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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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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元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元氏县人民政府二○一四年五月7 目录一、 总则 1(一) 评估目的 1(二) 评估范围与期限 1(三) 评估原则 1(四) 评估依据 2二、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4(一) 土地利用现状 4(二) 土地利用特点 5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6(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 6(二) 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分析 7(三) 规划布局与分区情况分析 11(四)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分析 13四、 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程度分析 16(一) 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超过预期 16(二) 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 16(三) 新增建设用地剩余指标不足 16五、 规划实施效果与问题 18(一) 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效 18(二) 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9六、 评估结论及建议 21一、 总则(一) 评估目的结合元氏县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特色,评估《元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实施情况,掌握评估期内规划目标推进情况和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了解《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规划实施措施,提出下一步实施建议,以增强《规划》的适应性及合理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并为完善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开展土地规划适时修改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 评估范围与期限范围:与现行元氏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一致期限:本次评估的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三) 评估原则1、客观真实原则采用依法公布和审批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数据,运用科学、客观的方法,遵循客观规律,如实反映规划实施状况,确保评估结论客观、真实、可信2、综合评估原则采用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典型案例调查和总体特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不仅对规划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估,还要对规划空间布局进行评估,并且对规划实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进行评估3、统筹兼顾原则评价过程中调查并充分听取城建、林业、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评价中涉及的问题,应在分析、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4、节约集约原则重点对规划实施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推进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5、评估前置原则定期评估是规划适时修改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开展规划评估,为规划适时修改调整提供依据四) 评估依据1、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12]50号);(6)《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4]20号)。

      2、技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3、相关规划依据(1)《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元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3)《元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4、其他依据(1)元氏县国民经济统计年鉴(2010-2013年);(2)元氏县政府工作报告(2010-2013年)二、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最新的元氏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资料,全县土地总面积67529.33公顷其中农用地45117.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81%,建设用地11561.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2%,其他土地10849.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7%1、农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37278.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2.62%;园地609.7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5%;林地4163.4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23%;其他农用地3066.6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80%。

      耕地面积37278.00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55.20%其中:水浇地27014.1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2.47%;旱地10263.8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7.53%2、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9350.4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0.87%;交通水利用地1676.1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50%;其他建设用地535.0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63%城乡建设用地面积9350.54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3.85%其中:建制镇1696.5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8.14%;农村居民点7330.4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8.40%;采矿用地323.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46%3、其他土地在其他土地中,水域1732.86公顷,占其他土地的15.97%;自然保留地9116.94公顷,占其他土地的84.03%二) 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元氏县域内光、热等资源丰富,土壤肥沃,境内平原、丘陵和山区各占三分之一,土地利用方式多样,对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十分有利2、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效益差异较大元氏县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达83.93%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土地产出率较高。

      但由于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东西部土地利用效益的差异明显3、农用地比重大,垦殖率高全县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6.81%其中耕地面积为37278.00公顷,耕地垦殖系数高达55.20%,高于全省33.5%的平均水平耕地中水浇地的比例达到72.47%,旱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7.53%,这种水浇地多而旱地少的特点,使全县的农业生产以粮食生产为主,2013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42878吨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1、规划目标(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期间稳步推进耕地保护和建设,上级下达规划期末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7706.00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38211.45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的实现2)园地、林地目标到2020年元氏县园地保有量控制目标为1079.36公顷,占总面积的1.60%到2020年元氏县林地保有量控制目标为8337.28公顷,占县域总面积的12.35%3)建设用地目标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10829.47公顷,城乡建设规模控制在8988.6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40.79公顷。

      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819.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不超过6169.68公顷元氏县2010-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668.16公顷,占用农用地668.16公顷,其中占耕地605.08公顷4)土地整治目标规划到2020年,通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可新增耕地1487.08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新增耕地313.01公顷,土地整理新增耕地853.61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320.46公顷2、空间管制分区(1)允许建设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的允许建设区、建制镇的允许建设区、大中型工矿的允许建设区(包括各类园区)以及重要集镇的允许建设区本区划定的面积合计8770.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9%2)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的扩展区规划期末元氏县有条件建设区的面积为2968.09公顷,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4.40%3)限制建设区该区域总面积为55557.7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2.31%包括县域范围内的广大耕地、园地及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禁止边界以外的区域3)禁止建设区元氏县的禁止建设区总面积159.85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0.24%二) 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分析1、耕地保有量与补充耕地情况分析(1)耕地保有量目标实施情况耕地数量方面。

      元氏县现状耕地面积为37944.24公顷(含可调整地类),比2009年减少了524.11公顷,比《规划》确定的目标多了238.24公顷,在南水北调、平赞高速等国家及省级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占用大量耕地的情况下,基本实现了耕地保有量目标表1 2009-2012年耕地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纯耕地37798.1737524.1037350.0637278.00可调整地类670.18669.26668.17666.31合计38468.3538193.3638018.2337944.31耕地质量方面元氏县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机制,并加强了中低产田改造,建设了高质量的基本农田,采用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科学耕作相结合的办法,实施了农田综合治理,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耕地质量得到不断提高2012年全县耕地面积中,坡度≤2°的平地占73.37%,坡度2°~6°的梯田及坡地占18.47%,坡度6°~15°梯田及坡地占19.36%,坡度15°~25°的梯田及坡地占0.14%,坡度>25°的梯田及坡地不足0.01%2)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施情况2010-2013年元氏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176.00公顷,低于《规划》确定“2010-2015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要控制在430公顷以内”的近期规划目标;2010-2013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发在县域内补充耕地为92.66公顷,在市域内异地补充耕地83.34公顷,基本落实了耕地“占一补一”的要求。

      2、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分析(1)基本农田数量方面元氏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529.06公顷,比石家庄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29.06公顷2)基本农田质量方面基本农田中耕地占97.26%基本农田的耕地中,坡度<15°的占99.83%综上,《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得到了较好的实现,基本农田结构合理,基本农田质量较高3、建设用地指标情况分析(1)建设用地规模目标实施情况元氏县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1561.70公顷,比2009年增加743.2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达到9350.54公顷,增加了349.6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2211.18公顷,增加了393.55公顷全县各类建设用地面积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建设用地总量超出规划目标年2020年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反向2)城乡建设用地目标实施情况元氏县现状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9350.54公顷其中,建制镇1696.54公顷,比2009年增加了33.9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330.49公顷,比2009年增加了326.51公顷;采矿用地323.45公顷,比2009年减少了10.71公顷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减反增,尤其是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大幅增长,表明现阶段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效果较差。

      3)新增建设用地目标实施情况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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