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异动思维在侦查中的应用及价值.docx

14页
  • 卖家[上传人]:王****
  • 文档编号:272230750
  • 上传时间:2022-04-01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25.41KB
  • / 1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异动思维在侦查中的应用及价值   刑事侦查的任务是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搜集证据但是犯罪行为是混杂在正常行为中,犯罪嫌疑人也是混杂在人海涌动的人群中的,涉案的物品等更是混杂于普通物品之中   如何识别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涉案物品,就需要侦查人员具有较强的“异动思维”能力   一、异动思维的概念及意义   犯罪行为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要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尽管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混杂性,但是,犯罪行为作为一种危害社会且要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行为是有别于普通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别于普通群众的,涉案物品如赃款赃物也是有别于日常流通或使用的普通物品的总之,犯罪心理支配下的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是区别于正常行为和普通人群的犯罪行为是一种异于正常行为的特殊行为,犯罪嫌疑人是一类异于常人的特殊群体,涉案物品如赃款赃物是一些异于日常物品的特殊物品   那么,本文将这种异于普通行为、异于普通人员、异于普通物品的表现及特点,称为侦查中的“异动”情况而侦查人员通过把握这些异动情况,具有从正常行为中识别犯罪行为、从普通人员中识别犯罪嫌疑人、从普通物品中识别涉案物品的能力,称为异动思维。

        如果侦查人员具有识别这种异常表现及特征的思维能力,即“异动思维”能力,那么,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摸底排队、阵地控制、搜查、追缉盘查、讯问、犯罪情报分析研判中,就能够较好地在大千世界、茫茫人海、海量物流中发现犯罪事实、查明犯罪嫌疑人并搜集相关证据图1】      二、侦查中异动思维的基础   刑事侦查中为什么引入异动思维,这源于犯罪行为本身的异动性、犯罪行为异动性的外化性以及犯罪行为异动性的持续性   (一) 犯罪行为本身的异动性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的表现虽然千姿百态,但从总体上说,它们都从不同的方面危害了国家利益,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等如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盗窃行为、抢劫行为、抢夺行为、诈骗行为、伤害行为等,都是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这些犯罪行为,相比于日常的社会行为而言,都具有一定的异常性首先,犯罪人员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必须实施与犯罪目的相一致的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与普通日常行为必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如犯罪人员的销赃行为与普通人的商品流通在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物品、交易地点上都有明显的差异。

      其次,犯罪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考虑到该行为的违法性和受刑罚性,往往内心紧张、恐惧、不安,表现出神色慌张、左右观望、动作急促等异于日常行为的动作,而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实施某行为时往往神色自然,行为放松再次,犯罪人员为逃避侦查打击,往往会有一些反侦查行为,表现出一些掩盖行为、擦拭行为、伪装行为等,这些行为也是异动于日常行为的一个明显标志   下面我们以盗窃犯罪中扒窃行为为例,来说明犯罪行为本身的异动性扒窃行为,是一种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我们以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扒窃行为举例说明犯罪行为人表现出与普通人员不同的情况:首先,等候车辆时的异常一般人在等候车辆时,往往是盯着车辆驶来的方向眺望,扒窃人员则是环顾乘客,并盯着乘客及其口袋和随身携带的包、等其次是上车时的异常,车来后一般人是抓紧时机上车,扒窃人员是制造拥挤状态,故意贴靠作案目标,伺机作案,如果车辆较空,扒窃人员往往就选择不上车再次,上车后的异常,一般人上车后迅速地找到座位或站立位置后安定下来,扒窃人员是不停地窜动,选取作案目标贴靠尾随,并伺机借车体运行晃动或乘客拥挤的机会,紧贴被窃对象的身体、有意用胳膊和手背去试探“目标”的衣兜,利用他人或同伙作掩护,或用自己的胳膊、提包、衣服、书报遮住被窃对象的视线,伺机作案。

      作案时神情紧张,得手后迅速离开现场最后,车上交流语言的异常扒窃人员往往团伙作案,各有分工,或望风,或掏兜,或得手后转移赃物,因此,为提醒同伙、暗示得手、准备下车等,团伙成员之间往往使用黑话或暗语综上,我们可以看出:   扒窃人员在实施扒窃行为过程中,从候车、上车、车上、相互交流等过程及环节来看,从动作、语言、神情等,都是明显有异于普通人的日常乘车行为的扒窃犯罪行为作为一种实施手段和过程较为秘密的犯罪行为尚且具有如此之多的异动性,更何况一些外化特征较为明显的抢劫犯罪、诈骗犯罪等,这些犯罪的异动性更为突出、更为明显、更为外化图2】      (二) 犯罪行为异动点的外化性   犯罪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这是犯罪行为的外在特征,亦称犯罪行为的有体性特征   任何犯罪行为,都必须有身体动静,否则,就不可能构成犯罪马克思主义犯罪观认为,任何犯罪行为都是行为人反社会的物质性表现形式,而非行为人单纯的主观意念只有当个体将犯罪意向付诸实施,将犯意外化为行为,用物质的力量侵犯犯罪对象时,犯罪才随之发生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有人的行为,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   犯罪行为可以表现为犯罪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肢体、智力或利用工具、武器、物品实施犯罪,包括利用别人、利用动物或者利用自然力实施犯罪。

      从法律上,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但是,不管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其“作为”与“不作为”都是一种行为,具有外在表现性   所谓作为,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动作来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是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许多犯罪也只能表现为作为的形式例如,抢劫犯罪、盗窃犯罪、强奸犯罪等等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不作为是犯罪行为人的一种消极行为   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在刑法分则中,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犯罪的,只有少数几种但是,不管是绝大多数以“作为”为表现形式的犯罪行为,还是少数以“不作为”为表现形式的犯罪行为,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具有一定的表现方式,这些具有一定表现方式的犯罪都具有一定的外化性,这些具有外化性的犯罪行为都具有可观察性和可识别性   (三) 犯罪行为异动点的持续性   作为一种行为过程,犯罪行为的形成,要经历犯罪心理的产生、犯罪意向的形成、犯罪工具的准备、犯罪目标的选择、犯罪地点的勘察、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以及犯罪后销赃毁证的掩盖及逃匿等不同阶段。

      犯罪人员在犯罪前、犯罪时、犯罪后都会持续地表现出异动情况及特征异动点贯穿于犯罪的全过程,异动点具有持续性,这就为侦查人员提供了较好的辨识条件和依据图3】      综上,犯罪行为本身的异动性,犯罪行为异动点的外化性,犯罪行为异动点的持续性,为侦查人员异动思维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可以说,异动思维是侦查思维的基础,异动思维贯穿侦查活动之始终,侦查中异动思维是必需的而且可能的   三、侦查中异动思维的内容   人们在公共场所的行为,由下列要素构成:动作;表情;语言;物品;穿着打扮其中,动作、表情、物品和穿着打扮属于无声行为;语言,属于有声行为同理,侦查中异动思维的内容包括识别:异常动作、异常表情、异常物品、异常衣着图4】      (一) 异常动作   动作,即行为举动,是具有一定动机和目的并指向一定客体的运动系统人的动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包括在人的整体活动之中,是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是以自觉的目的为特征,并且总是由一定的动机所激发,因而具有社会的性质可以说,动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人的行为目的或发展趋向同样,犯罪人员为达到犯罪目的,必须会采取相应的行为举动,这种行为举动与合法目的下实施的行为举动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

      以流窜犯罪人员的旅馆住宿情况与正常人员的旅馆住宿情况相比,我们发现,犯罪人员旅馆住宿可能会出现:频繁入住;频繁变换旅馆;高危人员入住;假证入住;冒用他人证件入住;无合法证件入住;下半夜入住;下半夜退房;住宿期间昼伏夜出;同住人员有高危人员;本地人入住;没有办理退房手续便离店的;当天退房的,等等   围绕着这些异常情况展开侦查工作,往往能发现或破获一些刑事案件图5】      再如,目前侦查中常用的视频侦查,侦查人员往往也是通过视频中异常动作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重点是具有以下异常动作的人员:故意躲避摄像头的人员;故意躲避路过的行人、车辆的人员;破坏摄像头或者改变摄像头方向的人员;用手或衣服等物品遮挡面部的人员;东张西望、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人员;长时间驻足或徘徊人员;行色匆匆或快速奔跑的人员图6】      (二) 异常表情   人的面部是最有效的表情器官人的面部表情主要表现为眼、眉、嘴、鼻、面部肌肉的变化   眼: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能够最直接、最完整、最深刻、最丰富地表现人的精神状态和内心活动眼睛通常是情感的第一个自发表达者,透过眼睛可以看出一个人是欢乐还是忧伤,是烦恼还是悠闲,是厌恶还是喜欢,是坦然还是心虚,是放松还是紧张等。

      眉:眉间的肌肉皱纹能够表达人的情感变化柳眉倒竖表示愤怒,横眉冷对表示敌意,挤眉弄眼表示戏谑,低眉顺眼表示顺从,扬眉吐气表示畅快,眉头舒展表示宽慰,喜上眉梢表示愉悦嘴:嘴部表情主要体现在口形变化上伤心时嘴角下撇,欢快时嘴角提升,委屈时撅起嘴巴,惊讶时张口结舌,愤恨时咬牙切齿,忍耐痛苦时咬住下唇鼻:厌恶时耸起鼻子,轻蔑时嗤之以鼻,愤怒时鼻孔张大,鼻翕抖动;紧张时鼻腔收缩,屏息敛气面部:面部肌肉松弛表明心情愉快、轻松、舒畅,肌肉紧张表明痛苦、严峻、严肃   由于犯罪行为是一种要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因此,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前、犯罪时、犯罪后,往往持紧张、恐惧、担忧、焦虑心理,表现为:目光常呈游离状态、往往躲避周边人员特别是民警视线、面部肌肉紧张、表情复杂等等此外,由于面部各个器官是一个有机整体,协调一致地表达出同一种情感当人感到紧张、恐慌或想有所掩饰时,其五官将出现复杂而不和谐的表情图7】      (三) 异常物品   涉案物品,一般包括犯罪行为借助之物,如作案工具;犯罪行为侵害之物,如赃款赃物;犯罪行为掩盖之物,如假证假牌等   由于涉案物品往往是证明犯罪行为的材料,多可转化为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因此,犯罪嫌疑人对涉案物品的使用、持有、流通多表现出与普通物品的不同。

      即涉案物品常常表现为:持有状态的异常、使用状态的异常、流通状态的异常图8 】      1. 从持有状态来看,涉案物品的异常情况常表现为:持有物品为作案工具,如刀、起子、钳子、镊子、撬械、解码器、开锁工具等;持有物品与身份不符:如男性携带女性首饰;持有物品与行为不符:如外出携带大量现金或电子产品;持有可疑物品:如携带假身份证、假金元宝、假证书等如: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往往会携带专门的撬门开锁工具,如插片、技术性开锁工具等;扒窃犯罪嫌疑人往往会携带镊子等扒窃工具;诈骗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随身携带金元宝、伪装外币、假证书等物品;此外,犯罪嫌疑人身上往往还会携带一些假身份证、一些来历不明的、手提电脑等疑似赃款赃物等   2. 从流通状态看,涉案物品的异常情况常表现为:由于涉案物品种类繁多,我们以刑事案件中常见的被盗抢为例,涉案与普通的异常情况有:一人销售多部的;一人多次在不同摊点销售的;对性能不熟悉的;不能说清价格的;所持与其身份、年龄明显不符的;出手价格明显偏低的;新当旧出售的;其他可疑情况图9】      3. 从使用状态来看,涉案物品的异常情况常表现为:我们以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涉案车辆为例:遮挡车牌的车辆;假车牌的车辆;套牌的车辆;无牌的。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