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管理规定(试行)(共4页).docx
4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关于学生使用的管理规定(试行)已成为每一个人工作、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由于部分学生自控力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等,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提升学生健康体质水平,指导学生科学、规范、文明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一、规范、文明使用是学生的一项基本义务和责任二、学生在校期间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禁学生将个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任课教师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实行统一保管3+4班级实行上课日集中保管制度;其他班级根据实际也可以集中保管,亦可以自行保管,学校鼓励集中保管2、禁止学生在上课(包括实训课、自习课、考试等)、集会(早操、课间操、校会、升旗仪式等)期间使用,要置于关闭或者静音状态3、学生严禁登录不适合未成年人浏览的网站;不上传、不下载,不传播反动信息、色情内容;不利用发虚假信息、骚扰他人;不泄露他人隐私,不扰乱社会秩序;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没收其,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理,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害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4、在寝室等公共场所使用时不能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学生晚上熄灯21:30或午休(中午12:30)之后,应将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使用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听外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若遇特殊情况(联系家长)需要使用必须经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同意5、周末及节假日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使用,但要自觉控制使用时间 6、学校试行在教室配备充电收纳箱,规范充电,学生严禁私拉电线,严禁在教室无人的情况下给充电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不得随意借给别人,不得随处乱放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责任7、学生因学习或工作保留使用的,需经过班主任和学生处(团委)批准三、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现者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必要时没收及充电设备,并交学生处各部或班主任处理班主任按要求,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四、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应对学生规范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同时自己也应严格遵守本条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委、学生会、班委干部协助督查,并模范带头遵守本规定五、鼓励班级在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基础上高标准制定具有班级特色的使用管理规定,并由学生集体参与制定办法,共同执行六、学生管理部门、班主任、家长、任课老师、值班老师等要齐抓共管、认真负责,制止学生使用的违纪行为,同时加强对其教育;对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的违纪学生将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生违反使用管理规定,按下列办法予以处罚: 1、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交给班主任处、并报学生处一二三部登记,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
2、第一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一周,班主任对学生单独进行批评教育 3、第二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两周,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4、第三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一个月,一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对违纪学生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商讨学生转化工作 5、第四次违规使用,学生处代管一个学期,学期结束后由其家长领回,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 6、对拒不交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对屡教不改,以及弄虚作假,以旧充当应交,欺骗老师同学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学校预警机制予以红色预警本规定经学生代表大会、第五届家委会、学校校务会研究后同意,自2018年12月起执行附:有关说明与解释 1、大力提倡各班级统一保管,周日晚收起,周五放学下发现没有统一集中管理的班级,可以早上8:00前收起来,下午3:00后发下去,晚上6:00前收起来,晚8:40后发下去也可以8:00前收起来,直至晚8:40后发下去其他按照《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集中收起来的班级的保管实行班级自行保管和班主任集中管理两种方式。
3、集中管理后,班级确需用开展学习交流等活动的,经班委会、团支部等组织讨论可以指定专人留用1—2部,供班主任、任课教师联系或者应急使用,使用名单报学生处一二三部备案4、学校专门开辟通知通报专栏,通知通报等予以张贴,班级的主要干部应有担当与责任意识,及时到通知栏等地获取有关学习、工作、活动等信息,及时向同学们传达5、各班主任要加强家校沟通,尤其征得对每天坚持亲子沟通的家庭的理解与支持,确需每天联系的亲子,经核实审批后使用6、遇到3+4转段升学节点和顶岗实习就业应聘等环节,经个人及班级申请,按有关程序审批方能使用专心---专注---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