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docx
8页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1.总则 1.1.为保证排水管道维护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排水管道维护的技术水平,依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订本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A、排水管道的检查;B、排水管道的疏通;C、排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修理1.3为强化排水管道的修理管理工作,必须组织维护人员学习并落实执行本规程1.4假设有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安全员有权决定维护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1.5机电设备安全事项应按国务院发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相应章节执行1.6管道维护人员每年应体验一次,并建立健康登记卡2.地面作业2.1作业现场2.1.1检查井井盖开启后,必须马上加盖安全网盖或设置护栏白天应加挂三角红旗,夜间应加点红灯2.1.2作业现场严禁明火;车辆行人不得进入作业区2.1.3经征得公安部门同意断绝交通后,应在路段两端设置安全标志2.1.4在繁华地区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22管道检查、疏通和修理2.2.1检查管道内部状况时,宜采纳反光镜或电视检测仪等工具2.2.2凡井深不超过3m者,在穿竹片牵引钢丝绳〔所用钢丝绳规格见表1〕和控制挖污泥时,不宜下井操作。
2.2.3必须要封闭作业的管段进行修理时,宜采纳橡胶气堵等工具2.2.4宜采纳电动或气动引绳器、机动绞车、高压冲洗车及吸泥车等机具,以改善劳作条件3.井下作业3.1作业要求3.1.1必须下井作业时,必须履行批准手续由作业班〔组〕长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见表2〕,经维护队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下井3.1.2对每项下井任务,管理人员必须查清管径、水深、潮汐以及四周工厂污水排放状况,并填入“下井安全作业票〞内3.1.3作业班〔组〕在下井前应做好管道的降水、通风、气体检测以及照明等工作,并制订防护措施填入上述作业票内3.1.4下井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学会人工急救和防护用具、照明及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3.1.5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监护假设进入管道,还应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系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3.1.6井下作业严禁明火3.1.7对管径小于0.8m的管道,严禁进入管内作业3.1.8每次下井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超过一小时3.1.9以下人员不得从事井下作业:A、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妇女;B、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C、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病者;D、有外伤创口尚未愈合者。
3.2降水和通风3.2.1在井下作业期间,管道作业班〔组〕的管理人员应要求有关泵站合作或安排临时水泵以降低作业管段水位3.2.2下井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气,并用竹〔木〕棒搅动泥水,以散发其中有害气体3.2.3雨水管道经过自然通风后,假设检测结果证实井下气体中仍然缺氧或所含有毒气体浓度超过容许值,在井下作业期间应持续进行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使含氧量达到规定值,并使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容许值以下,或按4.1.3执行3.2.4排水管道经过自然通风后,假设易爆气体浓度仍在爆炸范围内,在井下作业期间必须采纳人工通风,使管道中易爆气体浓度降至爆炸下限以下3.2.5采纳人工通风时,一般可按管道内平均风速0.8m/s计算通风机的风量3.3气体检测3.3.1气体检测主要是测定井下空气含氧量和常见有害气体的浓度3.3.2井下空气含氧量不得少于18%否则即为缺氧有害气体容许浓度和爆炸范围详见表33.3.3宜采纳比色法、仪器法或生物法等简易快速检测方法检测井下气体3.3.4气体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除配合下井作业前的气体检测外,宜将管辖地段井下气体和工厂所排污水的检测作为一项常常性的业务,以积存资料,改善防护措施。
3.4照明和通讯3.4.1必须采纳防爆型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3.4.2井下作业面上的照度不宜小于50Lx3.4.3井上、井下人员之间的联系宜采纳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以代替喊话或手势4. 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4.1防毒用具4.1.1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作为防毒用具4.1.2关于污水管道和合流管道,维护人员下井时,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4.1.3关于缺氧或所含有毒气体浓度超过容许值的雨水管道,维护人员应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下井,或按第3.2.3条执行4.2防护用品4.2.1维护人员下井时,必须配备悬托式安全带,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4.2.2维护人员从事维护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手套,穿防护服和防护鞋4.2.3在地面上掏挖井内污泥或修理检查时,应戴口罩,必要时还应采用防毒措施5.附则 表1疏通排水管道用钢丝绳┏━━━━━━┯━━━━━┯━━━━━━━━━━━━━━━━━┓┃ │ │ 纲 丝 绳 ┃┃ 疏 通 方 法│ 管 径 ├────┬───────┬────┨┃ │ │ 直 径 │ 同意压力 │百米重量┃┃ │ │ mm │ Kn(Kgf) │ Kg ┃┠──────┼─────┼────┼───────┼────┨┃人力疏通 │ —300 │ 9.3 │ 44.23-63.19 │ 30.5 ┃┃ │ 550-800 │ │ 〔4510-6444〕│ ┃┃ │ 850-1000 │ 11 │ 60.20-86.00 │ 41.4 ┃┃ │ │ │ 〔6139-8770〕│ ┃┃〔手摇绞车〕│ 1050-1200│ 12.5 │ 78.62-112.23 │ 54.1 ┃┃ │ │ │〔8017-11454〕│ ┃┠──────┼─────┼────┼───────┼────┨┃机械疏通 │ 150-300 │ 11 │ 60.20-86.00 │ 41.4 ┃┃ │ 550-800 │ │ 〔6139-8770〕│ ┃┃ │ 850-1000 │ 12.5 │ 78.62-112.33 │ 54.1 ┃┃ │ │ │〔8017-11454〕│ ┃┃ │ 1050-1200│ 14 │ 99.52-142.18 │ 68.5 ┃┃ │ │ │(10148-14498) │ ┃┃〔机动绞车〕│ 1250-1500│ │ 122.86-175.52│ 84.6 ┃┃ │ │ │(12528-17898) │ ┃┗━━━━━━┷━━━━━┷━━━━┷━━━━━━━┷━━━━┛ 注:1.本表采纳国家标准〔GB1102-74〕规定的6X19带一个有机物芯的钢丝绳。
2.管内积泥深度超过管半径时,应使用大一级钢丝绳3.竹片必须选用刨平竹心的青竹,截面尺寸不小于4X1cm2,长度不小于3m4.方砖沟、矩形砖石沟、拱砖石沟等异形沟道,可按断面积折算成圆管后参照使用表2. 下井安全作业票〔略〕表3. 井下常见有毒气体容许浓度和爆炸范围〔略〕5.1. 各地维护排水管道的主管单位应依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当地具体状况制订安全操作细则5.2.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假设发现存在问题,由主编部门负责解释 第 1 页 共 1 页文章源于网络整理,侵权及时告知删除Word格式,可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