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立项程序.doc
2页汉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立项程序一、服务对象:本市内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所提出并申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论证、审查,从中筛选并确定出向国家和省推荐上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及本市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其中,向国家和省、市推荐的计划包括国家及省级科技发展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计划等) 二、办理依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 4 号,发布时间:2001 年 1 月 20 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 5 号,发布时间:2001 年 1 月 20 日《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00.04.17 《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制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00.04.17三、建议列入国家及省、市科技计划的项目申报程序:1.市科技局每年在接到省厅有关申报当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后,经认真研究,从中确定出我市本年度申报的重点和范围,按申报要求,及时转发通知市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审报2.拟申报项目的单位到市科技局计划科领取相关申报表格及文件。
3.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建议书等书面材料及按规定格式输入的软磁盘,送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审查4.经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汇总并签注意见后,送省科技厅四、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及立项程序:1.根据市委、市政府当年工作重点及全市科技进步、经济发展需求,市科技局于年初确定出本年度科技发展总体思路及重点范围并下发申报当年市级科技计划的项目通知,市内有关企、事业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拟申报项目的有关准备工作2.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等方面材料,送其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后报市科技局3.经市科技局审查后,做为当年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4.市科技局计划科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并采取调研、咨询和分析论证后,提出当年市级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初选方案意见,部分重大项目还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后,提交给市科技局局务会议审定5.论证合格并经市科技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项目,汇总并编制成当年科技发展计划文件,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会签后,以正式文件下达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