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编辑)《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辽人发[2008]15号).docx
12页《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辽人发 [2008]15 号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人发 [2008]15 号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现将《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 本部门实际, 认真贯彻实施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新的人事制度的重要内容, 是继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后又一项重大改革, 也是实现事业单位收人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保证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统一认识,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 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 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 从实际出发,从促进事业发展出发, 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稳妥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
既要积极推进,更要稳妥审慎,确保改革顺利平稳,取得实效二 oo 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实现岗位管理的科学 化、规范化、 制度化, 根据原人事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国人部发 2006 J 70 号) 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实施意见》 (国人部发 2006 8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 、 实 施 范 围 1.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列人我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各类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2.事业单位现有的在编在册在岗的各类人员,按照本实施意见上岗进级,按岗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二 、 岗 位 类 别 3.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管理职责和从事一般性的普通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单位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需要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 (包括单位领导管理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管理岗位,下同 )和普通管理岗位5.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6.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技能, 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 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 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 已经实现社会化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三、岗位等级7.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岗位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8.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 10 个等级一级、二级为国家设置的管理岗位,我省自三级开始设置 现行事业单位厅级正职对应为三级、 厅级副职对应为四级、 处级正职对应为五级、处级副职对应为六级、科级正职对应为七级、 科级副职对应为八级、科员对应为九级、 办事员对应为十级岗位 <详见附表 )。
9.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 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 7个等级,正高级岗位包描≯至期毅, 其中级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燃啥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 3 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详见附表 )10.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 5 个等级:高级技师对应为一级、技师对应为二级、 高级工对应为三级、 中级工对应为四级、初级工对应为 五级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详见附表 )四、岗位结构11.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12.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如下:(1) 主要承担科研、教学、医疗等职责,以专业技术为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70%;(2)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50%;(3) 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
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50%13.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单位机构规格确定领导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 职级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职级确定; 普通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14.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 1:3:6根据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 对不同功能、 规格、 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事业单位,在总体控制目标以内,实行不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15.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1:3: 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2: 4: 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5:5;十三级员级岗位没有比例限制16.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结构比例, 全省控制目标标准是:一级、 二级占技术工岗位总量的5%左右;三级占技术工岗位总量的 20%左右要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
17.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技术工一、二级岗位,主要在科学研究、教 学、医疗、农业技术、工程技术、实验等领域,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等职责,在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中设置 一级岗位只在基础科学研究和农业技术、 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辅助技能岗位中设置对技能操作要求不高的技术工岗位,一般不设置一、二级岗位五、岗位条件18. 事业单位岗位条件是指受聘到某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岗位条件包括岗位基本条件和各类岗位聘用条件19. 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是:(1) 遵守宪法和法律;(2) 具有良好的品行;(3) 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是:(1) 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 受聘到三级、四级管理岗位的条件按组织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 受聘到五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 2 年以上,其中:受聘到五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 4 年以上;(4) 受聘到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分别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 3 年以上, 其中:受聘到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七级管理岗位工作 4 年以上。
21.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是:(1) 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实行以聘任代替评审的省属本科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外, 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 实行职业准人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3) 专业技术高级、 中级、 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条件, 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导下, 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 按照本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 根据岗位职责任务、 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22. 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是:(1) 受聘到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 受聘到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 学徒 (培训生 ) 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聘到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23. 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流动,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进行,并具备转岗的基本条件 其中由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 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六、特设岗位24.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作为事业单位中非常设岗位, 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在完成工作任务后, 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25.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26. 特设岗位的设置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核准27. 特设岗位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特设岗位聘用条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聘用28. 省、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七、岗位审核29. 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岗位设置应体现本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明确岗位管理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30.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守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3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各事业单位拟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2) 按规定报其主管部门审核;(3) 按管理权限报请政府人事部门核准;(4)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各单位制定出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5) 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6) 组 织 实 施 32.省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分别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省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系统,其各市局、县 (市、区 )局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省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县(市、区 )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 (市、区 )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县(市、区 )直各部门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