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固废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篇.docx
1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危险固废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篇下面是我共享的危害作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危害作业管理制度篇一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好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好监视暂行条例》、《XX省劳动安好卫生条例》、《搞好安好生产的务必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好第一,预防为主'的根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好 2、专心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好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务必经县级以上安好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举行危害作业,务必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务必有充分的安好措施,确保安好的前提下,并在安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好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害作业的安好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
举行罐内作业,务必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稳当的安好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好措施通常有以下几种: 安好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务必办理'"起重作业证'务必遵守《起重机械安好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好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好的处境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那么: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好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养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好守那么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务必使用安好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好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好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务必戴好安好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好要求:务必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处境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务必严格遵守"安好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处境时,务必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好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处境下,在安好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害化学品的使用,务必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举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害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好管理规定'。
6、其他危害作业务必执行有关安好管理规定 危害作业管理制度篇二 一、安好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务必安好,安好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好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举行安好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好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好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务必坚持举行安好学识教导,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好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察觉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奇怪或有异味,务必立刻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修理,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务必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合理保管 十、公司的全体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务必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理由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宏大职工不受教导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察觉产品质量问题务必立刻停产整顿,找启程生质量问题的理由,提出解决手段,将不合格产品歼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以下处境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展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刻中断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刻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刻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理由,提出提升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展现质量故障 安好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好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好生产负责 2、安好生产教导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举行安好生产根本学识、根本教导,人人树立安好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邻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好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好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危害作业管理制度篇三 建筑施工企业危害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养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巩固企业预防和操纵事故才能,促进企业安好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办部于2022年5月23日公布了《创办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观法》(建质[2022]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模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供给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笼罩工程工程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好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观法,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供给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范围应当笼罩工程工程已在企业所在地加入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加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创办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处境,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工程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创办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处境,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对等协商的原那么,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区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区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工程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好生产业绩、安好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好生产管理、安好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好生产业绩差、安好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
通过浮动费率机制,鼓舞投保企业安好生产的积极性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工程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创办工程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滚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工程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受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工程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视管理,把在建工程工程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处境作为企业安好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工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模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实时、足额的赔付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特意采纳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工程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肃穆查处 7、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好服务 施工企业应选中择能供给建筑安好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好服务和有保险才能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实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
目前还不能供给安好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好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企业供给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好服务建筑安好服务中介组织务必拥有确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好学识和管理阅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 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实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影响环境、人身安好、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1、职责 (1)工程组织成事故调查组,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抉择 (2)部门主管实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各类事故;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或照实反映事故处境,辅助事故调查 (3)安好环保办参与事故调查;制定、修订本制度,辅助行政部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熟谙木制度;建立事故档案,综合统计各类事故 (4)员工代表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维护员工正值利益 (5)员工实时照实逐级通知或报举报生的各类事故,辅助事故调查 2、工作程序 (1)事故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2)生产(工艺)事故: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误操作等造成物料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