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改增扩围政策内容课件PPT.ppt
16页营改增扩围政策内容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杨志斌 目录 一 金融服务业二 现代服务业三 建筑业四 销售不动产五 生活服务六 销售无形资产七 其他有关规定 一 金融服务业 二 现代服务业 除租赁服务外 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率为6 现代服务业个别子项目范围有所调整和拓展 主要的变化如下 租赁服务按照合同签订时间设定了过渡期 具体政策如下 注1 营改增前存续合同是指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署的合同 注2 在营改增试点前 依纳入试点时间而定 全国整体纳入市2013年8月1日 签订的未执行完毕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按3 缴纳增值税 三 建筑业 建筑业包括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税率11 按照国务院有关行业税负不能增加原则 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 征收率交纳增值税 四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和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均为11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 二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 注1 房地产老项目 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五 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 增值税税率为6 六 销售无形资产 七 其他有关规定 本次营改增在增值税管理理念上有巨大突破 对于纳税人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1 抵扣时限约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 包括以直接购买 接受捐赠 接受投资入股 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 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 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2 留抵税额抵扣限制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 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不得从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3 净值抵扣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不动产 发生用途改变 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 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不动产净值 1 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4 过渡期税款退款和补缴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 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 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 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5 征管机构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 由国家税务局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其他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 均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