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质量的确保书.docx
3页建筑工程质量的确保书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依据《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企业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以下质量确保: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经过本企业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企业负担维修责任除她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完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要求的期限为保修期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要求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其它按协议要求 2、保修范围 屋面渗雨 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出规范要求 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出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该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能够委托她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该立刻抵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包括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的要求,立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采取安全防范方法;由原设计单位或含有对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第七章第 42 条要求,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点的责任方负担 单位盖章: 署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