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操作规程.docx
2页银行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操作规程为了保障银行的经营业务,防范和规避风险,银行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操作规程如下:一、基本要求1. 申请人应在开证申请中注明由买方押汇方式对信用证付款,同时在信用证承兑中注明有对应的买方押汇业务,买方押汇占用信用证付款金额的20%;2. 申请买方押汇的客户应在银行信用等级达到一定等级要求,同时享有良好信用记录;3. 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押汇申请书、合同、发票等文件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二、买方押汇方式申请买方押汇方式的企业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 客户签订合同,商定交货和支付方式以及货币种类和金额,确定汇率;2. 申请人向银行提出买方押汇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货款、贸易合同及相应的单证等资料;3. 银行审查相应资料,审核贸易合同及单证的效力及汇款人的信誉状况,并进行风险评估;4. 银行核准客户的买方押汇申请,根据汇率确定扣除规模,对买方予以扣款,并按照要求或约定进行支付;5. 收汇后,银行及时通知申请人入账情况三、风险控制为了防范及规避银行买方押汇业务的风险,银行需采取以下措施:1. 对买方押汇申请人进行风险评估,明确申请买方押汇客户的信用状况,确保其信用应该做到良好;2. 根据资信评级制度及实际情况对申请人的买方押汇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审核、监管及管理买方押汇业务过程中保持警惕;3. 加强风险控制,明确规定押汇比例、买方押汇金额上限及人民币、外汇买方押汇业务的额度等控制措施;4. 双重审批原则,对于涉及较大金额的买方押汇业务要进行经理级别以上的风险控制审批,防止操作错误和人为疏忽等问题。
四、结论以上是银行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操作规程,要求申请人应在开证申请中注明由买方押汇方式对信用证付款,同时在信用证承兑中注明有对应的买方押汇业务,购货企业应为经银行信用等级的一定等级要求,同时享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于申请人的买方押汇业务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为避免操作失误和人为疏忽,应实行双重审批原则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