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文化体育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计划.docx
4页科技文化体育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计划 平昌科技文化体育局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22〕5号)、中央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2022〕2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2〕30号)和巴中市委、市人民政府、平昌县召开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清理规范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重要步骤,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通过清理规范,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统筹谋划,分步实施; 全面清理,分业规范;积极稳妥,分级负责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 县知识产权局、科情所、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少儿业余体校、文化馆、文管所、图书馆、川剧团、歌舞团、各乡镇宣传文化服务站。
三、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分别予以撤销或整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程序报批而擅自设立的; 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后两年以上未进行法人登记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未开展工作或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整合:布局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原有主要职能萎缩,任务严重不足的;职责任务相近、重复设置的 (二)编制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现有超编人员逐步消化; 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要相应核减编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事业编制只能用于事业单位,不得把事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不得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 四、清理规范的实施步骤 各事业单位是本次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主体,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主动做好本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9至25日)科文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现状进行认真清理(包括机构名称、增挂牌子、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经费形式等),并提出清理规范建议连同附表(见附件四、五)及电子文档一并报科文局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2022年11月25至30日)由科技文化体育局汇总对事业单位提出拟撤销、整合和保留的规范建议,报送县编办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和权限报批 (三)第三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30日)总结阶段,认真做好本系统各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清理规范意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逐步对保留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科技文化体育局成立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述成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李虹扬副局长担任,县知识产权局、科情所、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少儿业余体校、文化馆、文管所、图书馆、歌舞团、各乡镇宣传文化服务站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任桂林、戚进、刘锡伦、下属单位具体经办政工工作同志负责报表工作(:6227610,6222806) (二)明确责任,确保实效要全面清理、不留“死角”,确保清理底数准确、完整,规范效果明显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日程,落实工作责任,配齐工作力量,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从严管理,加强督查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清理规范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清理规范期间,事业单位原有经费渠道不变;未调整的事业单位,其职责任务维持不变区委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审核表(附件四) 2.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建议情况汇总表(附件五) 4Word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