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气违章处罚规定.doc
6页违章惩罚规定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的方针,坚定不移地以“三铁”反“三违”,以“零违章”保证“零事故”按照相应规程进一步明确惩罚原则制度特此规定一.总则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原则化,特制定本规定 2.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或只管不罚要把重点放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四不伤害”上来 3.反违章一定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重奖重罚 二.反违章管理内容 1.反作业性违章管理及惩罚 2.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背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作业性违章的责任者重要是违章者本人 4.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倒闸操作票惩罚金额100元 6.倒闸操作票填写漏项、错项惩罚金额100元 7.倒闸操作不进行模拟操作或模拟操作错误惩罚金额100元 8.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倒闸操作站错位置不执行监护制,大型停电不设第二监护人。
惩罚金额100元 9.电气操作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惩罚金额100元 10.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惩罚金额100元 11.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惩罚金额50元 12.倒闸操作时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惩罚金额50元 13.倒闸操作不执行命令复诵制,术语错误惩罚金额50元 三.不按规定进行工作惩罚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有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惩罚金额100元 2.电气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办理不对的的工作票惩罚金额100元 3.在动工前未按规定核对工作现场合做的安全措施对的完备、符合工作票的规定惩罚金额50元 4.在工作开始前未向工作班人员宣读工作票的内容,未向工作班成员指明带电部位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惩罚金额100元 5.工作负责人不履行监护,而自己参与检修工作或离开检修现场不指定代理人惩罚金额50元 6.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畴,擅自变化运营接线方式惩罚金额100元 7.工作中穿越安全遮栏、擅自变动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和警告牌惩罚金额100元 8.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惩罚金额100元。
9.在带电设备的附近,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夹有金属丝者)等进行测量惩罚金额50元 10.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惩罚金额50元 11.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措施违背规程规定惩罚金额50元 12.使用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品不合格惩罚金额50元 13.在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打闹、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惩罚金额50元 14.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惩罚金额50元 15.在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线路上工作没有设专人监护不发给相应的色标或已发给但不佩戴者惩罚金额100元 16.线路登杆不核对名称,杆号、色标,使用不合格的登高工具,不检查爬梯与否牢固与否齐全完好,装设接地线不验电惩罚金额100元 17.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扎在牢固的构件上,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惩罚金额50元 18.酒后登高作业,或患有恐高病症者登高作业惩罚金额50元 19.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杆上转身失去安全带保护惩罚金额50元 20.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空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惩罚金额50元 21.进入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
惩罚金额50元 22.工作完毕未打扫整顿现场惩罚金额50元 23.线路或电气设备工作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对检修设备送电惩罚金额50元 24.工作延期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该到位的未到位惩罚金额50元 25.司机酒后开车惩罚金额100元;疲劳开车、超速驾驶、擅自出车惩罚金额50元 26.无证驾驶,不是正式司机单独驾驶惩罚金额50元 三.反装置性违章管理及惩罚 1.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规定,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定惩罚金额50元 3.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惩罚金额50元 4.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惩罚金额50元 5.生产、工作现场的环境不良惩罚金额50元 6.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全,数量局限性,质量不良,实验超周期内不能正保证管惩罚金额50元 7.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程规定惩罚金额50元 8.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营惩罚金额100元。
9.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惩罚金额50元 四.反指挥性违章的管理及惩罚 1.指挥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背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2.指派不具有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涉及未进行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和阻碍工作的病症等)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级别进行分工不符合规定惩罚金额50元 3.没有在工作迈进行工作交底,没有技术、安全措施,没有发明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或应办工作票,操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等未办理即组织工作不符合规定惩罚金额100元 4.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不符合规定惩罚金额100元 5.不按规程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戴的安全卫生防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惩罚金额50元 6.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不符合规定扣罚惩罚金额100元 7.在工作现场超越权力发布错误命令不符合规定惩罚金额100元 五.本规定自5月21日起执行备注:此惩罚规定内的惩罚项目均化为两种惩罚形式,一般违章、严重违章两种,一般违章罚款50元,并扣除1分。
严重违章罚款100元并扣除2分,全年内累积扣除5分者要严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