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高三历史资料解析中国古代的租佃关系.docx

12页
  • 卖家[上传人]:亦***
  • 文档编号:211223914
  • 上传时间:2021-11-16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9.12KB
  • / 1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高三历史资料解析中国古代的租佃关系(-)定义:地主把土地出租给别人耕种,换取地租作为收益,称为租佃土地经 营方式,地主与佃农之间形成了租佃关系,从而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过程1. 产生:战国时期租佃方式产生其伴随着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2. 发展:汉代“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等,租佃现象比较普遍3. 普及: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 方式,土地出租时,多订立契约,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地租以实物租为主4. 深化:明清时期人口增多,人地矛盾突出,租佃关系进一步普及,发展至全国, 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主要形式永佃制在明清的迅猛发展使租佃制进一步深化三) 特征1. 土地出租者与土地租佃者之间采取了一种契约形式2. 租佃制下,佃户有了迁移的自由,社会身份、地位在法律上有了显著的提高3. 产品地租代替劳役地租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4. 租佃制呈现复杂化趋势四) 原因1. 土地兼并激烈,土地日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2. 人口增加,人均占有土地数量减少,有大量剩余人口五) 影响消极:农民经济状况恶化,阶级矛盾激化,引发农民起义,导致社会动荡,危急王朝统 治/土地兼并使地方豪强势力壮大,影响中央集权; 自耕农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承担者,土地兼并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财政状况恶化。

      积极:契约纳租方式的确定,使佃农对地主的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因为他们在选择雇主 方面有一定的权力;从依附关系逐渐解脱出来的农民,生产自主权大为提高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产 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无地或少地的农民通过租种地主的土地,获得了一定的劳动收入,生活相对稳定, 有利于缓和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永佃制永佃制是宋至近代佃户在按约交租条件下享有长期耕作权及处置耕作权权力的 租佃制度其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同土地使用(耕作)权的分离形成这种分离的原 因较多其中,小土地所有者出卖土地时出卖所有权而保留耕作权则是主要的 永佃制出现于宋代清代前期,在江苏、江西、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省盛 行,其他各省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在土地占有关系上,永佃制表现为土地的所有权同耕作权的分离,并有各自的称 谓通常前者称为田底(或田骨、粮田、大田、民田、正田、大买、大业、大苗、 下皮田等),后者相应地称为田面(或田皮、质田、小田、客田、绍田、小买、 小业、小苗、上皮田等)在典型的或完全的永佃制下,地主只能收租完粮(也有 佃农完粮或地主佃农各半完粮的),无权随意增租夺佃或干预佃农耕作,而佃农可 退佃、转租或典卖佃权。

      田底、田面可分别让渡,其前提是,田面让渡不影响地 主收租,田底让渡不影响佃农耕作如佃农只能"永久”耕种或自由退佃,而不 能转租和典卖佃权,则是一种不完全的或过渡形态的永佃制上述两种永佃制常 并存永佃农有较一般佃农更大的人身自由,生产生活亦较有保障一些农民曾为争取 永佃权而斗争地租多为定额租制,垦荒永佃的租额较轻田底、田面各有价格, 田面价大多低于田底价,也有等于或高于田底价的永佃制曾对某些地区农业生 产的恢复和发展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田面的转租和买卖,往往变成同田底平 行的一种地权,出现所谓一田二主或一田多主的局面同时,地主也可通过价买 或扣抵欠租的方式,收回田面,再集土地的所有权和耕作权于一身田面权一旦 与直接生产者相分离,is农就必须在原有地租(田底租)之外,加纳田面租,导 致地租负担的加重愈到后期,田面愈成为地主富户的兼并对象中国 古代的租佃关系试题一、单选题1. 在“吐鲁番地区发现了不少唐代前期的租佃契约,表明立契租佃制当时已经 十分流行宋代租佃关系的第一个特征,是土地出租者与租佃者之间广泛采取了 一种契约形式;第二个特征,是在租佃制下,客户已经有了迁移的自由这说 明唐宋时期A. 均田制的广泛实行B,庄园经济的发展C.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D.自耕农经济的发展【答案】C【解析】依据所学知识可知,租佃制打破了自耕农经营的模式,使土地经营权和 所有权分离,即土地经营方式出现了变化,故C项正确,D项错误;均田制存在 的时间是北魏到唐前期,故A项不符合材料的时间信息,•庄园经济盛行于东汉, 故B项错误。

      2. 下图是某地出土的一张明代地契,该地契反映当时租佃制下的农民发生了很 大变化,这些变化不可能包括A.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B・争取到永久租佃土地的权利C. 减弱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D. 佃农的地租剥削已经非常轻【答案】D【解析】明代的租佃关系应该发展到了永佃权出现,所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会因 此得到提高,农民与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也有所减轻,故ABC均符合史实,所 以排除;当时永佃权出现并不意味着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减轻,故D符合题意,所 以选Do3 .顾炎武曾说:“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此话虽有所夸张, 但苏南一带盛行租佃制当是事实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因素是A.租佃关系松弛B・地主圈占土地C・农产品商品化D・土地私有制度【答案】D【解析】“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说明土地兼并严重,租佃情 况盛行,出现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是封建土地私有制,故D正确;A与材料相 悖;BC材料无体现4.两宋时期,人口迅速增长,土地使用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加剧了土地用养的 矛盾对养地投入需求的增加推动了长期租佃制的逐渐盛行南宋时期农民逐渐 拥有了土地的永佃权,且可将租佃权在土地市场上交换转让。

      土地租佃制的发展A. 减少了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B・消除了土地用养的矛盾C. 强化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D. 加剧了地主和农民矛盾【答案】A【解析】【分析】【详解】租佃制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从长佃到永佃的发展,可以使农民更好地去协调用地 与养地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甚至避免实行短期契约的分租制带来的对 土地的掠夺式经营,故A项正确但是土地租佃制的发展不能消除土地用养矛 盾,故B项错误,•农民长期甚至永久租种土地,并且可以转让租佃权,会使得农 民对土地的使用自主性增强,有利于弱化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也有利于缓解地 主和农民矛盾,故C、D两项错误5 .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朝廷明确规定:今后“私下分田客”当每年收田毕日1=1,可不必取得主家的凭由,商量去住,各取稳便这说明宋朝时期()A・土地兼并现象严重B.租佃制遭到政府的抵制C.佃农对地主依附关系减弱 D.开始出现租佃经营【答案】C【解析】试题分析:解读材料信息,宋代佃户“每年收田毕日”“可不必取得主家的凭由”“各取稳便", 反映出这一时期租佃制下佃农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故C项正确A项不符合材 料本意;B项对材料理解错误;D项错误,租佃关系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

      考点:历史上重大改革•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的内容6. 宋代租佃制盛行,地主多以签订契约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以收取地租 宋代的地租形式以产品地租为主,货币地租有所发展,劳役地租逐渐减少宋代 租佃制A・促进了自耕农经济的发展B. 阻碍了精耕细作技术的提高C. 减轻了农民经济上的负担D. 削弱了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答案】D【解析】【分析】【详解】根据所学知识可知,租佃制下,农民租种地主部分或全部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 的地租,即地主把部分或全部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作为收益地主和 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契约纳租方式的确定,使佃农对地 主的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因为他们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故D选项正 确;根据所学知识可知,宋朝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该政策促进土地兼并严 重,土地买卖加剧,不利于自耕农的发展,故A选项与史实不符;材料体现的是 宋朝租佃制,与精耕细作技术的提高与否无关,故B选项错误;契约纳租方式的 确定,使佃农对地主的依附关系相对减弱,但地主和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 与被剥削的关系,故无法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故C选项错误7. 宋代的租佃关系下,佃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离开原地主而佃种别的地主土地。

      同时,佃户购买少量土地后,可自立户名,成为封建国家的税户这说明宋代租佃制 A・阻碍精耕细作技术的提高B.有效遏制了土地兼并C・减弱了农民对地主的依附D.极大增加了国家收入【答案】C【解析】【详解】材料信息反映宋代佃农可以离开地主,同时也可以自立门户,这体现出随着宋代 租佃关系的发展,农民对于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在不断的减弱与松驰,故C正 确;材料与精耕细作的技术无关,排除A ;宋代并不抑制土地兼并,排除B;租 佃制的推行并不会极大地增加财政收入,排除D8. 明清时期,佃农在租佃地主土地时要向地主交纳押金,如果欠租,地主就在 押金中扣除;押金不生利息,退佃时归还佃农;地主不退押金,或者押租的租佃 关系尚未满期,地主不能随意换佃当时押租制的盛行A・协调了地主与佃农的关系B・促进了农业雇佣关系发展C.使佃农欠租现象得以根治D,改变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答案】A【解析】【分析】【详解】押租制的盛行说明当时租佃制盛行在押租制下,地主的土地出租收益得到保障, 同时佃农租用土地使用权也有了保障,这一制度对租佃双方都有好处,协调了地 主和佃农的关系,A正确;租佃关系不等于雇佣关系,排除B; C中的“根治” 表述绝对,排除;押租制和传统农业的经营方式变革无关,排除D。

      9. 唐宋时期,依据租佃契约,无地或少地的佃户,在交纳地租之后,可以享有 土地增殖的部分收益在某些地区,佃户“耕佃”达到一定年限后,土地“父子 相承,以为己田”据此可知,租佃制A・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B. 强化了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C. 阻碍了城乡商品经济发展D. 刺激政府实施“一条鞭法”的制度【答案】A【解析】【详解】据材料“唐宋时期,依据租佃契约,无地或少地的佃户,在交纳地租之后,可以 享有土地增殖的部分收益佃户“耕佃”达到一定年限后,土地“父子相承, 以为己田"可知,无地或少地的佃户在交完租后可以享有土地增殖的部分收益; 父子相继耕种过的土地佃户“耕佃”达到一定年限后,土地可以转为己有,这些 都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A正确,•据上分析可知,材料没有体现强化农民对 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B错误;C与材料无关;“一条鞭法”的制度是明朝实行 的,与材料不符,D错误10. 中国古代的租佃制不断发展变化,从地租这一角度来看,就经历了由实物地 租向货币地租、分成租向定额租的转变这一转变反映出A・佃农生产经营自主权的扩大B. 土地兼并现象的日益严重C. 租佃关系日趋占据主导地位D・劳动力商品化的进程加快【答案】A【解析】定额租与分成租相比,地主对佃农生产活动干预较少,封建依附关系松 弛,佃农可以全面合理利用自己一家的劳力,安排生产,佃农的生产积极性有所 提高,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也有利于减轻封建依附关系,佃农生产经营自 主权的扩大,故A正确;B与材料无关,排除;C、D材料无法体现,排除。

      11 .宋代整个地主阶级统治集团,对于国家财富的看法是“财富的来源不在于小 农而在于豪强,兼并之家是’为国家守财尔”在这种看法的影响下,宋代() A•实行了二府三司制度B. 将地方财政收归中央C. 放松了对商业的监管D. 租佃经济发展答案D 解析材料主要论述国家财富的来源不是小农,而是地主豪强,他们兼并小农的 主要目的是“为国家守财”,充分说明在宋朝由于“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导 致了土地兼并特别激烈,在此种情况下,租佃关系普遍化,故D项正确12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王岩叟在一道奏疏中向皇帝进。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