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管理暂行办法.doc
5页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保证城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79 号令) 、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部令第 90 号)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第四条 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二)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三)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四)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 400 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第五条 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二)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2建筑特色等;(三)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
第六条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照片说明应填写厦门市城建档案馆印制的《城建档案馆(室)声像档案著录卡》 (见附件 1,以下简称《著录卡》 , 《著录卡》可在网上下载,录像说明需用配音或字幕进行说明第七条 凡按规定必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竣工档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如下规定报送声像档案:(一)三等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分类见附件 2)应报送照片档案及相应的文字说明;(二)二等及以上工程应报送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及相应的文字说明,声像档案接收人员应认真核对文字说明引用的相关文件;(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除应报送以上规定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及相应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报送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隐蔽工程、重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重要领导人和著名人物的有关工程活动以及其他工程重要事件的照片或录像资料等声像档案材料原件或复制品第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声像工作人员应无偿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声像档案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按规定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同时应报送已形成的声像档案并3提交《著录卡》及其电子文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竣工声像档案。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验收合格移交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声像工作人员应及时编目入库第十条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开工的建设工程执行本办法第十一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建档案馆负责解释附件 1:城建档案馆(室)声像档案著录卡附件 2:建设工程分类标准4附件附件 1 1::城建档案馆(室)声像档案著录卡城建档案馆(室)声像档案著录卡名称类别 建设单位地点 设计单位设计者 开工日期施工单位 竣工日期投资额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地下) 管线(道路)长层数(地上) 道路宽摄影日期 摄影者底片号5附件附件 2 2::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一、房屋建筑类一等二等三等 28 层以上;36 米跨度以上 (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 程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 以上14-28 层;24-36 米跨度 (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 程建筑面积 10000-30000 平方米14 层以下(不含 14 层) ; 24 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 除外)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 高度 120 米以上高度 70-120 米高度 70 米以下 项目总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 米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 6-12 万平 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 6 万平方 米二、市政工程类工程性质一等二等三等 城市道路工程各类城市道路、单孔跨 径 20—40 米桥梁; 500—3000 万元的隧道 工程城市道路(不含快 速路) 、单孔跨径 20 米以下的桥梁;500 万元以下的隧道工 程 给排水2—10 万吨/日的给水 厂;1—5 万吨/日污水 处理工程;0.5—3 立 方米/秒的给水、污水 泵站;1—5 立方米/秒 的雨水泵站;各类给排 水管道工程2 万吨/日以下的给 水厂;1 万吨/日以 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0.5 立方米/秒以下 的给水、污水泵站; 1 立方米/秒以下的 雨水泵站;直径 1 米以下的给水管道; 直径 1.5 米以下的 污水管道 热力及燃气总储存容积 500—1000 立方米液化气贮罐场 (站) ;供气规模 5— 15 万立方米/日的燃气 工程;中压以下的燃气 管道、调压站;供热面 积 50—150 万平方米的 热力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各类市政公用工程 (地铁、轻轨)各类城市生活垃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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