前往就医享受医疗照顾(蓝卡)的离休干部和抗日战争时期 参加工作享受优诊医疗(绿卡)的离休干部在原合同医院可在干部门 诊就医,住干部病房床位费按照《关于调整干部病房床位费报销标准 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4] 11号)规定的标准报销;如在合同医院 以外医院就医,住干部病房可按上述规定报销床位费。
9、报销流程1)门急诊报销流程a) 公费医疗报销需带材料门诊:急诊:1、医疗证1、医疗证2、合同医院的转院单2、急诊病历或诊断证明3、收据3、已加盖就诊医院急诊章的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