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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页2022有关代销合同汇编8篇 代销合同 篇1 甲方: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局集团物贸公司 丙方:用油单位(_项目部)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中铁《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与供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__]50号)要求及《中铁_局集团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数量、金额、柴油执行标准 1合同的标的为_项目部施工用柴油实际执行中,以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下发的月度《供需平衡计划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并以三方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周期内根据本合同确定的定价依据作为合同金额考虑到施工现场的特殊性,乙方、丙方可在每个月15日前对下个月的《供需平衡计划表》调整一次,包括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方式及数量等,调整的数量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当月需求计划的正、负15%特殊情况下,三方协商处理解决本合同中柴油执行或高于GB19147-20__轻柴油标准第二条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按照归口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所需资源(包括零号及其它品号柴油的数量、执行标准、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的落实,编制《供需平衡计划表》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后反馈乙、丙方。
2.负责定期向乙方、丙方通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情况,与发改委调价周期同步与丙方洽商并采取书面方式确认价格 3.负责协调油品供应中的有关问题,如需配送的协助联系运输队伍 4.定期与乙和丙方进行对账并签字确认,根据丙方提供的由乙方确认的开票清单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 1.向丙方出具书面委托统一付款、价格认定的确认函并抄送甲方当需要委托配送应书面向丙方出具办理统一委托运输的函 2.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及时核算油品需用量、编制需求计划报主管部门同时抄送丙方 3.出具油品验收、结算等有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联系方式等 4.及时组织自提油品、配送油品的验收工作,确认数量,对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书面反馈丙方、甲方及发货油库 5.需要乙方代付货款的,由乙方根据需求计划向甲方付款乙方有权按照付款金额向丙方收取货款 6.向甲方和丙方提供开具发票的清单及开票信息 (三)、丙方 1.根据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及时汇总上报物资主管部门,及时向乙方反馈供需平衡计划表 2.作为相关方,参与甲方和乙方的价格洽商 3.根据乙方的授权委托,按照合同向甲方或乙方(乙方代付货款时)支付货款。
4.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提油(或配送)计划,建立合同、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台账,统计并向甲方书面确认油品自提或配送到工地的数量 5.跟踪计划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存在质量、数量问题的油品应妥为保管 6.向甲方和乙方书面反馈开票清单与开票信息第三条交货地点、时间、收货人(单位) 1三方约定,交货地点、时间等以《供需平衡计划表》为依据,以书面提供的发油计划申请单为准交货方式:本合同采取自提或配送两种交货方式买方在《供需平衡计划表》中或买方出具的书面需求计划通知中明确当采用自提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距项目最近或最便捷的油库,运输由丙方自行组织当采用配送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与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协议,运杂费计入价格中由甲方承担,采用一票制结算 第四条交割 (一)、自提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以指定油库计量设备发货量作为结算数量如有异议,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应向发货油库提出,并与油库方现场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时协调处理 2.质量:发货油库在装油前应向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提供本发货批次《油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如丙方对质量存有异议,可向发货油库提出采样申请,双方共同采样加封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将封存的样品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配送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甲方委托的运输公司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后,随车押运人员与丙方指定的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在乙方工地过秤(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并在有效期内)检量入库两次过秤时,以实际重量差为油品计量结果如果计量结果和甲方开具的出库单误差在规定误差以内(柴油、燃料油为±03%,沥青为±05%)以甲方的出库单为准 2.质量:甲方应向乙方随车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在现场交接时,如乙方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对质量有异议,应由甲方随车押运人员、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共同对本批次产品取样并封存,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对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查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价格 1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确定的供应基础价格及浮动范围内,在国家发改委调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价格浮动幅度,并以《价格确认函》(盖章)的形式对价格进行明确。
2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无论市场价格上浮或者下调,实际执行价格不变 3.结算价格:本合同价格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在发改委公布的零售价格基础上下浮元/吨 第六条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方式 1.根据中国中铁与中国石油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本合同的结算方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如需采取月结,需由丙方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 2.当以银行承兑汇票(非背书转让)方式办理货款时,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由承兑汇票出具方承担,可将利息计入价格中 (二)、付款方式 1、现款付款:如采取垫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乙方后,并书面委托乙方将现款汇入甲方账户如采取自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甲方账户 2、月结付款: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书面批准后可实行月结方式付款采取月结方式付款时,如丙方不能如期一次性结清,对剩余未结清的实际供应数量,按照每月每吨50元的财务费用计入结算价格中实际月结时,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0日,甲、乙、丙三方互相组织对帐,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发票每月25日对账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书面提供丙方详细的开票数量、信息,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与实收数量(货款)一致的全额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第七条法律的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中铁法务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代销合同 篇2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定地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商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商品名称: 2、商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__9)和彩箱包装(1__12) 3、商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商品选题: 系列啤酒商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商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商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商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 (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商品公司所有 合同编号:签定地点: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 :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代销合同 篇3 代销合同(三)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 (地区)的经销权 二、所发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价格等详见附一 三、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质量,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
五、运输方式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由乙方负责 六、当乙方完成月进货量指标1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1%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七、货款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账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八、乙方在收货后2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7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九、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来回运费需乙方自负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