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共场合不规范用语用字调查报告.doc
2页武汉市公共场合不规范用语用字调查报告武汉市公共场合不规范用语用字调查报告————————————以江汉路、大智路、及丹水池等地为以江汉路、大智路、及丹水池等地为例例袁玫袁玫为了研究武汉市公共场合不规范用字的实际情况,探求不规范用字屡纠不改的原因,笔 者通过查阅资料,街头观察等方式,于 2011 年 7 月 19 日至 7 月 24 日,对武汉市中山大道 和京汉大道的江汉路段、中山大道大智路段、百步亭花园、丹水池路口等公共场合的用语 用字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乱用简化字、使用错别字、中英文混用、乱改成语和使用繁体 字的情形较多一、乱用简化字现象一、乱用简化字现象有些人在大众传媒、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广告、包装品上常用不规范的简化字,甚 至“别出心裁”地乱造简化字,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使用得最多的不规范简化字是 二简字(第二次简化字简称“二简字” ,1986 年国务院批准废止第二次简化字方案) 特 别是老一辈的市民由于文化程度、对时事政策关心的程度以及使用习惯等的不同,使用二 简字的现象十分常见 如,在解放大道的丹水池路口有多家小餐馆的招牌上用“餐厅”的“餐”字的左上部 分来代替“餐” ,将“酒水”中的“酒”右边写成“九” , “菜”写成“艹”与“才”的结 合(上+下) 。
五金店将“玻璃”的“璃”写成“王+力” 在武汉长途客运汽车站(新荣 村站点) ,有私人票贩将“太原”的“原”写成“元” 二、乱用错别字的现象二、乱用错别字的现象错别字问题自古有之,古人写了错别字,我们看不懂,便美其名曰“通假字” 但有的 人随心所欲地写错别字,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遇到没有把握的字和不会写的字,便用同音 字或音近、形近的字代替,使社会文字水平明显降低如,国际知名企业“家乐福”的商标上“家”字左边只有两撇如,解放大道堤脚段 的小餐馆将手写的纸质招牌上的“鸡蛋”写成“鸡旦”,“零”写成了“另”,“萝卜” 写成了“罗卜”等还有某些参考书上将“完形填空”写成“完型填空”还有些随意贴 在电线杆上的“寻人启事”被写成“寻人启示”三、译名用字混乱现象三、译名用字混乱现象由于外语音译的不同,有很多外国人的名字译为中文的时候有不同的译法,有时会引 起误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用字规范 这一类的例子不多,但笔者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报道近期即将上映的暑期大片《哈 利·波特7》下部时,包括《楚天都市报》(7月17日娱乐版)在内的多家报纸将其写为 “哈里·波特”,而正确的译名应为“哈利·波特” 还有2001年左右报道第二次阿富汗战争时,有的报纸将恐怖组织头目“本·拉登”译 为“本·拉丹”。
如果直接音译的确应为“拉丹”,但是,报纸最先报道是用的是“拉登” ,人们已经习惯了,两种音译并用时,容易造成误会和不解四、中英文混用现象:四、中英文混用现象:为了更好的将武汉推向世界,武汉市的不少标志、路牌采用了中英文对照的形式但 是,由于某些用法的不规范,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笔者在中山大道的新民众乐园二楼看到一家服装店的名称为“D调”,与“低调”谐音 再如,江汉路的路牌上有的英文翻译写为“jiang han lu”,有的译为“jianghan road”, 讲中文英文混合来用这也是不规范的五、乱改词语的现象五、乱改词语的现象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对全国媒体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情况的定期监测,目前 各类媒体上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情况不容乐观,其中各类广告中语言不规范使用的情况较 为突出这种不规范字的乱用现象最为普遍,多为小店的招牌门面,荧光灯招牌上为了新 颖,来吸引顾客而特地“别出心裁”地改动成语或词语 笔者在百步亭花园内的街道上看到多处乱改成语词语现象如,甜食店名为“来伊份” ,服装店名为“衣见钟情”,餐厅名为“非常食客”等 在中山大道的万达商城看到,奶茶店名为“找茶”在新民众乐园看到,餐厅名为 “食尚”,情侣饰品店名为“蜜码”,面膜品牌店Mask Family译为“膜法世家”,服装店 名为“玩酷子弟”、 “挑衫捡饰”等等。
而美国著名品牌口香糖箭牌曾经有一句广告语为“一箭如故”和“一箭钟情” 中国电 信有广告语为“千里音缘一线牵” 运动品牌美克的广告语为“每时美克” 六、乱用繁体字现象六、乱用繁体字现象有些人在荧光灯广告、街头的标语牌、广告牌、门面招牌等地方乱用繁体字,而繁体 字是自1956年我国公布《汉字简化方案》以来,已经逐渐被取消了的有人认为用繁 体字是“有文化”的表现,还有人认为使用繁体字,是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这些因素都 对使用繁体字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有的银行的招牌将“国”字写为繁体的“國” 在武汉广场的七楼红帽象游乐场里,有 两种招牌,一种是简体的“红帽象”另一种卻是的“宏懋象” 再如,百步亭路上的一家名 为“东晟”的旅游机构,招牌上写的是繁体的“東晟” 还有武汉的全国性银行汉口银行在 招牌上使用的字体为繁体的“漢口銀行” ,且使用的并非手书字而是宋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只有以下特殊领域和特定地区内可以 使用繁体字: 文物古籍;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 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七、结语七、结语通过这次对武汉市公共场合用字不规范的调查,发现了武汉市公共场合用字存在的许 多问题,不规范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不规范字包括:已被简化的繁体字、已被淘汰的异 体字、错字和别字等而不规范用字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呢?根据语言文字专家分析原因有 三:一是政府、媒体宣传规范用语用字的力度不够大;二是市民对规范用语用字重要性认 识不足;三是执法单位执法不严希望这次的调查结果可以为纠正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不 规范起到积极作用,让武汉市的用字更加文明规范和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