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信息网命名及IP地址分配规定(2025版).docx
7页SL/T 307-2025替代SL 307-2004水利信息网命名及IP地址分配规定 SL/T 307-2025目 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 14 缩略语 25 命名 25.1 网络名称命名 25.2 英文域名命名 25.3 中文域名命名 36 IP地址管理与规划 36.1 IP地址的管理 36.2 IP地址的规划 37 IPv4地址分配 37.1 水利业务网 37.2 水利工控网 47.3 互联要求 48 IPv6地址分配 48.1 IPv6地址结构 48.2 互联与接入 58.3 服务质量 59 IP地址安全 5 SL/T 307-2025水利信息网命名及IP地址分配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利信息网网络名称、域名的命名以及IP地址规划管理及分配使用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开展水利信息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及水利感知网的IP地址分配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水利信息网 water information network水利行业各单位计算设备与网络设备互联形成的专用网络,主要包含水利业务网和水利工控网3.2水利业务网 water operational management network承载水利业务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功能的专用网络,包括骨干网、流域省区网、地区网等,是支撑各级水利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等业务和水利视频会议会商的网络3.3水利工控网 water engineering control network承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控制系统运行的专用网络,是支撑水利工程数据采集、实时监测、控制调度的网络,与水利业务网相对独立,仅根据需要在同级节点受控连接3.4骨干网 backbone network水利部机关、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互联网络。
3.5流域省区网 basin-province network流域管理机构与所属单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及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互联网络3.6地区网 regional network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互联网络3.7水利感知网 water sensing network水利行业由卫星、雷达、无人机(船)、视频监控设备及其他智能传感设备等互联组成的“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物联网络1SL/T307-20254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IP: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IPv4:互联网协议第4版(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4)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NAT:网络地址转换(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NAT46:IPv4到1Pv6的网络地址转换(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lPv4-to-IPv6)NAT64:IPv6到IPv4的网络地址转换(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IPv6-10-IPv4)NAT66:IPv6到IPv6的网络地址转换(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IPv6-to-IPv6)NPTv6:IPv6到IPv6网络前缀转换(IPv6-to-IPv6 Network Prefix Translation)5 命名5.1 网络名称命名5.1.1 水利信息网内各接入单位应使用唯一的网络名称。
5.1.2 网络名称应由“单位名称+网络功能名称+网络区域名称”三级组成示例:水利部业务网办公网区域5.1.3 单位名称应由汉字组成,可使用本单位名称的全称或规范简称5.1.4 网络功能名称应明确所属网络功能示例:业务网、工控网5.1.5 网络区域名称应明确所属网络区域示例:互联网区域、骨干网区域、办公网区域5.2 英文域名命名5.2.1 英文域名命名基本要求如下:a)长度应不超过25个字符b)可包含英文字母、数字和连接符(-),连接符不应连续出现、不应单独注册、不应放在开头和结尾c)不宜使用含有“CHINA”“CHINESE”“CN”“NATIONAL”等字样的名称d)不宜使用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名称、外国地名、国际组织名称e)不应使用他人已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f)不应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g)不应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5.2.2 英文域名应由顶级域名和若干个子域名组成,并用“.”连接5.2.3 英文域名解析系统宜采用互联网域名解析系统,也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采用独立的域名解析系统;域名解析系统宜同时支持IPv4地址解析和IPv6地址解析5.2.4 英文域名的顶级域名宜采用“.cn”“.com”等,其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及以上的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宜采用“.cn”顶级域名。
5.2.5 英文域名的二级域名命名要求如下:a)政务机构应采用“”b)不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宜采用单位名称的汉语拼音、英文缩写等示例:水利部直属单位二级域名可采用“”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采用“”2SL/T 307-20255.2.6 英文域名的三级域名命名要求如下:a)水利部机关及流域管理机构的政府网站应采用单位名称的汉语拼音、英文缩写等示例:水利部网站三级域名可采用“”b)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网站应采用和本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三级域名示例:北京市水务局网站三级域名可采用“”c)不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可采用表示单位名称、业务含义的特定字符作为三级域名示例: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网站三级域名可采用“”5.3 中文域名命名5.3.1 中文域名命名基本要求如下:a)长度应不超过15个汉字b)应具有明确的语义,且与水利业务功能相关联c)应通过支持中文域名查询和注册的服务商进行注册5.3.2 中文域名应由中文顶级域名、中文二级域名和可选的若干个子域名组成,并用“.”连接5.3.3 中文顶级域名要求如下:a)政务机构应采用“.政务”b)不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可采用“.中国”“.公益”“.信息”或其他与业务相关的顶级域名。
c)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及以上的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在提供互联网访问服务时宜配置中文域名5.3.4 中文域名的二级域名命名要求如下:a)应仅包含中文字符b)政府网站应使用本单位名称的全称或简称c)水利业务系统可使用业务系统的全称或简称6 IP地址管理与规划6.1 IP地址的管理6.1.1 水利信息网IP地址管理应遵循“统筹协调、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6.1.2 骨干网IP地址由水利部规划分配,流域省区网IP地址由所属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分配,地区网IP地址由所属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分配,各单位局域网IP地址由本单位自主分配与管理6.1.3 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接入水利信息网,应经所接入网络的网信管理部门审批,并报上级网信管理部门备案6.1.4 业务应用、视频会议、工程控制系统等宜分配静态IP地址6.1.5 应对接入水利信息网的设备建立IP地址管理档案并动态更新6.2 IP地址的规划6.2.1 应在分配IP地址前进行IP地址空间规划6.2.2 应确保IP地址在水利信息网内互联互通时的唯一性6.2.3 应依据路由聚合策略进行规划,同一网络区域的IP地址宜连续分配。
6.2.4 新建网络应优先规划和使用IPv6地址7 IPv4地址分配7.1 水利业务网7.1.1 水利业务网IPv4地址采用A类(10.0.0.0/8)私有IP地址,其中∼位作为固定位,9~3SL/T307-202516位作为识别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标识位7.1.2 每个流域省区网预分配2个B类地址空间7.1.3 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采用子网分割技术,对本单位B类地址空间进行划分,并分配给所接入单位使用7.1.4 在网络区域内部,服务器应使用低地址段,宜从最小可编地址开始顺序分配使用;网络设备应使用高地址段,宜从最大可编地址开始,逆序分配使用;终端宜使用中间地址段7.1.5 各接入单位预分配地址空间不足时,可另行逐级申请7.2 水利工控网7.2.1 水利工控网IPv4地址宜采用172.16.0.0/12或192.168.0.0/16私有IP地址7.2.2 应划分若干子网地址段分配给不同类型业务使用,并根据业务需求对各地址段采取安全隔离措施7.2.3 水利工控网和水利业务网之间存在数据交换需求的,应设置前置交换区7.3 互联要求7.3.1 骨干网互联预分配10.254.253.0/24和10.254.252.0/2地址段,使用时应采用30位掩码。
7.3.2 水利卫星信道互联预分配10.253.0.0/16地址段7.3.3 水利信息网内上下级单位网络互联时,网段较小的地址应分配给上级单位,较大的地址应分配给下级单位7.3.4 应通过建设专用网络区域、采用安全NAT等方式实现水利业务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7.3.5 直接连接互联网的设备端口应分配公有IP地址8 IPv6地址分配8.1 IPv6地址结构8.1.1 水利信息网IPv6地址应由1Pv6接入地址块、编址标识符、单位标识符、类型标识符、接口标识符组成,见图1位位48--位16位64位IPv6接入地址块编址标识符单位标识符类型标识符接口标识符图1 IPv6地址结构8.1.2 IPv6接入地址块长度应为n位,应填充固定前缀8.1.3 编址标识符长度应为s位,用于区分水利部机关、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部直属单位等,在标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时,应填充GB/T 2260中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8.1.4 单位标识符长度应为48-n-s位,用于区分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所属单位,在标识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时,应填充GB/T2260中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8.1.5 类型标识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