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doc
6页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户口迁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名称:户口迁移审批二、办理窗口: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三、申请条件:公民符合如下条件可办理户口迁移: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养已登记常住户口未成年人;2、工作调动申请落户;3、家属随军申请落户;4、复员、专业申请落户;5、在本县就业的人员,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单位)集体户或者在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亲朋住所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6、在本市经商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经商所在地县、区行政区域内的社区集体户或者在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亲朋住所处申请落户7、在本县投资纳税并参与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投资纳税所在地的社区(单位)集体户或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亲朋住所出申请落户;8、人才引进落户,学历型人才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资格型人才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人才;技术型人才指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急需型人才指经设区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9、购房、分房、自建房、受赠或继承房产申请落户;10、租赁尚未有人员落户的房屋申请落户11、留学回国;12、入境定居;13、大中专学生入学申请落户;14、毕业(肄业、转学、退学)申请落户;15、其他符合规定的户口迁移。
四、申请材料:(一)申请户口迁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需提供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毕业学生户口迁出需分别提供:①录取的学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②毕业生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二)申请户口迁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需提供户口迁移呈批表、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材料;2、工作调动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呈批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的《调动人员工作介绍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房屋产权材料、随迁的近亲属关系材料;3、随军家属落户,需提供师旅机关政治部门批准军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和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4、复退转军人落户,需提供县级以上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安置证明、《军人公民号码登记表》、军人身份证、单位接收证明。
其中,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材料5、在本县就业的人员,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申请落户的,提供户口迁移呈批表、申请人和落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岁)、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凭证(一个月及以上)、房屋产权材料、随迁的近亲属关系材料6、在本县经商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落户申请,提供户口户口迁移呈批表、申请人、落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参加社会保险凭证(一个月及以上)、企业机构代码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明材料、随迁的近亲属关系材料7、在本县投资纳税并参与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申请落户,需提供申请人和落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企业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一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凭证、,房屋产权材料、近亲属关系材料;8、人才引进申请落户,提供户口迁移呈批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设区市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9、购房、分房、自建房、受赠或继承房产申请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呈批表、房屋产权材料、申请人和落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近亲属随迁,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材料;10、(1)租赁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申请落户,提供户口迁移呈批表、申请人和落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材料、租赁房屋落户承诺书、随迁近亲属材料;(2)租赁具有房产所有权的单位、私人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申请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审批表、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租赁房屋产权材料、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书、租赁房屋落户承诺书、随迁近亲属关系材料;11、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需提供:①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②在本市、县内其他辖区落户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及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③在就业地落户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就业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已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12、国(境)外人员申请在国内定居落户,华侨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获批的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申请返回大陆定居获批的凭《批准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的通知》、原内地居民迁往港澳定居后因特殊原因申请返回内地定居获批的凭《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返回内地定居通知书》、外国人凭公安部对其本人申请定居中国的批复以及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等材料13、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新生落户需提供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录取花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14、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入需分别提供:(1)毕业、肄业学生回原籍落户的,凭毕业证或肄业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2)毕业生直接到就业地落户的,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办理落户;(3)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教育部门的转(升)学相关材料15、安置无家可归的人落户,需提供民政部门的安置材料;五、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免费 六、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申请迁出,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申请迁入,手续齐全的,承诺5个工作日。
七、咨询:0779-7211093八、投诉监督:0779--721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