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docx
101页文本目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一条规划目的 1第二条规划原则 1第三条规划依据 1第四条规划期限 1第五条规划地域层次 1第六条 强制性内容 2第二章. 县域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2第二节 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2第七条城乡发展总体战略 2第八条城乡发展目标 2第三节 县域人口规模及城镇化 4第九条规划目标 4第四节 县域城镇村体系规划 4第十条 城镇空间结构 4第十一条城镇等级结构 4第十二条城镇规模结构 4第十三条城镇职能结构 4第十四条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5第十五条重点城镇控制 5第十六条村庄规划 5第五节 县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 6第十七条产业选择 6第十八条产业布局 6第六节 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6第十九条旅游总体定位 6第二十条旅游空间布局规划 6第二十一条旅游线路 6第二十二条旅游服务设施 7第七节 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7第二十三条 目标与原则 7第二十四条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 7第二十五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7第二十六条 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 8第八节 县域空间管制 8第二十七条县域空间管制分区 8第二十八条禁建区空间管制要求 8第二十九条 限建区空间管制要求 9第三十条 适建区空间管制要求 9第三十一条 已建区空间管制要求 9第九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9第三十二条 目标与原则 9第三十三条 公路 10第三十四条铁路 10第三十五条航运 10第十节 县域公共设施规划 11第三十六条 目标与原则 11第三十七条县域公共设施等级体系 11第三十八条 文体设施 11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设施 11第四十条 社会福利设施 11第四十一条 教育科研设施 11第四十二条村级公共服务设施 11第十一节 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1第四十三条县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1第四十四条县域给水工程规规划 12第四十五条县域排水工程规划 12第四十六条县域供电工程规划 13第四十七条县域通讯工程规划 14第四十八条县域燃气工程规划 14第四十九条县域环卫工程规划 15第三章.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第五十条 水环境保护规划 16第五十一条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16第五十二条 声环境保护规划 16第五十三条三废处理规划 16第四章. 县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7第五十四条 防洪防涝规划 17第五十五条 防震规划 17第五十六条地质灾害防护规划 17第五十七条 消防规划 17第五十八条 人防规划 17第五章. 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18第五十九条规划区范围 18第六十条 规划区人口规模 18第六十一条规划区城乡发展规划 18第六十二条规划区重大设施布局规划 18第六十三条保护区规划 19第六十四条农业生产基地规划 20第六十五条规划区空间管制 20第六十六条 紫线控制 20第六十七条 绿线控制 21第六十八条蓝线控制 21第六十九条黄线控制 21第六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22第七十条 城市性质 22第七十一条城市职能 22第七十二条 人口规模 22第七十三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2第七十四条城市开发边界 22第七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23第一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总体布局规划 23第七十五条城市发展方向 23第七十六条 总体空间结构 23第十二节 居住用地规划 24第七十七条住区规划 24第七十八条住房保障 24第十三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25第七十九条布局结构 25第八十条 行政办公用地布局 25第八十一条 教育科研用地布局 25第八十二条 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布局 25第八十三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26第八十四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26第八十五条 文物古迹用地 26第八十六条 宗教用地 27第十四节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27第八十七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27第十五节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27第八十八条 工业用地规划 27第八十九条仓储用地规划 27第十六节 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其它用地布局 27第九十条 农业用地规划 27第九十一条 生态及其他用地规划 27第八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8第十七节 对外交通规划 28第九十二条 公路规划 28第九十三条 公路场站规划 28第九十四条港口码头规划 28第九十五条 货运系统规划 28第九十六条物流系统规划 28第十八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8第九十七条城市路网规划 28第九十八条道路断面规划 29第九十九条 公共交通规划 29第一百条 停车设施规划 30第九章. 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规划 31第一百〇一条规划目标 31第一百〇二条布局结构 31第一百〇三条 公园绿地规划 31第一百〇四条 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31第一百〇五条广场规划 31第十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32第一百〇六条 景观结构 32第一百〇七条 建筑高度 32第一百〇八条 天际轮廓线 32第一百〇九条 建筑色彩 32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更新规划 33第一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33第一百一十条 规划原则 33第一百一十一条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 33第一百一十二条 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33第十九节 旧城更新规划 33第一百一十三条 旧城区范围 33第一百一十四条 改造策略 33第一百一十五条 旧居住区改造更新 33第一百一十六条 旧城商业改造更新 34第一百一十七条 旧城工业改造更新 34第一百一十八条 旧城环境综合整治 34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公用设施规划 35第一百一十九条 给水工程规划 35第一百二十条 污水工程规划 35第一百二十一条 雨水工程规划 35第一百二十二条 电力工程规划 36第一百二十三条 电信工程规划 36第一百二十四条 邮政工程规划 36第一百二十五条 广播电视工程规划 37第一百二十六条燃气工程规划 37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37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 38第一百二十八条 防洪防涝规划 38第一百二十九条 抗震规划 38第一百三十条 其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8第一百三十一条 消防规划 39第一百三十二条 人防规划 40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40第一百三十四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41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2第一百三十五条 规划目标 42第一百三十六条 环境功能区划 42第一百三十七条 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42第十五章. 近、中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设想 43第一节 近期建设规划 43第一百三十八条 目标和重点 43第一百三十九条 建设规模 43第一百四十条 用地布局规划 43第一百四十一条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43第一百四十二条 绿地及广场系统规划 43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用工程规划 43第二十节 中期建设规划 43第一百四十四条 目标和重点 43第一百四十五条 建设规模 43第一百四十六条 用地布局规划 43第一百四十七条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44第一百四十八条 绿地及广场系统规划 44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用工程规划 44第二十一节 远景发展设想 44第一百五十条 目标和重点 44第一百五十一条城市空间布局 44第十六章. 附则 45第一百五十二条 规划成果 45第一百五十三条 规划生效 45第一百五十四条 实施管理 45第一百五十五条解释权归属 45第一百五十六条 规划变更 45附表 46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指导犍为县的城乡发展建设,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犍为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原则1、 注重民生,以人为本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思想的指引下,引导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2、 城乡统筹,区域协调逐步破除城乡壁垒,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域统筹在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 统筹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积极融入区域发展加强与“成绵乐经济带”、“沿岷 江经济带”、“乐宜凉自接壤地区”等区域在发展定位、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统筹协调3、 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和人文资源,平衡好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 发展道路集约利用土地、水等不可再生资源;合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关注历史文化的挖掘、传承与发展,塑造地域文化特色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3)《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4)《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2011-2015)》(2011 年)(5)《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2 年)(6)《乐山市综合交通规划(2009-2030)》(2009 年)(7)《犍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1 年)(8)《犍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犍为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复函》(川建函【2012】63 号)(10)《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审视和完善城乡规划的通知》(川建规发【2014】3号)(11)《四川省中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12 年)(12)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第四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13-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