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pdf
4页第 1 页 共 4 页XX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秩序,培养优良的校风和校纪,塑造教职工爱校敬业、 作风严谨的职业精神, 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职工必须遵守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典范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第二章请假制度第四条凡本校教职工因病、因事、因结婚、生产或其它原因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 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明理由,按管理权限逐级履行审批手续(一式两份) ,并在学校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上班者视为旷工第五条病假:必须持(凭)有关规定的合法医院的有效诊断证明,才能填写病假单报批病假 事假:一般一次不得超过2 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 天;婚假:一般准假 3 天,晚婚假(男年满 25 周岁,女年满 23 周岁)为 7 天;产假:正常产假 90 天,一胎多子的每多生一婴儿可加产假15天,难产或剖腹产者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可增加15 天晚育(女年满 24 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产假 150 天怀孕不到 4 个月流产的可给予15-30 天的产假,怀孕 4 个月以上流产的可给予42 天产假。
丧假:直系亲属病故准假3 天第六条探亲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婚假提倡结合寒暑假一并进行第七条批假权限学校所有教职工请假1 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超过20 天的须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第 2 页 共 4 页第三章劳动纪律第八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教学管理规定1、坚持按时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旷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部门领导请假2、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得无故不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3、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无事走窜办公室4、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上班着装要整洁文雅,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说话要文明,接待要热情,室内外要卫生5、认真执行教学管理规定不得在工作日以赢利为目在其它单位兼职第十条学校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各部门执行校规和校纪情况,对违纪教职工要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乃至解除合同第四章违纪处理第十一条教职工未经请假或虽请假而未获批准,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1、旷工为严重违纪,分别做如下处理:旷工1 天,扣发绩效工资400.00元;旷工 2 天,扣发绩效工资1000.00 元;旷工 3 天,扣发绩效工资2000.00元;连续旷工 3 天或累计旷工 5天,扣发全部绩效工资。
并上报上级部门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学年内连续旷工10 天以上或累计旷工超过20 天的,予以解聘凡有旷工行为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2、请假半天扣绩效工资10 元,一天扣绩效工资20 元,两天每天扣绩效工资 40 元,叁天及以上每天扣工资80 元全年度请事假累计在两个月及以上的,扣发全年的绩效工资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且不足六个月者,扣发2-6第 3 页 共 4 页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3、病假凭医院诊断书或病历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4、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 个课时(含 2 个课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6 个课时的,按旷工1 天处理5、缺课:缺课一节扣除绩效工资50 元6、在工作时间之内,教职工在办公室游戏等严重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每人扣除绩效工资 50 元第十二条教职工迟到早退为一般违纪, 分别做如下处理: 全年迟到早退累计 5 次或违反其它劳动纪律两次以下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全年迟到早退累计 6 次及以上或违反其它劳动纪律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第十三条因违反纪律给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达到1000 元以上者,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处罚金为损失金额的20% ) ,乃至解除劳动合同。
对教职工所在部门主要领导,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发责任津贴,并取消本部门和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第十四条教职工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出现教学事故的,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第十五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解除劳动(聘用)合同:(1)在聘用期间被证明不胜任工作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2)道德败坏、作风不正、给学校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懒惰、怠工、工作质量严重下降,经教育不改者; (5)搬弄是非、散布不团结言论,在教职员中影响较坏,经教育不改者; (6)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拘留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六条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部门领导要加第 4 页 共 4 页强对所属人员的作风和劳动纪律教育,加强对所属人员出勤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坚持原则、不循私情,认真做好与考勤相关的管理工作第十七条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依据当月 《教职工考勤表》 于每月月底日将上个月的缺勤人员有关材料报到学校办公室如有漏报、瞒报和弄虚作假问题,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教代会讨论通过,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