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伦理学,学习重点.pdf

36页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53187809
  • 上传时间:2018-08-28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206.23KB
  • / 3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知识与道德等同,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美德即知识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 、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只有“绝巧弃利” 、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卢梭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事实的知识” 、 “价值的知识” 和 “物理科学” 、“精神科学” ,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 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科 技 中 性 论(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

      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爱因斯坦、维纳等人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忧心忡忡2、科技与幸福的关系(1)科技影响着幸福罗素谈到增进个体的幸福感有两种方法,“一是增加安全,一是培养勇气而科技正是在这两方面支持了个体幸福感的增加毕淑敏在社会层面上, 科技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着人们对于幸福的定义对于奔跑着的印第安人,获取必要的食物,繁衍足够多的后代,就代表着幸福对于写字楼里办公的白领们,温馨的家庭和必要的爱与尊重,才代表着幸福 多子多福对于100 年前的人适用, 到了今天就未必科技为整个社会当前的幸福提供着条件火地人、 爱斯基摩人、澳大利亚人、布什人的艰难生活与那些享有充足食物并得到很长休息的人相比较,后者的幸福无疑来自于科技所提供的日常食物相对自由的管理的基础上2)科技无助于幸福易中天:科技每向前走一步,都是双刃剑实现一些东西同时,一定也会破坏一些东西今天我们生活越来越方便,但过去那种悠闲的,简单的生活体验,就很难保持了那时候没有,没有,沟通靠八分钱的邮票,也没觉得太慢。

      科技为人创造舒适方便的生活,但是和幸福没有关系柳传志:现在大家每天很忙,信息特别多,没时间看书看报知识全部碎片化我们这一代人,当年还有时间,看过一些书但现在的小孩子,很容易被高科技的游戏吸引过去3、对待科技的三种态度科学主义 : 基本特征是认为科学是唯一正确的真理性知识,科学知识是至高无上的知识体系科学不仅提供了人们能够在社会中和人际关系中希望的一种进步类型的榜样,而且人们也开始思考, 科学及其最终应用的进展会改善人本身这样的改善甚至可以用能度量的术语构想——无限延长寿命,摆脱疾病等科技中性论 :科技善恶取决于背后的人反科学主义 :一是以费耶阿本德的非理性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为代表的科学自由论,认为科学并不是万能的, 科学方法并不能适用于各个学科,科学研究本身也不应该有一个固定的方法论、应用格式另一是以怀特海、 海德格尔等为代表的反对科学成为绑架人的主体精神的意识形态,以及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环保者为代表他们否认科学的客观真理性,认为科学并不能造就乌托邦世界,科学无法救赎一切,当代科学已经与人民的需要无关,科技与社会进步彼此偏离我们今天 ‘享用’ 的技术无非是广泛散布的自取灭亡的污染。

      它不仅是影响我们呼吸的空气和饮用的水的杀手,而且也是影响我们耕作的土地和我们几乎不了解的外层空间的杀手但是, 我们现在最严重的灾难是,暗中危害的化学产物在人的身体中的污染技术正在反对人,人正在反对自然,代替自然选择,剩下的只有技术4、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是对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生命科学与医学领域而引起的道德问题的思考与认识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与改进生命质量有关的伦理问题的科学,是生命科学、 医学与伦理学相交叉形成的学科元生命伦理学和文化生命伦理学元生命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理论)主要研究生命伦理学的道德哲学基础、学术思想渊源、发展史、基本原则与科学本质、规律、评价体系、生命伦理学语言和逻辑、思想动力以及研究方法与教育策略;文化生命伦理学主要探究文化人类学传统、宗教、 民族心理、风俗、社会经济形态以及教育水平和自然生态等因素对生命伦理学学科的影响5、克隆技术的伦理规范克隆是英文clone 的音译,简单讲就是一种人工诱导的无性繁殖方式克隆技术是生物技术的核心,也叫DNA 体外重组技术这一崭新的技术使人们能够操作基因并使其打破种属的界限,将微生物、 植物、 动物和人类本身不同种属和不同来源之间的基因进行拼接和传递,预示着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

      关于克隆技术的争论一种观点是支持基因工程, 赞同克隆人1)克隆技术能教给我们如何打开和关闭基因,通过克隆技术人类可能会进入一种超长寿状态的突破,使人类的寿命得以大大延长2)人可以而且应当扮演自己的上帝3)伦理学的标准和价值也要根据科技的发展予以修正4)治疗性的克隆有利于人类的发展一种观点是反对克隆人(1)克隆人违背了伦理学的不伤害原则,即伤害了被克隆者2)克隆人违背了伦理学的自主原则,即剥夺了克隆人的自主权利3)克隆人违背了伦理学的平等原则在克隆活动中,存在一个设计者与被设计者的关系在克隆人活动中,未来人类的基因配置是由父母、医生或国家决定的,而个体的人仅仅是前者所决定与创造的结果我的立场基因当然是有用的,也是许多事物和行为的基础,但基因并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一切都归到基因上决定人类的未来和发展的基石并不在于能否发现和确定人类自身的各种基因,而在于怎么解释和理解各种基因的功能,基因与基因之间、基因与社会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如何利用基因2005 年,联合国通过《关于人类的克隆宣言》,要求各国禁止有违人类尊严的任何形式的克隆人实验北京大学干细胞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李凌松教授说:“目前公认的国际规范有三点,一是坚决反对克隆人, 二是不能将人的精原细胞与动物杂交,三是对用于实验的胚胎干细胞来源要进行限制并作出具体规定。

      在中国相关规定和法律没有出台之前,我们的研究将按照国际规范行事6、安乐死的伦理问题安乐死( Euthanasia)源于希腊文,原义指善终,即无痛苦的有尊严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在我国,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20 世纪 30 年代起,西方国家就有人要求在法律上允许安乐死,由此引发了应否合法化的大论战安乐死包括主动安乐死与被动安乐死,其与自然死亡、意外死亡、自杀死亡等是有区别的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苦致死术争 鸣反对的意见1、从医学角度看,安乐死是与医学的人道主义原则相悖的它不仅剥夺病人进一步接受治疗的机会,还有碍于医学科学的发展2、从法律角度看,安乐死实际上是鼓励某种形式的杀人,剥夺了公民的生存权和治疗权3、从文化角度看, 安乐死与中国传统文化(chinese cultural traditions) 是不相容的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乐生与重生,逐渐形成了乐生厌死的传统,安乐死的主张是与中国人的传统心理相悖的4、从社会影响角度上看,会形成多米诺效应英国医学专家约翰·怀厄特尖锐指出:“人为死亡不在医学范畴。

      他说: “大多数医生和健康专家们认为,一旦在临床实践中引入人为死亡,医学的本旨就被改变了 它将变成主观判定谁的生命更有价值 医学就变成了一种社会工程学,缩短那些“没有价值的生命” 支持的意见1、每个人与生俱来都有权利和自由去支配自己的最终命运,是人类调节和控制死亡状态的理性选择2、安乐死是对生命质量的重视,认为人的价值与人的寿命无关,而是与生命质量成正相比3、安乐死的实行有利于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社会效益4、减少病人的痛苦是医生的重要任务之一,医生帮这类病人施行安乐死算是仁慈的行为5、减轻经济和情感负担,满足病人意愿一些学者强烈呼吁为安乐死立法,提出了安乐死立法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实体条件如: 安乐死的实施对象只能是那些身患绝症、濒临死亡且痛苦不堪的人,而其实施前提必须是患者基于自由意志提出安乐死的明确要求程序条件则有以下三条:其一, 必须由一个权威的专门委员会来决定是否准予实施安乐死;其二, 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必须获得一定级别的法院的认可,才能付诸实施; 其三, 一般应由医务人员来实施安乐死的操作,且其所用方法应尽量减少患者的痛苦安乐死——伦理学依据(1)从医学角度和生死辨证关系看安乐死的对象应是:死亡无法逆转的病人;目前医疗技术无法治愈的病人;病人有无法忍受的精神和肉体的痛苦(2)从伦理的角度来看病苦既不能免, 死亡也必然会来临,如何减轻病人身体上的疼痛、心理上的恐惧无助,以及在心灵上找到一个依靠,使内心升起安详与喜悦,令生死两无憾, 这才是病人与家属应该认真、主动去思考的问题(3)从法律角度来看一般性自杀是法律无法禁止的,但它是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的,理所当然的不是我们持赞成观点的,法律更不可能赋予一个人自杀权。

      但是对于一个身患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病人而言,他选择幸福地死去的意义完全不同于一般性自杀 一个活着的人, 他就应该享有法律赋予他的各种权利并行使之,而对于一个痛苦不堪的绝症病人而言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我们的立场(1)从法律角度看,必须确立安乐死是病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和责任的伦理原则,在严格实施程序的基础上保证安乐死的合理性要明确规定安乐死的实施对象、实施程序以及相关的管理问题2)从医学角度看,安乐死必须符合医学前提和伦理要求,否则就会被滥用甚至成为蔑视生命的借口3)从伦理视角看,赞成安乐死的关键理由在于个人的自愿选择7、制度伦理定义指对社会基本结构中基本制度及其实施的伦理考量和伦理倾向的安排即:对制度的正当、合理与否的伦理评价广义的制度伦理性:是指制度的合理性,即一切合理的制度都有道德意义狭义的制度伦理性:是指制度的伦理特征,即具有鲜明的伦理精神的制度,如弹性工作制,汽车召回制等最生动地表现了它的制度伦理性对制度与伦理关系的探讨,对制度的伦理设计自古有之:中国儒家:德治思想“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柏拉图《理想国》 :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和形式是幸福所必需的。

      《政治学》告诉我们必须要有什么样的具体的政体形式和怎样一套制度,才能产生并且保护这种生活方式制度伦理的功能(一)制度伦理可以提高制度效率, 并可降低制度创新的社会成本,促进合作效益, 克服“搭便车”和机会主义,以及使社会形成良好的利益分配格局二)制度伦理可以促进与完善社会的公平分配效率是社会经济生产的价值目标,正义则是社会经济利益分配的基本价值目标,是制度伦理的首要价值三)制度伦理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秩序的主导力量,制度伦理注重通过制度对全体社会成员行为进行评价,把全体社会成员作为约束对象8、制度伦理与德性伦理区别伦理学研究的层次不同:制度伦理属于社会伦理范畴;德性伦理属于个体伦理范畴伦理学论证的重点不同:制度伦理注重个体的行为,有他律性、 约束性的特点; 德性伦理注重个人的品质,有自律性、自觉性的特点伦理关系不同:个体伦理主要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规范的主体和对象是个人在这里, 很少关注个体的权利更多的是尽义务这就需要制度的伦理安排制度伦理侧重调节人与社会、社会与。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