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x
5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学生社团是高校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外,进行学习和社会 实践锻炼,增长才智,提高自身素质的第二课堂,是学生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活动阵地现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学生社团,是由XXXX信息工程学院在院学 生依据兴趣爱好按照自愿原那么组成,按照学生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 的学生组织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在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下,在宪法、法律、 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第四条学生社团应以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成才为活动基本要 求,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理论研究、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公益服 务等与本社团宗旨有关的丰富多彩的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 关的活动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 序和学生自身学业的完成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申办、审批和成立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申办条件(一)本校学生拟成立学生社团,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后,报送校团委审批二)学生社团申办基本内容应包括社团成立宗旨、社团章程、 活动内容、活动场所、社团内部组织架构及工作内容。
三)学生社团发起人或筹备组织人员不少于10人,发起人未 受过处分第七条学生社团审批程序(一)学校党组织委托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审批和管理;(二)校团委在接收学生社团联合会初审通过的社团申请后,应 认真了解情况,审核申请内容,依据组织学生社团的原那么,决定是否 批准;(三)获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填写《XXXX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登记表》,《XXXX信息工程学院社团负责人登记表》,在校团委登记备 案第八条经校团委批准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后,新成立社团可 申请进行成员纳新第九条学生社团纳新之后,由发起人和筹备组织人员在学生社 团联合会指导下召开社团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一)选举社团理事会成员及正副会长,会长报校团委批准;(二)讨论通过社团章程,活动内容等;(三)制定社团本学年度工作计划;(四)决定社团其他重大事宜第三章学生社团组织机构第十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是:(一)民主投票修改学生社团章程;(二)审议通过年度工作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三)改选理事会成员及会长,会长报校团委批准;(四)确定本社团年度工作计划;(五)决定社团其他重大事宜;(六)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召开,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理事会是会员大会职权的执行机构,对会 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理事会成员每年改选一次,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学生社团章程;(二)落实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确定的工作任务;(三)吸收新会员,发放会员证;(四)主持学生社团的日常工作,负责社团内部财务管理;第四章学生社团干部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干部是指理事会中理事及以上的成员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干部任职条件:(一)品行优良、遵守法纪,贯彻执行社团章程;(二)有适应社团工作需要的爱好或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 力;(三)学习成绩良好,在同学和会员中有较高威信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对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第五章学生社团会员第十五条 本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愿申请加入,也可以自愿退出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应为会员办理会员证,会员凭会员证参加本社 团活动会员应按所在社团的章程,认真完成、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会员享有社团章程规定的权利、义务第六章学生社团管理第十七条学生社团管理由其正副会长和理事会负责,全校学生 社团由校团委指导、管理,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第十八条学生参加或组织跨校性学生社团,按国家相关规定 办理。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 需经校团委批准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应经校团委批准, 并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团活动的场地、局部器材,由校团委协助提供使 用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实行年检制度每学期末进行工作汇报, 并提交工作总结(包括财务账目)与工作计划通过年检综合评价划 分星级社团,淘汰不合格社团,并按10%比例评出优秀社团负责人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在其批准成立时确定的宗旨、章程、 活动内容和范围内开展活动活动开展好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违 背章程开展活动的,对社团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并责其限期整改; 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社团,予以取缔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活动应采取活动申报(含活动申报表、活 动筹划书)一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初审一校团委审批一举办活动一上交 新闻稿、活动获奖明细表、活动照片等第七章学生社团经费来源和管理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根据章程规定,报校团委批准,可向会员 征收一定的会费,会费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元/人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那么上由各社团自筹,承办学校 重大活动时经费通过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校团委申报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寻求或接受社会资助应经校团委批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应建立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校团委 和会员的财务监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第二十九条社团经费使用范围:(一)举办社团活动;(二)购置社团活动必要的器材;(三)社团工作必要开支;(四)社团经费不得挪作它用第八章附那么第三十条 本方法XX年7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