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详解2021年《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完全解读.pptx
28页中国共产党 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目录/CONTENT,规定制定的背景和意义,第一章节,规定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许多党内法规都对组织处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在组织处理工作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从实践看,组织处理在方式、程序、要求等方面还缺少统一规定,工作还不够规范,规定制定的背景,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将制定组织处理制度纳入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研究起草了规定,规定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规定的贯彻和要求,第二章节,规定的贯彻和要求,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要发挥专责部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提高政策的执行能力和水平,要立足职责、加强协作,发现领导干部存在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规定的贯彻和要求,贯彻执行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科学,做到查核问题准确全面、界定责任客观公正、处理方式轻重得当,使对干部的处理经得起检验。
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督促认真反省、积极改正,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予以使用,规定主要内容学习,第三章节,规定主要内容学习,制定规定主要有4个方面考虑,鲜明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政治监督要求,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 突出重点,以领导干部为主,着眼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精准科学、规范有效,力求做到界定清晰,要求明确,便于执行 注重制度衔接,与有关法律法规相协调,规定主要内容学习,明确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方式、原则、适用对象等 明确了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以及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的情形 对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作了规定 对组织处理文书材料制作保管,受到组织处理干部的后续管理、重新使用等作了规定,规定主要内容学习,认真总结组织处理工作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相衔接,将组织处理界定为党组织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领导干部采取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其中,“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概括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问题情形,“岗位、职务、职级调整”体现了组织处理的职务相关性,“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涵盖了组织处理方式,诫勉和引咎辞职没有列为组织处理方式,主要考虑,规定主要内容学习,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非党员领导干部、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执行,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将政治监督放在首位,聚焦突出问题,体现鲜明导向,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贯彻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神,明确规定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失误过失,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规定主要内容学习,规定主要内容学习,规定主要内容学习,受到调整职务处理1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者晋升职级,受到降职处理2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当年不得评选各类先进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当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规定主要内容学习,规定主要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对组织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组织处理决定后,向作出组织处理决定的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诉。
党委(党组)应当在收到申诉的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领导干部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在2个月内予以办理并作出答复,对组织处理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楚、责任界定不准确的,党组织应当重新调查核实,处理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第四章节,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组织处理是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领导干部采取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情形,包括了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措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处理对违规违纪干部的惩戒、教育、管理等作用,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担当作为、从严修身律己、培育优良作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贯彻执行过程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组织处理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处理得好,可以有效督促激励干部队伍;处理不好,对干部、对事业都会带来损害规定明确提出,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对问题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防止组织处理泛化简单化,要严格依规依纪,准确理解把握政策,严格工作程序。
要认真调查核实,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查核问题准确全面、界定责任客观公正、处理方式轻重得当,组织处理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让被处理干部心服口服,使广大干部引为镜鉴,贯彻执行过程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受处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关心关爱,督促他们认真反省,吸取教训,积极改正; 对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干部,可以安排适当工作任务 对组织处理影响期满后,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予以使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规定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处理谁来办、怎么办,保障了组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中考量,切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用好组织处理手段,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取得新成效,中国共产党 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单击添加标题文本内容,延时,单击添加标题文本内容,延时,单击添加标题文本内容,延时,感谢您的聆听与指正,南京银行熊猫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