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长资格证管理办法定稿.doc
15页1 -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煤矿矿长资格证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168 号)、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煤矿矿长(以下简称矿长)资格证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开采、煤矿建设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的资格证第三条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负责 本省 矿长资 格审查、核实、培(复)训、考核、颁证等指导管理工作,负责矿长资格证培训机构、培训师资、教学计划、教材等审定工作第四条 省监狱管理局、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集团负责其下属单位矿长资格申请材料的复核和申报工作第五条 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矿长资格申请材料的收件、复核和申报工作第六条 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矿长资格申请材料的收件、核实和初审工作第七条 矿长资格证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 -(一)具备煤炭相关专业(采煤、地质测量、矿山机电、矿井运输、矿井通风与安全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煤炭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生产技术相关工作 3 年以上或具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工作 2 年以上;(三)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深入井下作业的公民;(四)取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颁发的《矿长资格培训合格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办理矿长资格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矿长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1);(二)任职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基建矿井提供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三)任职单位出具的拟任职证明;(四)学历或职称证件复印件;(五)从事煤矿井下管理工作履历证明;(六)《矿长资格培训合格证》;(七)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3 张第九条 矿长资格证变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矿长资格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二)任职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基建矿井提供的采矿许可证)复- 3 -印件;(三)新任职单位出具的拟任职证明;(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3 张;(五)原矿长资格证原件第十条 矿长资格证遗失补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矿长资格证补证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3);(二)公开媒体的书面遗失声明;(三)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3 张第十一条 申请办理矿长资格证的单位可向各所在地煤炭主管部门或省监狱管理局、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集团领取申请表,也可直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门户网站( )下载矿长资格证申报材料经煤炭主管部门或省监狱管理局、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集团逐级核实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收件、受理(一)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核实工作对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二)州(市)煤炭主管部门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的复核工作对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三)省监狱管理局、省属国有煤矿企业集团对下属单位矿长申请- 4 -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条件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十三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州(市)和省监狱管理局、省属国有煤矿企业集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颁证、变更、补证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其原因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将延长办理的理由告知申报人第十四条 矿长资格证每 2 年进行 1 次检审矿长应当于初次培训结业期满 2 年内参加检审第十五条 矿长资格证检审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矿长资格证检审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7);(二)矿长复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三)任职单位采矿证复印件;(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3 张。
;第十六条 矿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检审不合格(一)所任职煤矿 1 个月内 2 次以上检查发现其作业人员未进行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二)所任职煤矿在日常管理、各类建设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三)不按规定参加矿长检审复训或复训不合格的;- 5 -(四)所任职煤矿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擅自组织生产的;(五)所任职煤矿两年内被停产整顿及不良记录累计达 3 次以上的第十七条 检审不合格者应当在 2 个月内参加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的复训和考试第十八条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以及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集团对所辖矿长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颁证机关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或者矿长被停职调查的应当暂扣其矿长资格证第二十条 所任职煤矿 3 个月内 2 次及 2 次以上发现有重大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颁证机关将吊销其矿长资格证第二十一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在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下内容:(一)颁发、变更、补证、吊销的矿长资格证;(二)矿长资格证的检审结果;(三)矿长培训、复训年度计划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 3 月 11 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施行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6 -附件:1.《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申请表》2.《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变更申请表》3.《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补证申请表》4.《云南省煤矿矿长培(复)训教学简况》5.《云南省煤矿矿长培训学员简况》6.《云南省煤矿矿长复训学员简况》7.《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检审表》- 7 -附件 1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申请表姓名 政治面貌出生日期 年 月 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职称 参加工作 年 月 日本人近照 (2 寸)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单位性质 身份证号码从事煤炭工作经历证号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矿井情况(√)生产矿井( ) 建设矿井( ) 其他( )培训机构名称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培训学时 考试成绩- 8 -培训机构意见年 月 日申报单位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州(市)煤炭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省监狱管理局或省属国有煤矿企业集团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省工信委意见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 -附件 2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变更申请表姓名 政治面貌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职务(职称)变更前任职煤矿本人近照(2 寸)证号 证号矿长资格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变更依据变更后任职煤矿 企业性质煤炭主管部门意见县(市、区)负责人年 月 日州(市)负责人年 月 日省监狱管理局或省属国有煤矿企业集团负责人年 月 日省工信委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0 -附件 3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补证申请表姓名 政治面貌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职务(职称)现工作单位本人近照(2 寸)证号 证号矿长资格证 有效期至年 月 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补证原因登报说明煤炭主管部门意见县 (市、区)负责人年 月 日州(市)负责人年 月 日省监狱管理局或省属国有煤矿企业集团负责人年 月 日省工信委意见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 -附件 4云南省煤矿矿长培(复)训教学简况培训机构名称:培训类别(初训、复训)培训教材培训时间 (年月)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培训学时 (时)本班培训人数(人)通过考核人数(人)补考人数(人)补考通过人数(人)教师简况姓名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专业 职称/职务 备注填表人: 联系:- 12 -附件 5云南省煤矿矿长培训学员简况培训机构名称: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煤矿矿长安全证号 身份证号 培训时间 (年月) 考试成绩填表人: 联系:- 13 -附件 6云南省煤矿矿长复训学员简况培训机构名称: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煤炭矿长证号煤炭矿长安全证号 身份证号复训时间(年月)考试成绩填表人: 联系:- 14 -附件 7云南省煤矿矿长资格证检审表姓名 政治面貌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职务(职称)工作单位本人近照(2 寸)证号 证号矿长资格证有效期至 年 月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年 月复训情况复训机构名称 复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复训学时 考试成绩复训机构意见年 月 日煤炭主管部门意见县(市、区)负责人年 月 日州(市)负责人年 月 日省监狱管理局或省属国有煤矿企业集团负责人年 月 日省工信委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