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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页关于合同协议书集合六篇 合同协议书 篇1(1674字) 甲方:____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积极交流、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作为乙方的培训基地,在乙方需要的时候,为乙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乙方选拔和录用 二、 乙方可作为甲方的就业(实习)基地,在有用工需求时,如甲方学生符合招聘条件,乙方可优先录用甲方学生 三、 乙方应确保本单位招聘及用工和法性 四、 甲方学生应严格遵守乙方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管理,如乙方因故辞退学生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 乙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信息物流系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甲方指派专人作为乙方学生的指导人员,负责对乙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专业技能、仪表仪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培养和指导,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的教育 2、乙方学生实习期间,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因其它理由不合适实习岗位,甲方人事部门有权通知乙方,将有关学生退回。
对乙方学生在甲方岗位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的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实习工作量由乙方按照《劳动法》核定安排,实习生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习,甲方不予出具实习鉴定 4、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以下待遇: (1)工作餐:甲方按正式员工标准免费提供班中餐;如无,提供每日 元工作餐费补贴 (2)实习津贴: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核定乙方学生实习津贴,实习津贴统一由甲方实习管理部门根据出勤情况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考评后按期交给乙方由乙方实习管理部门统一发放 (3)加班费:入甲方需要乙方实习学生加班,应按标准发放加班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顶岗实习工作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工作实习实训基地;并结合甲方工作实际,组织教师积极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课程开发 2、乙方为甲方提供定期的员工培训,并负责把员工培训课程开发成企业培训教材,提供给企业员工培训专用 3、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的学生(以班、组为单位) 人到甲方实习,并按照甲方用人需求组织学生进行“订单班”培养名单附后) 4、学生实习期间,乙方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及时处理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乙方负责统一提供实习课程要求 6、所有岗位的学生实习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当事人拒不承担责任时,由乙方协助甲方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7、实习期间,为保证甲方对实习生培养工作的正常秩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实习生 8、实习期间,乙方要求学生返校须提前通知甲方人事部门,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后统一安排实习生返校 9、实习生因各种原因离开实习岗位时,应在岗位后的三日内办理完毕离岗手续,乙方应协助甲方督促其办理 二、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信息物流系 (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合同协议书 篇2(481字)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于4月20日签订广安区游泳基地旁边花园农家乐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一切内容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在原协议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将原协议项下乙方的各项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丙方,丙方将概括受让乙方享有和承担原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二、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协议项下各项权利义务转移给丙方,同意丙方概括受让乙方享有和承担原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三、 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取代乙方,原协议中乙方变更为: 四、 本协议签订后,甲丙双方在此的一切权利义务和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五、 本协议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合同协议书 篇3(1095字) 合同编号:字第 号 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精神甲乙双方依据下列条款,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供需双方: 工程名称: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邮编:: 第二条 合同标和价格: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 第三条 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 付款(每月日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月 日到日的材料清单)甲方核对后,于下月 号前付清上月所有款项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按合同在约定地点核实货物数量、质量,并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 2.有权对合同清单所列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检,如发现不合格则退货给乙方 3.甲方应按期将货款汇入乙方帐户,如逾期未支付,乙方可拒绝继续供货。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有责任按供货清单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时间和交货地点向甲方提供货物 2.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和具体供货清单,并提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及质保书等 3.如经甲方抽检发现货物不符合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乙方应无条件给甲方办理退货手续,并负责更换合格的产品 第六条 交货方式及其运输: 1.交货时间:订单下达之日至日内 2行议定) 第七条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 三方,合同一 方将其合同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的10%违约金无论任何原因而形成的废止、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 其它事项 第九条1、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或者履行约定,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 甲方:(签字并盖公章)乙方:(签字并盖公章)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定地点: 授权代表人:签定日期: 年3 月 日合同协议书 篇4(3179字) 姓名: 部门: 职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桂林市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 桂林市临桂县金水路 乙方(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桂林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日至年月 日止 二、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二条 聘用职务及职责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和职务 三、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以主动和积极的态度,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及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 甲方执行活动工时制,除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外,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停工,由于气候影响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施工经公司领导安排予以调休 第四条 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实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及有关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工作制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工种、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根据桂林市劳动局发布的工资标准,同行业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本企业实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工资指数及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及技能发生变化时, 对乙方之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作出调整。
三、甲方进行调整不得低于桂林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发放工资的日期为每月的15日(节假日可顺延或提前),支付时间不能超过约定的 时间的10天,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 五、 乙方须在自己负担个人应缴所得税,当乙方收入已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收入中代扣缴其应纳税款,统一上缴税务部门 第六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甲方按照国家和桂林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员工转正后可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甲、乙双方按法规规定的比例上缴,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二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享有婚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三、乙方享有办理1-2年停薪留职的权利 第七条 培训规定 一、甲方将为乙方安排入职培训及自身素质培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乙方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二、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训或高级职业培训,乙方须另行签订协议培训协议的条款与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想抵触时,以培训协议为准 三、从学校毕业直接加入到本公司或原行业与现职不同的,没有相应工作经验的 ,须接受甲方的上岗培训,在该培训期内乙方工作将可能以其岗位技能和熟悉程度,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第八条 商业秘密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和聘用期结束后,均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传播(包括对该工作无关的本公司的人员) 二、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财务文件、数据及营业项目的内部报价; 2)供应商信息、顾客信息; 3)经营策略和方针; 4)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资料和信息 三、如果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聘用关系,乙方必须将其所涉上述内容物品归还甲方归还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部传阅的文件、笔记本、招投标资料、电脑软件、存储本以及其它文件 第九条 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一、甲方依法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二、甲方对于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予以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予以惩处 第十条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无须给予任何补偿,乙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 3)乙方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有不诚实行为,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泄露商业机密的; 6)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承诺,并在甲方书面通知其违约行为后三十天内未予纠正的。
7)乙方提供虚假、伪造、冒用的入职资料、证件等的; 8)乙方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或连续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计超过14天者,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布破产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的; 3)乙方死亡的;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