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docx
4页安溪县教育局文件安教〔2018〕50号安溪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小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2017年秋季以来,我县中小学校积极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为学生免费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家长、社会的支持为切实规范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指导意见并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2. 学校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3.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4. 学校开展的各项课后服务活动要以提高学生核心素养为目的,严禁学校以开展课后服务名义举行全校性集体补课5. 中心学校要对所属基层小学开展的课后服务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不具备条件的基层学校可以不开展二、活动内容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帮助。
各校可结合学校实际开设具有校本特色的课后服务活动三、组织形式学校每学期初要统筹并合理制定课后服务活动计划,报县教育局备案后予以施行1. 学校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结合校情积极探索弹性离校时间和开展课后服务的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2. 鼓励学校结合校情开展分层次答疑和个性化四、资金来源课后服务专项资金来源由县级补助与学校自筹两部分组成县级补助从企业及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教育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额度,根据“因校制宜、核定总统筹使用、据实报账”的原则核拨具体根据各学校及各学段的实际情况,每学期按以下标准核定可补助的资金额度:高中每生300元;初中每生120元;城区县直小学每生50元,其他小学每生20元;不足200人的学校(不含中心学校所属基层小学)按200人核定可补助的资金额度各校课后服务专项资金分过程性超工作虽劳务费和教育质虽提升奖励金两部分,过程性超工作虽劳务费按下达资金总额的85部每学期结束后核拨为促进各学段教育教学质虽的提升,教育质虽提升奖励金(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5%实行全县统筹,结合各校课后服务开展和质虽提升情况,由县教育局研究并确定核拨金额1. 各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应发劳务费,超出县级可补助部分的,由各学校自筹解决;没有超出总虽的,按实际金额核拨。
2. 各校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校成立校董会、教育促进会、教育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筹集资金课后服务超工作虽劳务费按照《安溪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超工作虽劳务费发放标准的通知》(安教,2018?39号)核定标准予以报支3. 严禁学校以开展课后服务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五、其他事项1. 各校要将工作日期间开展的课后服务活动(含晚自习)纳入教师的工作量统筹安排;超出工作量的,发给超工作量劳务费;属于正常工作量范围的,不予发放2. 县教育局将跟踪各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将全县通报表扬,树立典型并推广好的做法;对弄虚作假、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全县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核减下拨资金3. 县教育局将组织审计、计财、中教、初幼教等股室人员对各校开展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包括学校自筹资金及社会捐资部分)若发现将不属于超工作量劳务费范围的项目纳入专项资金发放或借机发放其他津补贴项目等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理4. 各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诛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抄送:县人社局、财政局安溪县教育局2018年3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