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议政府采购问题及对策行政管理论文.doc
3页浅议政府采购问题及对策_行政管理论文 摘 要:政府采购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国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取得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政府采购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扩大采购规模与范围、强化人员培训等对策 关键词:政府采购 问题 对策 政府采购是目前世界上公认最为合理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我国从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法规制度逐步完善政府采购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支出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发挥政策功能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从实际现状来看,政府采购工作近些年来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相比,我国政府采购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还存在一些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主要问题 当前,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焦点问题很多,比如超标采购、豪华采购等现象时有曝光这些突出问题的存在,有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本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个别单位理解具体政策以及执行时存在偏差带来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本身的问题 1、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决算不衔接,造成政府采购难以有效执行与监管管理 目前,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不够细化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只是列出了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支出,还没有细化到政府采购目录,且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缺乏合理的定价标准,致使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往往是“拍脑袋”预算,财政部门也无从核对控制,不符合财政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也不利于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这些问题首先表现在对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前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科学合理预测,致使采购预算编制很随意;其次对计划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尤其是非经常性采购没有具体的用途与要求等,导致具体执行采购时随意性加大,失去预算控制;再次对于有些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有意无意地不按规定预先提出采购计划,而是事到临头责怪采购程序烦琐,或以部门工作受到影响相要挟要求批准自行采购,使监管部门左右为难,导致双方的工作都难以开展部门决算中缺少能详细反映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报表,尽管预算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机构编制了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表,但在年度部门决算中不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表,致使政府采购难以被社会有效监督管理。
2、政府采购预算与资产管理不衔接,导致财政资金浪费与使用效率低下 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只要有政府采购预算就可以实施采购,但是没有规定采购项目特别是货物采购项目是否有必要实施采购,即该资产购置是否必需,资产有无定额控制等,这些是否符合资产购置管理的要求如被社会曝光的超豪华U盘、人均超多高配置电脑的政府采购这无疑是财政资金的浪费,就其主要原因就是资产管理与采购预算没有很好的衔接起来采购单位无视资产配置需要,盲目编制预算,为无序采购提供了可能 3、市场监管滞后 在当前全球市场经济环境下,货物、工程及服务的价格变动比较大,但政府采购价格尤其是协议供货价格和市场价格不能及时联动,协议供货组织形式的供货价格往往高于市场价格,其供应商售后服务水平也参差不齐对于有些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及产品更新滞后,选择的产品范围类型与型号及供应商十分有限,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深入细化 4、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限 政府采购范围目前分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领域,涉及范围非常宽泛,但我国现阶段每一类领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项目十分有限从近年国家统计的政府采购规模来看,2009年与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分别是7413亿元和8422亿元,占GDP比重都是不到2.3%,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不到9.8%和9.5%。
在西方政府采购制度相对发达和完善的国家,政府采购规模通常占其GDP的10%~15%,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50%可见,我国政府采购规模潜力很大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结构比例中,货物类采购的比重较大占90%左右,工程服务类采购所占比重很小,主要集中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和会议服务等,而对工程采购等大部分项目还没有实行全面的政府采购,尤其是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公共工程、公用事业的采购这使得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节约财政资金等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5、法规制度不完善,导致管理不规范 现阶段,我国实行政府采购依据的法规主要是《政府采购法》,由于该法只是一个大的法律框架,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未出台,现行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大多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制定,实施中权责不清晰导致管理难以规范如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批主体为财政部门,但财政部门在审批申请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时很难考核其申报内容的准确实质性,包括选聘专家合规性及专家意见真实性,审批往往只要材料齐全就以流程式通过,而事后产生了责任时由谁来承担就互相推诿了因为对于申请单位而言,既然财政部门已经审批通过,那么就可购买,事后有了责任也推说是经财政部门审批过的。
又如招标文件不经监管部门审核就擅自发出,中标结果不在媒体公布,采购合同不报监管部门备案;该实行公开招标的擅用其他方式代替;不按规定聘请专家或聘请没有专家资格的人员充当评委;评委组成人员的比例不符合规定;随意突破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与供应商擅自改变中标结果等等这些各地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和随意性,既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又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容易滋生腐败行为,最终影响财政支出管理改革 (二)人员素质问题 我国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了一支政府采购专业队伍,但由于受各预算单位从业人员来源及素质、采购规模、采购组织方式及采购项目等原因,组织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执行经验与专业管理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从业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和经济合作不断加强,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步伐将大大加快,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掌握 二、解决对策 (一)建立政府采购与部门预决算、资产管理相衔接的机制,加强计划与执行管理以及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决算及绩效评价有机结合的机制。
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定价标准,使预算编制更为精确合理,更能正确反映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财政资金节约率针对预算单位随意编报采购预算,无序无限量采购的现象,建议建立以强化资产配置管理与政府采购相衔接为前提的资产管理机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的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建立健全部门决算报表政府采购详细计划执行情况报表,强化采购计划执行分析评价制度,以促进采购计划有效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加强市场信息收集,尤其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监控,切实解决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等问题 (二)健全完善法规制度, 针对法规制度欠完善导致实施中采购与监管机构责权不明晰等问题首先要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规范各地各部门政府采购具体规章制度其次明确采购与监管部门的权责,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对于政府采购需要审批的材料要层层上报,由层层审核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招标文件不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就擅自发出,中标结果不在媒体公布,采购合同不报监管部门备案,事后查明虚假申报审批材料的,则采购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次加大处罚力度,对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恶意串通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防止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现象 (三)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规模上去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在实施中首先要抓好工程、服务和节能环保方面的政府采购,积极拓展公共工程、公用事业的采购;其次,继续大力推行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扩大产品范围及类型与型号,增加市场供应商同时,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探索建立和实行协议采购价格的动态监测、网上竞价签单的办法,突出协议采购的高效便捷,有效解决协议供货商品定价难、监管难的问题 (四)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做好这项工作,一要加强法制教育,通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了解,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依法采购的理念二要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机制,全面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程序、管理培训,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要加强职业教育,强化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树立政府采购的形象。
同时,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深化采购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加快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岗位制度,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化进程 参考文献: 1.马海涛 姜爱华《政府采购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 2.《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3.牛志奇《政府采购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水利部预算执行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