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ppt
10页新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解读解读新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解读解读新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与施行的修订与施行新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法律体系的法律体系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的主要内容和亮点一、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修订概要的修订概要 新修订的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涉及修改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的条款达70 70 多条多条, ,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是一部要求严格、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是一部要求严格、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的决定决定》》共计共计52 52 条,对原条,对原《《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60% 60% 以上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将法以上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将法律条文总数增加至律条文总数增加至114 114 条,其中:条,其中:•((1 1)新增条文)新增条文16 16 条,占总数的条,占总数的14%14%。
•((2 2)在原条文基础上进行较多增删改动的)在原条文基础上进行较多增删改动的32 32 条,占总数的条,占总数的28%28%•((3 3)进行局部字词改动的)进行局部字词改动的27 27 条,占总数的条,占总数的24%24%•((4 4)保留原条文没做任何修改的)保留原条文没做任何修改的39 39 条,占总数的条,占总数的34%34%二、新修订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此外,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此外,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等安全生产专业机构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
检验的机构等安全生产专业机构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 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除去总则中立法目的、原则、方针、政策以及附除去总则中立法目的、原则、方针、政策以及附则中补充说明的内容外,主要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则中补充说明的内容外,主要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以及专业机构服务等六个方面做出规定和要求自律、社会监督以及专业机构服务等六个方面做出规定和要求1 1、关于、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规定的规定 在国家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转变经营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在国家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转变经营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扩大了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自主权,根据扩大了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自主权,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经营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也相应确立,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也相应确立,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满足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生产工作的主体,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满足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供安全生产保障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中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一、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应的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理人员的职责2 2、关于、关于““职工参与职工参与””的规定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分布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各个岗位上,最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分布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各个岗位上,最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从法律上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助于调的具体情况,从法律上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助于调动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生产动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的发生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中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中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第)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第6 6 和第和第49 49 ~~ 5656、第、第58 58 条条以及与其对应的法律责任(第以及与其对应的法律责任(第104 104 条)2 2)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相关规定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相关规定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有着特殊的作用,在维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有着特殊的作用,在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因此,强化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护职工安全健康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因此,强化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有着重要意义以上内容主要涉及第用有着重要意义以上内容主要涉及第7 7 和第和第57 57 条在国内外的实践经验中,都将安全生产与国家管理社会事务联系在一起,作为在国内外的实践经验中,都将安全生产与国家管理社会事务联系在一起,作为政府管理的一项重要责任。
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管理的一项重要责任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协调的功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监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从全局的高领导、组织、协调的功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监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从全局的高度监督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度监督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中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中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一、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新修订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新修订《《安安全生产法全生产法》》第第9 9 条规定: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三个三个必须必须”” 的要求,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的要求,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 3、关于、关于““政府监管政府监管””的规定的规定4 4、关于、关于““行业自律行业自律””的规定的规定行业自律主要是指有关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有关协会组织行业自律主要是指有关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有关协会组织是政府与会员单位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是政府与会员单位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防患于未然等工作上,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实现防患于未然等工作上,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中行业自律主要包括对有关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中行业自律主要包括对有关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职能定位的规定(第职能定位的规定(第12 12 条)5 5、关于、关于““社会监督社会监督””的规定的规定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对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的法律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的法律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主要包括:(1 1)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相关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相关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13 13 条)2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第果负责(第69 69 条)3 3)关于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及其)关于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具虚假证明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具虚假证明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第89 89 条)6 6、关于、关于““专业机构服务专业机构服务””的规定的规定在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在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经常要求既独立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又独立于接受评价、检测、检验或认证的单经常要求既独立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又独立于接受评价、检测、检验或认证的单位的第三方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位的第三方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新修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对社会力量的监督权利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对社会力量的监督权利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举报权(第要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举报权(第71 71 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安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履行报告义务的规定(第全生产方面应履行报告义务的规定(第72 72 条)、宣传舆论单位有监督安全生产违条)、宣传舆论单位有监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权利的规定(第法行为权利的规定(第74 74 条)三、新修订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亮点的主要亮点三、新修订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亮点的主要亮点这次新修订这次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1. 1.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2. 2.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3. 3. 落实落实““三个必须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4. 4.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5. 5. 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 6. 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7. 7.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8. 8. 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9. 9.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10. 10.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