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强制措施.ppt
67页第八章第八章 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第一节第一节 强制措施概述强制措施概述一、概念一、概念概念的分解:概念的分解:1、适用的机关:公安、国家安全、检察院、法院但五种强制措、适用的机关:公安、国家安全、检察院、法院但五种强制措施并非任何机关都可采用公安有权拘留,对逮捕只能提出施并非任何机关都可采用公安有权拘留,对逮捕只能提出申请;法院有逮捕决定权,但无逮捕执行权;检察机关在自侦申请;法院有逮捕决定权,但无逮捕执行权;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有逮捕权但无执行权案件中有逮捕权但无执行权2、适用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现行犯、适用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现行犯3、适用的目的: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犯罪作斗争的、适用的目的: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犯罪作斗争的手段手段4、采用时必须依法进行、采用时必须依法进行5、性质:先期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但刑事强制措施是保障、性质:先期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但刑事强制措施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方法,不是处分诉讼顺利进行的方法,不是处分二、性质二、性质1、宪法规定性、宪法规定性2、诉讼保障性、诉讼保障性三、刑事强制措施与具有制裁性质的强制手段的三、刑事强制措施与具有制裁性质的强制手段的区别区别1、与刑罚的区别、与刑罚的区别2、与行政处罚的区别、与行政处罚的区别3、与民事、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和刑事诉讼司法处理的区、与民事、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和刑事诉讼司法处理的区别别第二节第二节 刑事拘传刑事拘传一、概念一、概念1、概念分解:、概念分解:((1)适用的机关:公、检、法三机关)适用的机关:公、检、法三机关((2)适用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内容:强制到案接受讯问或审判)内容:强制到案接受讯问或审判((4)是一种通知的方法)是一种通知的方法2、拘传与传唤的不同:、拘传与传唤的不同:((1)性质不同)性质不同((2)适用的方式不同)适用的方式不同二、拘传的对象和条件二、拘传的对象和条件1、对象:未经羁押(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对象:未经羁押(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人2、条件:只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羁押就可拘传条件:只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羁押就可拘传三、拘传适用的程序三、拘传适用的程序 由区、县以上专门机关主管领导的批准,签发拘传证由区、县以上专门机关主管领导的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用拘传票)执行时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少于(法院用拘传票)执行时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少于2人,人,并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可以使用强制方法不得并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可以使用强制方法不得超过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措施的,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犯罪嫌疑人,应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117条)条)真题1第三节第三节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一、一、取保候审概述取保候审概述(一)概念(一)概念概念分解:概念分解:——适用的机关:公安、安全、检察、法院适用的机关:公安、安全、检察、法院——适用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提条件: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能够提供保证金前提条件: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能够提供保证金或保人(保证金和保证人不能同时适用)或保人(保证金和保证人不能同时适用)(二)适用的情形(新刑诉法第(二)适用的情形(新刑诉法第65条规定)条规定)v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v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生社会危险性的;v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v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的三)取保候审的除外情况(三)取保候审的除外情况(四)取保候审的申请(四)取保候审的申请(五)取保候审的适用程序(五)取保候审的适用程序1、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决定程序、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决定程序2、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决定程序、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决定程序((1)保证人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证人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与本案无牵连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2)保证人的义务)保证人的义务——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对其作出的义务性规定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对其作出的义务性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法定的禁止行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法定的禁止行为,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若未履行保证义务,对保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若未履行保证义务,对保证人将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证人将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3)被保证人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被保证人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小时 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时及时到案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六)取保候审的执行(六)取保候审的执行(七)对保证人的处罚(七)对保证人的处罚(八)取保候审的解除(八)取保候审的解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取保候审的人属于不应当追究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取保候审的人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刑事责任的人(九)取保候审的期间(九)取保候审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个月真题6二、监视居住概述二、监视居住概述(一)概念(一)概念概念分解:概念分解:——适用的机关:公安、安全、检察、法院适用的机关:公安、安全、检察、法院 ——适用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内容:不得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第内容:不得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第 7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1)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执行(固定住所))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执行(固定住所)((2)无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无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3)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所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贿赂犯罪,在住所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不得院或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何为有碍侦查)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何为有碍侦查) ——执行的机关:当地公安机关执行的机关:当地公安机关(二)监视居住的条件(二)监视居住的条件符合逮捕条件(取保候审并无此条件)符合逮捕条件(取保候审并无此条件) ,但有下列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之一的: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居住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6、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三)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三)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关保存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人的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信进行监控(四)监视居住的通知(四)监视居住的通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何为无法通知何为无法通知(五)监视居住的执行(五)监视居住的执行 执行机关:住所或指定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行机关:住所或指定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行期限:最长执行期限:最长6个月个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真题1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概念一、概念概念分解:概念分解:——适用机关:公安、检察(自侦案件中)适用机关:公安、检察(自侦案件中) ——适用对象: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适用对象: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内容:暂时限制人身自由,临时性内容:暂时限制人身自由,临时性 ——性质:是一种强制措施性质:是一种强制措施二、适用对象二、适用对象1、现行犯、现行犯2、重大嫌疑人、重大嫌疑人三、适用情形三、适用情形公安拘留适用七种情况,检察拘留适用二种情况公安拘留适用七种情况,检察拘留适用二种情况四、四、拘留拘留的适用程序的适用程序1、专门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执行。
专门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执行2、拘留后、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小时内进行讯问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小时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之外,应当在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之外,应当在拘留后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何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何为无法通知和有碍侦查)为无法通知和有碍侦查)4、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拘留、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拘留五、拘留的期限五、拘留的期限公安拘留一般公安拘留一般14天,最长天,最长37天天检察拘留检察拘留14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至3日六、六、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真题真题3第五节第五节 逮捕逮捕一、概念一、概念概念分解:概念分解:——适用的机关:公安、检察、法院适用的机关:公安、检察、法院 ——适用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适用内容:剥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适用内容:剥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 场所场所二、适用的主体机关和权限二、适用的主体机关和权限1、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2、决定逮捕:、决定逮捕:((1)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和审查起诉阶段)((2)法院(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审判阶段、再审程序)法院(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审判阶段、再审程序中)中)3、执行逮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三、逮捕的适用条件(新刑诉法第三、逮捕的适用条件(新刑诉法第79条)条)(一)社会危险性条件(一)社会危险性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证据条件)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法律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法律条件)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必要性条件)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必要性条件)((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二)严重犯罪类逮捕(二)严重犯罪类逮捕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的,应当予以逮捕三)变更为逮捕(三)变更为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予以逮捕四、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四、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程序捕程序(一)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一)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三)审查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检察院作出(三)审查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检察院作出的决定:的决定:1、批准逮捕决定、批准逮捕决定2、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五、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逮捕程序五、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逮捕程序六、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六、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七、特殊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程序七、特殊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程序八、逮捕的执行程序八、逮捕的执行程序对被逮捕人应当在对被逮捕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逮捕后,应当立即小时内进行讯问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捕后24小时以内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小时以内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九、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第九、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第93条)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检察院知检察院十、强制措施的撤销或者变更(第十、强制措施的撤销或者变更(第94条)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十一、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及处理(第十一、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及处理(第95条)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真题真题10第六节第六节 扭送和传唤扭送和传唤一、扭送一、扭送1、概念和性质、概念和性质2、适用的情形及注意事项、适用的情形及注意事项二、传唤的概念和适用程序二、传唤的概念和适用程序v1 1、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122012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6666题)题)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A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B B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12小时小时C C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24小时小时D D 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24小时小时v答案:答案:BCBCv考点:拘传的程序考点:拘传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刑事诉讼法》第117117条第条第1 1款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款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故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故A 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口头拘传口头拘传””,是,是““口头传唤口头传唤””依据《刑事诉讼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第117117条第条第2 2款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款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BCBC两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两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7117条第条第3 3款的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款的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故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故D D项错误 2、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05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28题)题) 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
婴儿出生元婴儿出生1个月后,常某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采取什么强制措施?A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B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C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D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v答案:答案:Dv考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考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本案中,县公安机关对正在怀孕的常某决定取保本案中,县公安机关对正在怀孕的常某决定取保候审的做法是正确的候审的做法是正确的《《高检规则高检规则》》第第53条规定,条规定,《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79条规定,对于企图自杀、逃条规定,对于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应当予以逮捕本案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应当予以逮捕本案中,常某属于企图自杀的情形,按照规定,应当中,常某属于企图自杀的情形,按照规定,应当予以逮捕选项予以逮捕选项D正确 3、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07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78题)题) 被取保候审人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取保候审人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关于保证金的处理,下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保证金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B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C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D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v答案:答案:ACDv考点:对保证金的处理考点:对保证金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12条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69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
因此,选项收保证金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要求选择错误选项,因此要求选择错误选项,因此ACD为应选选项为应选选项v4、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09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72题)题)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要求交纳公安机关要求交纳10万元保证金甲父请求减万元保证金甲父请求减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时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A.当地经济水平落后当地经济水平落后B.甲和甲父靠种地为生且无其他收人,生活贫困甲和甲父靠种地为生且无其他收人,生活贫困C.甲只偷他人一头牛,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甲只偷他人一头牛,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D.甲无前科,社会危险性小,妨碍诉讼可能性小甲无前科,社会危险性小,妨碍诉讼可能性小v答案:答案:BCD(原答案(原答案ABCD))v考点:保证金数额考点:保证金数额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70条规定: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据此,选项据此,选项BCD三项当选三项当选v5、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04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65题)题) 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些不适用取保候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些不适用取保候审?审?A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B乙涉嫌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拘留,需逮捕乙涉嫌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拘留,需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C丙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涉嫌重婚丙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涉嫌重婚D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v答案:答案:A Dv考点: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考点: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高检规则高检规则》》第第84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选项疑人不得取保候审选项D中的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中的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因此,选项因此,选项D中丁的情形不得取保候审中丁的情形不得取保候审 《《高检规则高检规则》》第第10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故意实施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新的犯罪的”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故选项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故选项A属于不得适用取保属于不得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候审的情形 选项选项B“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可以取保候审,选项取保候审,选项B错误选项错误选项C无法确定是否是累犯,无法确定是否是累犯,故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因此,选项故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因此,选项AD正确v6、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03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58题)题) 高某因涉嫌偷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高某因涉嫌偷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那些人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下列那些人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A 高某本人高某本人B 高某的妻子高某的妻子C 高某的叔叔高某的叔叔D 高某聘请的律师高某聘请的律师v答案:答案:A B Dv考点:有权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人考点:有权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人 《《高检规则高检规则》》第第86条规定: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条规定: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人申请取保候审,经审查具有本规则第八十三条申请取保候审,经审查具有本规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对犯罪嫌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疑人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106条规定:条规定:“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兄弟姊妹 因此,选项因此,选项ABD正确v7、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10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68题)题) 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确的?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v答案:答案:CDv考点: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考点: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65条第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款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此,据此,A选项错误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69条规定: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如未被决定要求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被取保候审如未被决定要求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可以会见他人的,据此,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可以会见他人的,据此,B选项错误本选项错误本题中的题中的C、、D选项符合上述规定,因此,选项选项符合上述规定,因此,选项C、、D正确v8 8、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122012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6868题)题)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措施?A A 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B B 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C C 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D D 丁系聋哑人丁系聋哑人v答案:答案:ABCABCv考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考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272条第条第1 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正确答案为施的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正确答案为ABCABC三项v9、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08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76题)题) 对下列哪些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执对下列哪些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执行先行拘留?行先行拘留?A.为投毒而买毒药的甲为投毒而买毒药的甲B.在其住处发现被盗金项链的乙在其住处发现被盗金项链的乙C.被举报挪用公款企图逃跑的丙被举报挪用公款企图逃跑的丙D.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丁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丁v答案:答案:A B C Dv考点:拘留适用的情形考点:拘留适用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8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的A属于正在预备犯罪的情形;属于正在预备犯罪的情形;B属于在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属于在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情形;的情形;C属于犯罪后企图逃跑的情形;属于犯罪后企图逃跑的情形;D属于不讲真实姓名、属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形,对于这四种情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先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形,对于这四种情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先行拘留的本题正确答案是行拘留的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v1 10 0.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12012 2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2929题)题)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10月月5 5日上午日上午1010时被刑事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A A.甲于当月.甲于当月6 6日上午日上午10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B 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C C.甲在当月.甲在当月6 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行了讯问D 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8 8日提请检察日提请检察院审批院审批v答案:答案:B Bv考点:拘留和报请批捕的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考点:拘留和报请批捕的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刑事诉讼法》第8383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可知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可知A A项项合法,合法,B B项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刑事诉讼法》第84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116116条第条第2 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故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故C C项中,甲在当月项中,甲在当月6 6日被送至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是合法的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是合法的 《刑事诉讼法》第《刑事诉讼法》第89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本题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本题D D项中,项中,““当月当月8 8日提请检日提请检察院审批察院审批””未超过提请审查批捕的期限,未超过提请审查批捕的期限,D D项是合法的项是合法的v11、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05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27题)题) 下列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下列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项是正确的?A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在行政拘留裁方法,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看守所看守所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罚手段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罚手段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v答案:答案:Av考点: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考点: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 司法拘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司法拘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据此,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据此,B、、C选项错误选项错误司法拘留一般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司法拘留一般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公安机关有权对行政拘留做出决定;而对于刑察执行;公安机关有权对行政拘留做出决定;而对于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有权做出决定据此,事拘留,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有权做出决定据此,D选项错误选项错误v12、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07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28题)题) 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B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C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D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的家属或所在单位v答案:答案:Cv考点:审判阶段的逮捕程序考点:审判阶段的逮捕程序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78条规定,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条规定,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法院无权自行执行逮捕。
选项关,法院无权自行执行逮捕选项A错误第81条规定,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选项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选项B错误 最高法最高法《《刑诉解释刑诉解释》》第第13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选项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选项C正确第131条规定,人民法院逮捕被告人后,人民法条规定,人民法院逮捕被告人后,人民法院应当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院应当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通知的,应当记录在案选项知其家属;确实无法通知的,应当记录在案选项D错错误因此选项为误因此选项为Cv13、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06试卷二第试卷二第28题)题)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A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B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v答案:答案:Cv考点: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程序考点: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9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因此,选项因此,选项C正正确v14、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06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31题)题)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
甲市检察机关应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审查批捕?当如何审查批捕?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D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捕的决定v答案:答案:Cv考点:审查批捕的程序考点:审查批捕的程序 最高检最高检《《高检规则高检规则》》第第312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认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分别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分别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
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需要逮捕的,经征求外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交部的意见后,作出批准逮捕的作出批准逮捕的批复批复,经审查认为经审查认为不需要不需要逮捕的逮捕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复批复本题中,无国籍人涉本题中,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因此,选项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因此,选项C正确v15、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08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34题)题) 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C.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年缓刑2年,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判决尚未发生效力v答案:答案:C D(依旧法答案为(依旧法答案为D))v考点:强制措施的变更考点:强制措施的变更 最高法最高法《《刑诉解释刑诉解释》》第第133条条 规定: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 (一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二)怀孕或者正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三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养人第第134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二)被告人被羁押的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前两项都是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前两项都是“可以可以”变更强制措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只有施的情形,只有C、、D项属于项属于“应当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本题正确答案是情形本题正确答案是C、、Dv16、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08年四川延考题试卷二第年四川延考题试卷二第72题)题) 公安机关对涉嫌抢劫、已被拘留的张某提请检察公安机关对涉嫌抢劫、已被拘留的张某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可以作出哪些处理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可以作出哪些处理决定决定A.退回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B.另行侦查另行侦查C.不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D.批准逮捕批准逮捕v答案:答案:C Dv考点:批准逮捕的决定考点: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需要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并不因提请批准逮说明的是,因为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并不因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而终结,所以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不存在捕犯罪嫌疑人而终结,所以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不存在退回补充侦查的说法据此,退回补充侦查的说法据此,A、、B选项错误,选项错误,C、、D选选项正确17、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08年四川延考题试卷二第年四川延考题试卷二第68题)题)公安局长王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立案侦查在决定公安局长王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立案侦查在决定是否逮捕王某时,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是否逮捕王某时,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A.有证据能够证明王某实施了非法拘禁犯罪有证据能够证明王某实施了非法拘禁犯罪B.王某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王某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C.王某具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王某具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D.王某在境外有住宅王某在境外有住宅v答案:答案:ABCv考点:逮捕适用的情形考点:逮捕适用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因此,以逮捕因此,BC项说法正确项说法正确 v18、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10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26题)题) 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规定的期限内审结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v答案:答案:BCv考点:逮捕的变更或解除考点:逮捕的变更或解除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65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见,选项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见,选项A A、、D D错误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134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案件不能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所以选项所以选项B正确 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96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选项视居住因此选项C C正确v19、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11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67题)题) 逮捕条件中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的v答案:答案:ACDv考点:逮捕的条件考点:逮捕的条件 《《高检规则高检规则》》第第139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实的据此规定,选项为据此规定,选项为A、、C、、Dv20、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10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78题)题) 根据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人到场B.讯问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讯问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人员参加C.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D.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v答案:答案:ABCDABCDv考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考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 根据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第8 8条规定,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条规定,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补充侦查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1010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讯问女性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第1111条条规定,规定,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对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可知选项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可知选项A A、、B B、、C C、、D D都是都是正确的 v2121、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2012012 2年试卷二第年试卷二第2626题)题)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A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B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C 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D D.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的v答案:答案:B Bv考点: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考点:审查批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v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686条第条第1 1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因此,可知因此,可知B B项系正确答案项系正确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