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docx
15页XXX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批准: 审核: 编制: 一 薪酬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将员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本制度2 适合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计件制员工除外)3 管理职责3.1 董事长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组织制定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及收入分配方案的实施3.2 综合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拟定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3.3 财务部负责对综合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和最终发放4 薪酬体系4.1 薪酬体系采取五种类别:A 、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相关的管理人员工资; B、与营销业绩相关的营销人员工资;C、与技术职能相关的技术人员工资;D、与生产相关的生产人员工资;E、与各项具体事务相关的事务人员工资4.2 实行管理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其工作业绩通过全公司的整体业绩来进行评估,这部分员工分成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或部门经理、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综合部、生产部的工作人员4.3 实行营销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与销售量密切相关,这部分员工主要是销售部的成员4.4 实行技术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从结果和过程角度进行评价,其贡献与其拥有的技能相关;这部分人员主要是生产部的成员 4.5 实行生产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可以通过工作量来衡量,这部分员工主要是生产部的从事生产的人员 4.6 实行事务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业绩是通过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来衡量这部分人员主要是行政部和财务人员,包括:库房、后勤、出纳和会计、行政人员 4.7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他管理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制和计件制 5 薪资计算、审批与发放 5.1薪资计算 5.1.1 薪资计算项目员工月薪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励补贴-应扣款项 5.1.2 考勤管理在当月已没工作日第二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综合部人事专员把考勤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各部门领导确认。
确认时间不得超过1天,人事专员必须在第5个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确认表 5.1.3 计件工资的计算第二月的前5日为各部门计算计件工资的时间,必须在第6个工作日内将计算好的工资表提交到综合部综合部利用2-3个工作日进行汇总,并制成“计件工资表” 5.1.4 绩效工资计算,第二月的前3个工作日为各部们绩效考核的评估时间,并于第4个工作日汇总到综合部综合部利用2-3个工作日汇总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并制成“工作表” 5.2工资审批 5.2.1 薪资必须由总经理或总经理特别授权的人批准后放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5.2.2 综合部完成薪资计算形成“工资表”后,交副总经理审核,然后交工资批准人批准,审批完成后交财务出纳员 5.2.3所有中间审核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5.2.4 因公司工资批准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资表”可由副总经理审核后,经工资批准人同意后可先行发放,但返回后需补签 5.3 薪资发放 5.3.1 薪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发放,如提前发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5.3.2因计算错误造成员工薪资不符时,将在下月发放的薪资中补扣、补发。
6工资结构6.1 高层管理人员工资制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由董事会确定,工龄工资见附表(1)、岗位工资见附表(2)6.1.1 高层管理人员的年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12+年终浮动工资(其浮动工资为年度利润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会确定)6.1.2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浮动工资=年度利润利润分成比例6.1.4 高层管理人员的月工资=岗位工+工龄工资+年终浮动工资60%6.1.5 高层管理人员年薪补发=年薪-(月工资12)6.2 中层管理人员工资制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等中层管理人员的年薪由董事会或总经理确认,工龄工资见附表(1)岗位工资见附表(2)6.2.1 中层管理人员的年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12+年目标绩效工资+利润奖金6.2.2 年目标绩效工资=年目标绩效工资标准年终考核 6.2.3 利润奖金=年度利润贡献系数(贡献系数标准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确认)6.2.4 中层管理人员的月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年目标绩效工资1280%6.2.5中层管理人员年薪补发=年薪-月工资126.3一般管理人员工资制一般管理人员包括:线长、部长助理、班组长等一般管理人员工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领导建议进行确定,工龄工资见附表(1)、岗位工资见附表(2),6.3.1 一般管理人员月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考核+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标准绩效考核。
6.4 技术人员工资制技术人员是生产部的相关人员,包括:机修、电工、化验焙烧控制室技术人员的工资根据公司内部评定的技术等级来确定,工龄工资见附表(1)、岗位工资见附表(2)6.4.1 技术人员的月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考核+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标准绩效考核6.5生产人员工资制生产人员是生产部的一线员工包括包装工、叉车工、粉碎工、装载机驾驶员生产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见附表(1)、岗位工资见附表(2)6.5.1 包装工月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考核+工龄工资+计件工资6.5.2 叉车工月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考核+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标准绩效考核6.5.3 粉碎工月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考核+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标准绩效考核6.6 事务人员工资制事务人员主要是综合部和财务部人员、生产部,包括:、库房后勤、出纳和会计、人事专员、行政专员、统计事务人员的实行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但由于事务人员所从事的岗位不同进行档次划分,工龄工资见附表(1)、岗位工资见附表(2)6.6.1事务人员月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考核+工龄工资6.7 销售人员工资制 销售人员实行提成工资,提成工资与销售费用挂钩;销售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通讯费等。
工龄工资见附表(1)、岗位工资见附表(3)6.4.1 销售人员年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12+提成工资+年终特别奖金6.4.2 提成工资要求各销售人员(包括厂内人员)的提成由本人参与的项目在当年的销售总额与当年的回款金额两项来确定6.4.3 提成工资=本年内本人参与项目履行合同的回款额3%-销售费用6.4.4 年终特别奖金=超额完成年销售目标2%以上6.4.5 销售人员的月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月提成工资-月销售费用6.4.6 销售人员年终工资差额补发=销售人员工资-(销售人员月工资12)二 福利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员工福利管理,安定员工生活,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员工福利,提高员工满意度,为公司招募和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 包括的内容有“保险福利”、“各类福利补贴”、“假期福利管理”、“其它福利”等3.1保险福利3.1.1 社会保险实习工作期满,经过公司认定考核合格,与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的员工,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均按公司所在地社保政策执行3.1.2 商业保险公司根据作业情况,结合员工本人的同意,为公司部分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具体险种、投保金额、保险公司评估等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具体规定如下:(一) 员工入转正后即可享受商业性福利保险;(二) 参加保险的员工,其保费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
3.2各类福利补贴 3.2.1话费补贴 公司相关岗位的员工由于工作需要,给予的特殊福利一) 技术班班长、副班长、生产线班长、生产部统计、人事专员、行政员话费补贴50元;(二) 部长、部长助理、采购员话费补贴为150元;(三) 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部部长话费补贴为300元四) 业务类员工(销售员、采购员)话费补贴为200元;如遇岗位特殊性需增加话费,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3.2.2 晚班、深夜班补贴根据一线生产员工工作时间给予的特殊福利一) 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享受此项福利;(二) 晚班补贴时间为: 生产部在上班至凌晨1点的员工;(三) 深夜班补贴时间为:生产部上班至凌晨8点的员工(四) 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表为准给予晚班、深夜班补贴;(五) 如出现迟到、早退等未准时上班的员工,取消当天该补贴;(六)晚班补贴标准为 5元,补贴金额为:实际晚班出勤天数5元,深夜班补贴标准为:7元,补贴金额为:实际晚班出勤天数7元.3.3 假期福利管理3.3.1 法定节假日具体天数规定如下表:节假日休假天数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如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全职员工,原则上是调休,法定加班1日可调休3日,如无法调休者加班必须按加班审核流程执行,发放未调休日加班工资(详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岗位工资303;例如:一名机电工加班1天,加班工资为1200303=120元3.3.2年休假规定:(一) 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包含试用期),即可享受带薪年假;(二) 带薪年假享受的天数; 工龄年假天数1-10年5天10年以上10天(三) 年假的计算方式: 工龄按入职自然年度,折合在财政年度内计算。
例如:员工甲2009年6月8日入职,到2010年6月7日满一年,可以享受带薪年假从2010年6月7日至2011财政年度(2010年3月25日-2011年3月24日)即2011年3月24日止,其年假核算天数为290天,则5365天290天=3.94天,员工甲2011财政年度可休年假为4天,计算天数小数在0.6天以上,按1天计算;(四) 年假在本年度内(财政年度)休完,年假可拆分或合并休假,经营旺季期间(端午期间、中秋期间)不能休年假;(五) 年假计算包括周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年假3天以上(含)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在请假单上注明“年假共X天,剩余X天”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档后方可休假;(六) 员工离职时如按照规定年假未休完,可允许其离职前一次性休完,或按核定薪资折算现金,超休的部分按照事假处理,年假工资计算方法:核定薪资30未休的年假天数;(七) 如因部门主管安排不当,导致员工年假在当年未休完需折为现金者,部门主管给予50元处罚;(八) 员工在每年年初排年休假计划,并经主管认可同意公司有权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安排员工提前或延后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