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pdf

79页
  • 卖家[上传人]:小**
  • 文档编号:47700166
  • 上传时间:2018-07-04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573.98KB
  • / 7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 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0-12-3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上市商业银行直接参与债券结算业务的上市商业银行直接参与债券结算业务的 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管理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管理 第一章第一章 上市商业银行资格申请上市商业银行资格申请 一、资格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上市商业银行申请直接参与债券结算业务的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一)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报告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表》(附件); (二)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 (四)公司组织结构说明; (五)内部结算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内部结算风险控制制度说明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1、结算技术设施和结算部门人员配备情况; 2、结算业务相关风险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3、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 4、主要的风险控制制度(全文)。

      (六)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书; (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八)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业务流程 申请人将上述申请表格及其他有关申请材料原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后(部分材料须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由其经办人送达(或由本公司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本公司 三、签订结算协议 对于核准其结算资格的申请人,在与本公司开展结算业务前,应与本公司签订结算协议 四、开展结算业务 上市商业银行在与本公司签订结算协议后,应及时与本公司沪、深分公司办理设立相关结算资金账户以及缴存结算互保金等开展结算业务的全部相关事宜 第二章第二章 上市商业银行结算资格的持续管理上市商业银行结算资格的持续管理 本公司参照《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对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的债券交易业务实施管理具体管理方式将比照《管理规则》中的乙类结算参与人 一、信息变更 1、需要备案的信息变更 上市商业银行资格申请表中的有关事 项以及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上市商业银行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交有关备案材料 其中,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代表或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代表助理发生变更,或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的联系、或电子邮件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立即向本公司备案。

      2、需要申请的信息变更 上市商业银行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参照《管理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向本公司提交相关材料本公司同意后,上市商业银行须与本公司重新签订结算协议,并依此与本公司沪、深分公司办理结算账户等结算业务相关事宜的变更 二、上市商业银行结算资格的注销 上市商业银行出现《管理规则》第十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注销其结算资格 (一)上市商业银行申请注销其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的,须向本公司提交《管理规则》第十七条所列材料 (二)本公司决定注销上市商业银行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的,将事先向该上市商业银行发出关于注销其资格的通知,自通知规定的资格注销之日起,本公司停止该上市商业银行相关结算业务,并予以公告 自注销资格生效之日起,本公司沪、深分公司将同时停止该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的相关业务 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应在注销资格生效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章第三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 本公司依据《管理规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市商业银行的结算业务进行年度自律检查年度自律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一)现场检查 实施现场检查前本公司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上市商业银行,上市商业银行应积极配合,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代表或代表助理应参加现场检查工作。

      经中国证监会或中国银监会的批准,本公司还可对上市商业银行实行临时现场检查 (二)非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是要求上市商业银行参照《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按本公司的相关业务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第四章第四章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 一、定期风险评估 本公司将依据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 在本公司的结算业务记录、中国证监会、其他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以及本公司对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的相关检查结果和评价意见等因素,定期评估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的财务和结算 风险状况本公司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重点监控对象,并采取《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所列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日常风险监控 本公司将对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并视情况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三、风险控制实施程序 (一)本公司在对上市商业银行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前,将通知有关上市商业银行,上市商业银行应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二)对于发生上市商业银行结算业务等影响重大的风险控制措施,本公司将在实施前给予有关上市商业银行不少于10天的准备期 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 一、除非特殊情况,应由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代表或代表助理与本公司办理有关上市商业银行结算参与人 管理业务。

      二、本指引未明确事项,各上市商业银行应当参照《管理规则》及本公司其他相关规则办理 三、本指引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四、本公司业务联系人:刘超(010-58598964) 吴铮(010-58598831) 董晶(010-58598852) 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商业银行特别结算参与人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 英文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 申请人网页地址 http:// 电子邮件地址 设立时间 批准机关 申请人类型 □仅在中国大陆内地上市 □仅在香港上市 □在大陆内地和香港同时 上市的 □仅在国外上市 □在中国大陆和国外同时上市 □其他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号 (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申请人下属分支行及对应席位情况 分支行全称 机构代码 使用上交所席位号 使用深交所席位号 申请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或总裁)情况 姓 名 性别 职务 分管业务 联系(含区号) 传 真 移动 (未完,转下页) (续前,接上页) 申请人前 5 名股东主要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联系 申请人承诺事项: 1. 本单位自愿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 )的结算参与人资格, 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 本单位成为你公司结算参与人后,将严格遵守你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定及有关业务规则; 3. 本单位服从你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 积极配合结算参与人管理工作, 认真履行结算参与人义务, 履行义务主张权利发生任何争议的,均由你公司和我单位直接依法解决履行义务主张权利发生任何争议的,均由你公司和我单位直接依法解决; 4. 有违反你公司有关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定的,本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经办人 联系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申请人(公章) :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引 11 本指引适用于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债券的登记、托管以及债券交易的结算业务 本指引中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债”)以及公司债等其他债券,其中公司债等其他债券指公司债、企业债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12第一章第一章 证券账户管理证券账户管理 一、证券账户开立一、证券账户开立 (一)申请条件 上市商业银行总行(以下简称“总行”)、经上市商业银行总行授权的分(支)行(以下简称“授权分(支)行”)各自只能申请开立2个证券账户,用于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券交易或用于因行使质押权等合法原因而持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的处置 (二)申请材料 1、总行 (1)《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 (2)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承诺函 (样式见附件 1)。

      2、授权分(支)行 (1)《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 (2)总行同意授权分(支)行开立证券账户的函(样式见附件2); (3)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 13(4)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办理开户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 (6)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承诺函(样式见附件 1) 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 (一)若发生以下情况,上市商业银行需向本公司申请注册资料的变更: 1、总行或授权分(支)行名称发生变化; 2、总行或授权分(支)行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发生变化; 3、总行或授权分(支)行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联系地址、法人性质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二)证券账户资料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关键信息变更需提交,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 (2)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发证机关出具的名称和注册号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4(6)办理账户资料变更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等其他内容变更: (1)《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 (2)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账户资料变更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三、证券账户卡补办三、证券账户卡补办 (一)如证券账户卡遗失,上市商业银行可向本公司申请补办证券账户卡,证券账户号码不变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4、证券账户卡补办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15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证券账户注销四、证券账户注销 (一)申请注销证券账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市商业银行注销、或不再使用此账户; 2、账户中无证券持有余额; 3、账户已撤销指定交易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 2、证券账户卡原件(如账户卡遗失,请在申请表中注明) 3、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或清算组、破产管理人等有权主体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如上市商业银行总行或授权分(支)行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则由债权债务的承继方申请,并提供有效的承继关系证明文件、承继方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五、注意事项 (一)受理地点和时间 上述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节假日休息)、地点为本公司营业大厅柜台(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三楼); 16(二)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业务表单的格式,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下载路径:www.chinacle。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