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收财政分配法.ppt
47页第四篇 税收财政分配法第一章第一章税收税收财政财政分配分配法概述法概述一、财政与税收的财政分配 财政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以税费利债等形式直接参与国民财富分配,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国库资金进行再分配的政治经济行为,它反映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它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部分 税收的财政分配就国家通过预算对税收进行分配使用的过程二、财政法与税收财政分配法 财政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和确认国家参与国民财富分配和再分配的财政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财政分配法主要指税收财政体制划分法、预算法和财政监督法现代税收财政分配法是以民主宪政为基础,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税收财政分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税收财政分配法的原则三、税收财政分配法的原则税收财政分配民主主义税收财政分配民主主义 税收财政分配法定主义税收财政分配法定主义 税收财政分配健全主义税收财政分配健全主义 税收财政分配平等主义税收财政分配平等主义 四、广义税收财政分配法的体系四、广义税收财政分配法的体系 1、、财财政政基基本本法法::主主要要涉涉及及财财政政法法的的一一些些基基本本制制度度,,对对财财政收入、支出和财政资金的管理都有普遍的效力。
政收入、支出和财政资金的管理都有普遍的效力 2、、财财政政平平衡衡法法::主主要要涉涉及及政政府府间间的的财财政政关关系系,,因因此此又又可可称为政府间财政平衡法,是财政分权的必然产物称为政府间财政平衡法,是财政分权的必然产物 3、、财财政政预预算算法法::包包括括预预算算编编制制、、审审批批、、执执行行和和监监督督等等方方面的规定,还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面的规定,还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4、、财财政政支支出出法法::主主要要包包括括财财政政转转移移支支付付法法、、财财政政采采购购法法、、财政投资法和财政贷款法财政投资法和财政贷款法5、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国债法和费用征收法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国债法和费用征收法6、、财财政政监监督督法法::规规范范和和保保障障财财政政监监督督机机关关依依法法行行使使财财政政监监督督权权,,其其内内容容涉涉及及财财政政监监督督机机关关的的设设立立、、财财政政监监督督机机关关的职权、财政监督的途径与程序等的职权、财政监督的途径与程序等或:税收财政分配法的体系或:税收财政分配法的体系1.税收财政分配基本法2、税收财政分配体制法3.税收财政预算平衡法 4.税收财政收入征收法5.税收财政支出管理法6.税收财政收支监督法 7.税收财政收支责任法五、税收财政分配管理体制沿革1、财政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1)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2)集权为主、适当下放财权的体制 (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3)多种形式的包干体制 (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1 1)集权型税收收支划分模式)集权型税收收支划分模式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是指一国在划分财政收支权限时把绝大部分财政职能都划归中央政府,把绝大部分财政收入都划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只承担很少的财政职能、只享受很少的财政收入权限或地方政府的大部分财政职能均由中央政府指定,其所需财政资金大部分均由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来承担的财政收支划分类型。
特点特点:全部或绝大部分财政收入划归中央政府,全部或绝大部分财政支出由中央政府承担,相应的财政收支立法权和管理权也归属于中央政府优点优点:可以集中力量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便于统筹规划,便于树立中央政府的权威,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缺点缺点: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和管理效益低下,从而难以适应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2 2)分权型税收收支划分模式)分权型税收收支划分模式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是指一国在划分财政收支权限时把绝大部分财政职能和财政收入划归地方政府,仅把一小部分财政职能和财政收入划归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划分类型 特点特点:地方政府承担大部分财政职能,享有大部分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收支立法权和管理权,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收支范围优点优点: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缺点缺点:难以解决公共产品的“外部效应”问题,难以完成某些需要巨大资金的项目 ((3 3)混合型税收收支划分模式)混合型税收收支划分模式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是指一国根据国情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并在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对财政收支权予以适当划分的类型 特点是在财政收支权相对集中于中央的同时,赋予地方一定的财政收支权,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来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范围,通过转移支付制度来平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收支。
混合型模式克服了集权型模式的过度集中和分权型模式的过度分散的缺陷,并吸取了二者的优点,因此,是一种相对科学合理的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六、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地位与原则六、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地位与原则 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调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财政收支权限划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分为财政级次划分法、财政收入划分法和财政支出划分法其原则为: 1、适度分权原则:在保证中央权的前提下,适度下放给地方一定财权 2、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根据事权的大小来划分财政收支权 3、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 七、税收收支划分体制法内容七、税收收支划分体制法内容 1、税收收支划分级次制度、税收收支划分级次制度:由一国宪法确立的政权结构所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级政权,一级财政” 2、税收支出划分制度:财政支出划分要依据各级政府事权(各级政府本身的地位和职责)的大小,也即按照各级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来确定 3、税收收入划分制度:税收收入划分制度:一般包括税收收入的设立权即税收立法权、税收征收权和税收享用权的划分;税收分配基本方法 :税额分割法、税率分割法、税种分割法、税权分割法。
八、现行税收划分体制:分税制 (一)实质: 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二)框架: 1、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 2、合理划分税种,建立并完善中央和地方税体系三)建立收入返还和补助制度,贯彻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四)分设税务机构,明确中央和地方各自税收管理权限(三)原则: 1、中央与地方事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和支出的划分原则原则 根据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2、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划分原则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
九、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特点九、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特点1.具有政策工具性2.具有法定性3.财政资金移转具有无偿性4.具有事权与财权移转的对称性5.移转内容具有公开性 6、单一纵向的单一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模式与方式: “财力性转移支付”一般是在预算确定之前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支出资金接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资金用途 “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六、六、六、六、 税收财政分配行政管理法税收财政分配行政管理法税收财政分配行政管理法税收财政分配行政管理法 1、狭义税收财政分配行政管理法、狭义税收财政分配行政管理法 (1)狭义税收财政分配行政管内部主体与职责:狭义税收财政分配行政管内部主体与职责: 各级财政机关与机构(以厅及所属机构为例)各级财政机关与机构(以厅及所属机构为例)(一)(一)办公室办公室(法规处法规处)::负责厅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厅机关的日常政务;起草厅工作计划、总结和政务工作规章制度;承担起草厅工作计划、总结和政务工作规章制度;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二)综合处: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运用财(二)综合处: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调控的建议政政策实施调控的建议三)预算处:拟定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全省(三)预算处:拟定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全省预算草案和省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预算草案和省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四)国库处(四)国库处 :拟定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拟定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省财政资金调度;汇总省本级部门决算度;负责省财政资金调度;汇总省本级部门决算(五)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制定政府采购目录;(五)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制定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编制政府采购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的行政投诉负责政府采购的行政投诉六)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国有企业处、经济(六)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国有企业处、经济建设处、商业流通处、农业农村处:组织实施国家建设处、商业流通处、农业农村处: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组织拟定行政部门财政支出政策、有关财务制度,组织拟定行政部门财政支出政策、开支标准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开支标准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七)债务金融处:拟定并监督执行全省政府债务(七)债务金融处:拟定并监督执行全省政府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全省政府债务进行监控与核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全省政府债务进行监控与核算八)社会保障处:参与编制并组织执行社会保障(八)社会保障处:参与编制并组织执行社会保障预算;监管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监管有关预算;监管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财政专项部门和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九)会计处: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九)会计处: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综合研究会计改革;拟定地方会计规章制制度,综合研究会计改革;拟定地方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会计监督度;组织实施会计监督十)统计评价处:汇总、分析反馈行政、事业(十)统计评价处:汇总、分析反馈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财务情况、国有资产情况和年度会计报单位主要财务情况、国有资产情况和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分析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统计、评价全表;汇总分析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统计、评价全省财政支出效益省财政支出效益十一)监督检查处:拟定有关财政监督的政策(十一)监督检查处:拟定有关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有关财税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制度;监督有关财税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检查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十二)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十二)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2、广义税收财政分配管理法、广义税收财政分配管理法(1)上级财政部门专门派出的监察专财政部门专门派出的监察专员办公室的上级行政监督员办公室的上级行政监督((2)独立于财政之外由人民银行经理)独立于财政之外由人民银行经理的同级国库机构的事中行政监督的同级国库机构的事中行政监督((3)独立于财政之外由政府直辖的同)独立于财政之外由政府直辖的同级审计机构的事后行政监督级审计机构的事后行政监督((4)政府之外且至上的同级人大财政)政府之外且至上的同级人大财政监督机构的全方位权力监督监督机构的全方位权力监督财政收支法思考题财政收支法思考题1. 请结合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谈谈我国财政收支划分的现状及完善的必要性2.何谓财政收支划分?财政收支划分有哪几种模式?第二章第二章 税收部门间分配法税收部门间分配法( (预算法预算法) )主讲人:全承相一、预算的本质从经济体制看,预算是政府配置资源的机制;从政治体制看,预算是纳税人及其代议机构控制政府财政活动的机制;从法律体制看,预算不仅仅是计划,预算的本质是法律;从与财政的关系看,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本制度框架;从决策体制看,预算是公共选择机制。
二、国家预算的原则二、国家预算的原则1、公开性原则2、可靠性原则3、完整性原则4、年度性原则三、预算管理职权三、预算管理职权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3、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4、各级财政部门的管理职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5、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权 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四、预算管理程序四、预算管理程序1 1、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程序 2 2、预算审查和批准程序、预算审查和批准程序 3 3、预算执行和调整的程序、预算执行和调整的程序 4 4、决算与追究责任程序、决算与追究责任程序 4141、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程序(1)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订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活动2)预算编制的原则:(A)按照复式、零基预算方法编制(真实性);(B)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平衡性);(C)规模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相适应(稳健性);(D)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和结构合理(合理性);(E)依照法律法规、经济社会规划、预算收支权限和上级的技术要求编制(合法性)。
(3)预算收支范围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法定年度预算收入具体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法定年度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其他法定收支项目:上年结余、转移支付(4)预算编制方法:1、复式预算编制方法(相对单一法):把国家同一预算年度内的全部预算收入和支出按性质进行划分,分别汇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对照表,以特定的预算来源保证特定的预算支出,使收支之间具有相对稳定对应关系的预算编制方式2、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相对基数法)3、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相对财政代编法)(5)预算编制程序:1、部署要求:2、部门编制:3、财政审核:4、政府预算:5、上级预算(本级预算+下级预算)6、国家预算(中央预算+地方预算)42、预算的、预算的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审批政府预算方案是人大每年议程中的最重要的工作,必须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审批、备案、批复)一)健全人大预算审批初审程序,在人代会召开前及早向政府及财政部门提出人大预算修改建议,使人大的预算审批权落到实处。
人大对政府预算草案及其报告的初步审查最好提前到财政向主管首长报告之时,至少是在行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之前(二)健全大会代表预算审批程序,确保人大的预算审批权的有效实现大会期间,人大代表通过分别听取和审议政府财政预算报告和人大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并在讨论、质询或听证的基础上,对预算草案及财政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是人大实现自己预算审批权的基本形式43、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决算、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决算 1、预算的执行: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征收部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一切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必须依法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2、执行通过国库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中央国库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各级国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都无权动用库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3、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地方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预算调整是一种正常的预算活动,但必须依法进行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权力机关审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本级权力机关或上级政府应责令其改变或撤销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改变预算4、决算决算是对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决算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决算草案,提请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和批准后方可生效《预算法》规定,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5、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凡是违反《预算法》的规定或批准生效的预算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人,都要依法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A)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经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了总收入,或使经批准的预算中的举债数额增加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B)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动用库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由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退回或追回库款,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C)隐瞒预算收入或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级政府或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五、中国预算法的完善五、中国预算法的完善(一)完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定复式预算形式 (二)确立部门预算 (三)建立规范的预算科目 (四)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方式 (五)强化预算法律效力,控制预算的随意变动 预算法讨论题预算法讨论题1.国家预算有哪些类型?试说明其在中国的适用性。
2.简述各级国家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并分析其分配的合理性和不足3.预算编制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订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预算的预算活动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程序进行试结合我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谈谈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