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瓶用易熔合金塞.doc
6页气瓶用易熔合金塞GB8337—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3—28 1996—1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熔合金塞(以下简称易熔塞)的制造、检验和试验、验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气瓶上的易熔塞,气瓶阀用易熔合金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2 引用标准 GB469 铅锭 GB728 锡锭 GB914 镉锭 GB915 铋锭 GB7306 用螺纹密封的管螺纹 GB8335 气瓶专用螺纹 3 术语3.1 易熔塞 通过装在塞孔内的易熔合金的流动或熔化而进行动作、不可重复关闭、可拆卸式的压力泄放装置在正常情况下塞孔处于关闭状态;在给定的温度下塞孔内的易熔合金流动或熔化,将介质放出使气瓶泄压,以防止气瓶内介质因升温超压发生事故3.1.1 塞体 设有塞孔的可拆卸部件,其塞孔用于灌注易熔合金3.1.2 易熔合金 采用低熔点金属材料按重量比组成的低熔点合金3.2 易熔合金的流动温度 指按5.2条规定进行试验时,易熔合金试样熔断时甘油浴的温度3.3 易熔塞的动作温度 指按5.3条规定进行试验时,易熔塞中的易熔合金流动或熔化使瓶内气体放出时甘油浴的温度。
3.4 批量 同一规格、同一易熔合金配方、同一制造工艺及同一炉易熔合金连续灌注的易熔塞所限定的数量 4 技术要求4.1 易熔塞的基本结构 易熔塞由塞体和易熔合金两部分组成,其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 4.2 易熔合金流动温度 易熔合金的流动温度应能满足易熔塞动作温度的要求4.3 易熔塞的动作温度 易熔塞的动作温度分为两种,100±5℃用于溶解乙炔气瓶;℃用于其他气瓶4.4 塞体4.4.1 塞体材料4.4.1.1 塞体材料应具有足够的耐腐蚀性和力学性能,不得与气瓶内所盛装的介质发生化学反应4.4.1.2 塞体材料应选用铜合金、钢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用于溶解乙炔气瓶的易熔塞塞体应采用含铜量不大于70%的铜合金制造4.4.1.3 塞体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并满足制造和使用要求4.4.2 塞体基本型式4.4.2.1 塞体基本型式如图2所示其结构应保证具有足够强度,在使用中不变形 4.4.2.2 塞体外螺纹应采用GB8335中规定的PZ27.8或PZ19.2圆锥螺纹或GB7306中规定的R1/4或R1/8圆锥螺纹4.5 易熔合金4.5.1 配制易熔合金的原料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
4.5.2 易熔合金的配方 易熔合金应由铋、铅、锡、镉按不同重量比组成,并应采用共晶合金,其含铋量应不小于48%,配方参考附录A(参考件)4.5.3 易熔合金原料的纯度 铋:不得低于GB915中Bi-2所规定的要求; 铅:不得低于GB469中Pb-2所规定的要求; 锡:不得低于GB728中Sn-2所规定的要求; 镉:不得低于GB914中Cd-3所规定的要求4.5.4 易熔合金的配制4.5.4.1 易熔合金的配方确定后,按配方的比例称量,并按铋、铅、锡、镉的顺序依次熔化成液体4.5.4.2 在铋和铅的混合过程中,温度不宜超过371℃;在添加锡和镉时,温度不宜超过260℃4.5.4.3 原料熔化后,应浇铸成易熔合金棒或锭4.5.4.4 每炉易熔合金的浇铸应在同一班连续进行浇铸时,浇铸温度应高于易熔合金的流动温度,并在每次浇铸前,先将浮在液体表面上的渣、污物、金属氧化物等杂物清除干净4.5.4.5 浇铸好的每一根易熔合金棒或锭都应有永久的、明显的炉号标记4.6 灌注易熔合金4.6.1 在易熔合金灌注前,应彻底清洗塞体,除去塞孔内的油污和锈蚀等杂质。
4.6.2 塞孔清洗后,宜先在塞孔表面进行挂层挂层材料推荐采用锡或锡铅合金4.6.3 使用下列方法之一往塞孔内灌注易熔合金:4.6.3.1 将塞体加热到一定温度,该温度稍高于易熔合金的流动温度,然后将熔化好的易熔合金灌进塞孔4.6.3.2 将塞体加热到一定温度,然后将易熔合金棒插入塞孔内,使易熔合金在塞孔内熔化4.6.3.3 将预定长度或尺寸的易熔合金棒插入塞孔,然后将它们加热使易熔合金熔化使用这种方法时,要求严格控制温度,避免过热4.6.4 在易熔合金的灌注过程中,加热应均匀,并避免过热4.6.5 灌注完毕后,易熔合金应填满整个塞孔,并应清除过剩的部分 5 检验和试验方法及验收规则5.1 塞体外螺纹的检验 用量规逐个对塞体外螺纹进行检验,塞体外螺纹必须符合4.4.2.2条的规定,经检验不合格的塞体不得灌注易熔合金5.2 易熔合金流动温度试验5.2.1 从每炉易熔合金中任选两个试样进行试验,试样直径为6mm,长度为50mm5.2.2 将试样水平支撑在距离25mm的刀口上,两端在刀口外各伸出12.5mm,然后浸入内甘油槽,其温度由外甘油槽控制,试验装置见图3。
5.2.3 两试样应同时进行试验,将测温用的温度计插入甘油浴中,放在两个试样中间,使温度计的球泡与试样保持同一水平,甘油浴的升温度速率不超过2℃/min,试验时应搅动甘油以使温度均匀5.2.4 两个试样的四个端部中第二个熔断端部熔断时的温度,即为易熔合金的流动温度5.2.5 验收规则 易熔合金的流动温度应符合4.2条的要求5.3 易熔塞试验5.3.1 易熔塞以不大于3000个为一个批量5.3.2 从每批易熔塞中任选两个试样,按5.3.3条和5.3.4条的规定先后进行试验5.3.3 易熔塞抗挤出试验 在试样与气瓶内部介质接触的一端施加压缩空气,压力达3.4MPa,并在不低于60~C的条件下保持24h,然后在另一端进行检查,无渗漏和易熔合金无可见挤出为合格5.3.4 易熔塞动作温度测定试验 试验装置见图4将按5.3.3条规定试验合格的两个试样拧紧在支座上,与气瓶内部介质接触的一端朝下,并对该端通人压缩空气,其压力不得小于0.02MPa;与此同时,将试样浸在甘油槽内,测温仪尽量靠近易熔塞,甘油浴的温度应在规定的最小温度以下的3℃以内在此压力和温度下保持10min,应无空气渗出或喷出。
然后,升高甘油浴的温度,升温速率不超过2℃/min;同时升高压力,其压力不得超过0.35MPa当试样中的易熔合金挤出使气体泄漏时,记下此时甘油浴的温度作为易熔塞的动作温度,该温度应符合4.3条的规定 进行上述试验时,允许搅动甘油以使温度均匀5.3.5 验收规则 两个试样均应达到5.3.3条和5.3.4条的规定,该批为合格否则,应从同一批中再任选四个试样进行试验,四个试样中只要有一个仍达不到要求,该批判废5.4 易熔塞气密性试验 易熔塞应逐个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气瓶的气密性试验压力,保压时间应不小于气瓶气密性试验的保压时间,无渗漏为合格 易熔塞的检验和试验项目见表1 表1 易熔塞的检验和试验项目表检验和试验项目逐个检验批量试验判定依据塞体外螺纹检验△ 5.1条易熔合金流动温度试验 △5.2条易熔塞试验 △5.3条易熔塞气密性试验△ 5.4条 6 标志6.1 应在易熔塞与外部接触的端面上制出永久性标志,标志应清晰、牢固6.2 标志项目包括: a.易熔塞公称动作温度:70℃或100℃; b.生产批号; c.制造厂代号; d.制造年月。
6.3 标志顺序 标志应沿圆周线排列,各项目按6.2条中的a、b、c、d的顺序顺时针排列举例如下(见图5): 7 批量质量合格证 每批易熔塞均应有质量合格证,批量质量合格证的格式见附录B(参考件) 8 其他8.1 易熔合金在配制、浇铸和灌注过程中应采取通风措施8.2 进行易熔塞试验时应采用安全保护措施 附录A易熔合金配方(参考件) 合金重量百分组成,%熔化区域温度,℃备 注BiPbSnCd开始点终结点自重流动点50.026.713.310.0707070共晶52.032.016.0 959595共晶 附录B易熔塞批量质量合格证(参考件) ××××××厂易熔塞批量质量合格证 易熔塞实际动作温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塞体材料____________塞孔型式_________________塞体外螺纹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批号__________本批易熔塞共___________个经检验和试验,该批易熔塞符合CB8337—1996的要求。
检验科长(章)____________年 月 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红、秋长鋆、侍静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