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合同15篇.docx
4页建设工程合同15篇 托付人:监 理 人: 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托付人托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桥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 区境内 3、工程规模:桥梁全长12米,宽5米 4、总 投 资: 第2条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其次局部《标准条件》中给予它们的定义一样 第3条 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包括补充合同)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4条 监理人向托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担当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5条 托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 第6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头实施,至本工程备案验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监理期为日历日 天)。
第7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托付人 三 份,监理人 三 份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签章) (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 表: 代 表: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建立工程合同2 建立工程合同 1、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局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担当“连带责任” 提示: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经定作人的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由承揽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举例:甲为发包人,总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总承包人A经过发包人甲的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局部工作交给B来完成,总承包人A和分包人B应当对发包人甲的损失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例题】20xx年4月1日,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局部建立工程分包给丙公司。
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消失问题,给甲公司造成200万元的经济损失依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选项中,正确的选项是( ) A、由丙公司担当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担当赔偿责任 C、首先由丙公司担当赔偿责任,缺乏局部由乙公司担当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2、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立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立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3、发包人未根据商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揭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例:甲公司、A公司签订建立工程合同,A公司为承包人,双方商定,在07年4月1日之前支付8000万元的工程价款,假如甲公司到期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A应当催揭发包人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假如甲公司仍旧不支付,在这种状况下,A可以将该工程建立工程折价抵偿8000万元,还可以恳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从拍卖所得中享有优先受偿工程价款的权利 4、因承包人的缘由致使建立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建立工程合同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