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城市应该取消暂住证.doc
11页暂住证这个词据说为深圳首创,是深圳移民文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它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这个词语本身蕴涵着生活的不安定性中国“打工博物馆”的第一件展品就是暂住证后来暂住证制度在中国流传开来,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1984 年 , 深 圳 开 始 实 行 暂 住 证 制 度 然 后 从 上 世 纪 80 年 代 中 国 多 数 大 中 型 城 市 陆续 实 行 , 直 到 暂住证办理流程今 天 , 一 直 是 大 多 数 城 市 对 非 本 地 户 籍 人 口 实 施 管 理 的 主 要 办 法 暂 住 证 经 历 过 3 种版 本 , 最 早 的 暂 住 证 是 多 页 手 写 的 证 件 形 式 , 比 较 容 易 被 伪 造 ; 后 来 采 用 IC 卡 形 式 的暂 住 证 , 可 以 机 读 , 内 含 较 多 个 人 信 息 , 但 由 于 成 本 高 , 制 作 周 期 长 , 给 外 来 务 工 人员 带 来 不 便 , 同 时 在 过 程 中 , 许 多 功 能 由 于 实 际 情 况 限 制 , 很 少 发 挥 作 用 。
2003 年 ,《 行 政 许 可 法 》 颁 布 后 , 暂 住 证 制 度 的 强 制 性 失 去 了 法 律 依 托 甚 至 发 生 抵 触 , 暂 住 证 成为 社 会 学 及 法 律 学 专 家 联 合 “声 讨 ”的 对 象 , 当 年 少 数 城 市 取 消 暂 住 证 制 度 2005 年 , 部 分 取 消 “暂 住 证 ”的 城 市 因 外 来 人 口 犯 罪 率 反 弹 而 恢 复 该 制 度 , 有 些 则将 “暂 住 证 ”换 了 个 说 法 , “居 住 证 ”应 运 而 生 , 成 为 各 界 人 事 热 议 的 话 题 2006 年 , 深 圳 发 布 人 口 管 理 “1+5”文 件 , 对 暂 住 证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改 革 , 减 少 暂 住 证类 别 , 降 低 门 槛 、 简 化 程 序 , 明 确 了 持 证 人 享 有 的 权 利 2008 年 8 月 1 号 开 始 , 深 圳 居 住 证 制 度 正 式 实 施 , 实 施 了 近 13 年 的 暂 住 证 制 度 正式 退 出 历 史 舞 台 7 月 31 日 , 首 批 两 万 张 居 住 证 开 始 在 深 圳 市 发 放 。
据 了 解 , 深 圳 市现 在 共 有 流 动 人 口 800 万 , 预 计 2008 年 发 放 500 万 张 居 住 证 , 2009 年 上 半 年 前 居 住 证发 放 全 部 完 成 但 目 前 “暂 住 证 ”仍 是 大 多 数 城 市 管 理 外 来 人 口 的 主 要 办 法 出 台 原 因治 安 压 力 近 千 万 外 来 人 口 是 深 圳 市 的 建 设 者 , 也 给 这 座 城 市 的 治 安 带 来 了 巨 大 压 力 深 圳 市从 改 革 开 放 伊 始 , 就 成 为 创 业 者 的 乐 园 , 它 所 拥 有 的 包 容 气 质 和 巨 大 的 成 功 , 吸 引 了 城外 万 千 人 流 慕 名 涌 入 他 们 是 这 个 城 市 的 建 设 者 , 给 城 市 发 展 带 来 了 人 口 红 利 , 另 一方 面 , 也 给 城 市 的 治 安 带 来 了 巨 大 的 压 力 深 圳 的 社 会 治 安 一 直 广 受 诟 病 , 参 与 诟 病 的 当 然 也 包 括 外 来 人 口 来 自 深 圳 市 公 安机 关 的 统 计 数 据 显 示 , 深 圳 市 的 刑 事 案 件 有 九 成 由 外 来 人 口 所 犯 。
相 关 专 家 解 释 这 种矛 盾 的 现 状 时 称 , 政 府 对 外 来 人 口 的 基 数 控 制 不 力 , 管 理 水 平 低 是 治 安 不 力 的 主 因 在很 长 一 段 时 间 里 , 外 来 人 口 并 未 进 入 政 府 管 理 的 视 野 范 畴 , 他 们 游 离 于 政 府 的 视 线 外 ,当 然 , 他 们 也 享 受 不 到 基 本 的 文 化 服 务 、 免 费 技 能 培 训 , 缺 乏 相 对 公 平 的 教 育 机 会 这种 “相 安 无 事 ”的 现 状 随 着 深 圳 经 济 结 构 的 转 型 、 城 市 形 象 更 进 一 步 迈 向 文 明 , 成 为 一 种不 得 不 打 破 的 必 须 市 公 安 局 推 居 办 多 位 负 责 人 均 坦 言 , 人 口 管 理 部 门 对 外 来 人 口 的 “了 解 ”不 够 深 入 ,也 不 够 灵 活 , “有 个 人 来 深 圳 了 , 既 没 有 工 作 , 也 没 有 找 工 作 的 想 法 但 我 们 不 知 道 他 是谁 , 不 知 道 他 住 在 哪 里 , 不 知 道 他 做 什 么 , 也 不 知 道 他 什 么 时 候 离 开 。
”正 是 这 种 多 重未 知 的 管 理 现 状 造 成 深 圳 警 情 不 断 , 市 民 居 住 缺 乏 安 全 感 “要 想 堵 住 犯 罪 , 关 键 是 了 解哪 些 人 在 犯 罪 ,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打 击 ”, 推 居 办 负 责 人 称 , 居 住 证 的 实 施 对 打 击 犯 罪 显然 不 具 备 直 接 的 效 用 , 但 居 住 证 制 度 实 施 后 , 政 府 有 能 力 对 生 活 在 深 圳 的 每 一 个 人 做 到精 确 掌 控 , 通 过 这 种 “精 确 ”而 动 态 地 跟 踪 流 动 人 口 的 管 理 , 包 括 将 违 法 犯 罪 记 录 载 入居 住 证 内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 能 “精 准 ”地 对 犯 罪 分 子 实 施 打 击 一 直 困 扰 深 圳 市 政 府 的 治安 问 题 有 望 大 幅 度 改 善 配 置 资 源 的 决 策 参 考 一 个 长 期 困 扰 市 政 府 的 突 出 问 题 是 , 流 动 人 口 最 需 要 的 服 务 是 什 么 , 什 么 人 在 享 受政 府 的 服 务 ? “除 了 治 安 的 考 虑 , 政 府 在 公 共 服 务 的 投 入 和 配 置 方 面 也 会 有 明 确 的 参 考 数据 ”, 推 居 办 负 责 人 称 , 在 深 圳 这 样 一 个 外 来 人 口 集 中 的 城 市 中 , 用 居 住 证 这 样 的 高 科技 手 段 精 确 掌 握 外 来 人 口 的 分 布 和 生 活 需 求 是 政 府 提 供 服 务 的 一 个 前 提 。
据 了 解 , 从 深 圳 建 市 到 现 在 , 不 少 外 来 年 轻 人 将 青 春 奉 献 给 了 这 个 城 市 , 他 们 不 仅需 要 归 属 感 , 也 希 望 平 等 享 受 政 府 提 供 的 公 共 服 务 , 因 为 户 籍 政 策 的 限 制 , 这 类 对 深圳 有 贡 献 的 人 群 在 相 当 长 的 一 段 时 间 内 成 为 政 府 公 共 服 务 覆 盖 的 “盲 区 ” “市 政 府 肯 定 是 重 视 在 深 圳 占 据 人 口 绝 大 比 重 的 非 深 户 籍 人 口 的 , 但 服 务 还 需 要 了 解服 务 的 对 象 ”推 居 办 负 责 人 称 , 一 个 困 扰 市 政 府 的 突 出 问 题 是 , 流 动 人 口 最 需 要 的 服 务是 什 么 , 什 么 人 在 享 受 政 府 的 服 务 ? 由 于 政 府 针 对 流 动 人 口 的 公 共 资 源 投 入 缺 乏 科 学 系 统 的 参 考 数 据 , 缺 乏 针 对 性 真 正 有 需 求 的 人 群 得 不 到 满 足 , 政 府 的 重 金 投 入 最 后 沦 为 “一 厢 情 愿 ”。
市 公 安 局 副 局 长 施 志 刚 在 不 久 前 召 开 的 推 居 新 闻 发 布 会 上 公 开 表 示 : “推 出 居 住 证可 以 让 非 深 户 籍 人 员 在 深 圳 立 足 , 并 早 日 安 下 心 来 , 把 这 个 城 市 看 作 是 自 已 的 城 市 , 而不 是 别 人 的 城 市 ” 推 居 办 负 责 人 对 此 的 解 读 是 , 由 于 深 圳 市 流 动 人 口 数 量 巨 大 , 政 府 公 共 资 源 的 投 入和 配 置 必 然 是 有 选 择 、 有 针 对 性 的 , “没 有 哪 一 个 城 市 有 像 深 圳 这 样 大 的 流 动 人 口 基 数 ,政 府 也 不 可 能 对 所 有 人 口 提 供 统 一 的 服 务 , 政 府 要 照 顾 的 是 真 正 对 城 市 发 展 作 出 贡 献 的人 ” 何 去 何 从近 几 年 来 , 暂 住 证 制 度 的 存 废 一 直 备 受 舆 论 关 注 , 一 些 专 家 和 法 律 界 人 士 对 暂 住 证制 度 的 弊 端 提 出 了 严 厉 的 批 评 最 近 , 河 南 省 10 名 律 师 上 书 中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和 国 务 院 ,提 出 “中 国 各 地 暂 住 证 及 类 似 制 度 严 重 违 反 法 律 , 应 予 审 查 撤 销 ”。
10 名 律 师 从 法 律 的角 度 质 疑 暂 住 证 制 度 的 合 法 性 他 们 认 为 , 针 对 外 地 人 群 办 理 , 并 且 不 办 暂 住 证 就 不 允许 在 本 地 居 住 , 这 样 的 规 定 是 典 型 的 行 政 许 可 行 为 , 但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实 施 的 《 行政 许 可 法 》 没 有 赋 予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 如 公 安 部 、 财 政 部 等 ) 和 省 级 政 府 设 立 行 政 许 可 的权 力 , 所 以 原 来 主 要 由 省 级 政 府 发 布 的 暂 住 证 规 定 不 应 该 继 续 执 行 这 一 质 疑 显 然 是 很有 力 量 的 , 让 人 不 能 不 佩 服 律 师 的 严 谨 与 犀 利 当 然 , 从 这 个 角 度 对 暂 住 证 制 度 提 出质 疑 , 严 格 说 来 并 不 需 要 特 别 的 专 业 知 识 , 甚 至 可 以 说 , 在 《 行 政 许 可 法 》 正 式 实 施后 , 暂 住 证 制 度 在 法 律 上 已 经 失 去 了 存 在 的 理 由 , 这 在 很 多 人 那 里 已 经 成 为 一 种 常 识 。
比 如 , 早 两 年 多 前 , 武 汉 市 有 关 负 责 人 就 明 确 表 示 , 实 施 暂 住 证 制 度 的 依 据 与 《 行 政许 可 法 》 相 抵 触 , 取 消 这 一 制 度 , 在 中 国 各 大 城 市 已 是 大 势 所 趋 作 为 一 种 应 当 依 法 废 除 的 “旧 法 ”, 暂 住 证 制 度 为 什 么 在 许 多 地 方 还 能 继 续 存 在 下 去呢 ? 主 要 原 因 就 在 于 , 有 关 方 面 不 是 从 “法 律 ”的 角 度 来 认 识 暂 住 证 制 度 的 合 法 性 , 而 是从 他 们 更 为 看 重 的 “社 会 ”的 角 度 , 认 为 暂 住 证 制 度 继 续 存 在 具 有 相 当 的 合 理 性 他 们 坚持 认 为 , 即 使 暂 住 证 制 度 失 去 了 合 法 性 , 其 合 理 性 也 不 可 动 摇 , 所 以 不 能 为 了 “合 法 ”而 将 其 一 废 了 之 ; 如 果 批 评 者 一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