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参考模板范本.docx
5页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安全专项方案一、编制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23]87号)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23) 5、《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99) 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23) 7、塔机使用说明书 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安排及塔机周边环境二、工程概况1、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2、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深圳 市 区 村 地块,地块西侧为 村,北依 ,东靠 3、建筑概况本工程建筑高度为149.5米46层商务公寓,总建筑面积为87203.84㎡,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为11278.96㎡,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为75924.88㎡,其中裙楼占19012.57㎡.地下2层,-1F层高为4.5米,-2F层高为3.5米,主要用于停车位、机房、设备用房等,地上部分塔楼42层,裙楼4层,主要为商业用房。
本工程建筑外立面设计比较规则,塔楼平面近似长方形;1F~4F为非标准层,1F楼层高度为5.9米,2F~4F楼层高度为5.1米,5F为避难层,楼层高度为5.3米,6层以上为标准层,层高为3米;标准层每层面积约为1380㎡;塔楼外立面采用铝板幕墙和玻璃幕墙,裙楼外立面设计为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和玻璃幕墙4、结构概况本工程结构类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局部裙楼为框架)塔楼核心筒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墙体内有4根十安型劲性框架暗柱,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塔楼核心筒外围框架柱采用型钢混凝土结构,框架梁设计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楼板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塔楼外围共有22根劲性框架柱,劲性柱从地下2层起至26层设置5、塔吊安装情况本工程C座为一标工程,为了满足工程需要,施工现场安装一台塔式起重机;A、B座二标工程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安装二台塔式起重机: 编号型号类型基础顶面标高第一次安装高度最终安装高度臂长C座塔吊QTZ160F平臂式-8.05m38.5m180m52.5mB座塔吊QTZ7520平臂式-13.65m47m206 m55m6、塔吊平面布置情况(附图)结合现场实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较复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相互碰撞,主要道路、施工现场临建设施上空高空坠物,邻近在建建筑物碰撞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该安全专项方案。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危险源可导致危险的情形主要安全措施1群塔作业1、相邻塔机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1、塔机高度错开2、实行塔机升节审批制度2、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1、制定交叉区域作业规则;2、设置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3、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3、作业过程中塔吊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机旋转相撞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3、实施突然停电应急措施;4、非工作状况塔机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相撞1、塔机吊钩停置安全区域;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3、监督检查;2塔机顶升加节项升加节过程中发生大臂相互碰撞1、定专人审批各塔顶升加节2、建立顶升加节审批制度3、顶升时现在专人负责监视4、与之干涉的相邻塔机停止作业3现场道路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1、吊物不超越围墙,严禁墙外吊物2、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4临时设施1、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1、搭设双层硬质安全防护棚;2、吊运过程中,吊物避开临时设施;2、工作中突然停电,吊物撞击临建设施1、吊物向临时设施方向运动时,限用高速或提前减速;2、执行突然停电应急措施;5已建及在建筑物1、起重臂高度低于建筑物时直接撞击建筑物1、划定工作区域,配备专人指挥;2、对回转进行限位,限制工作区域;3、设置塔机临近回转限位点报警装置。
设置限位点标识;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相交塔机高度错开,始终保持至少5m高差 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进对其进行充电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3、每台塔机上预备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4、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5、搭设现场临时道路及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范围以塔机起重臂覆盖范围的道路长度,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搭设标准以《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为准6、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提醒四台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7、各塔机运行过程中为防止发生碰撞、围墙外回转及变幅,各栋号塔机必须按规定轨迹及角度运行作业8、塔机附着完毕顶升时,由总监审批,同时告知其它各塔机施工单位,并根据各塔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合理安排,项目部与安装公司共同确认附着位置及加节高度后,填写附着升节报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安装作业。
附墙加节审批人: 联系: (二)使用作业具体规定: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5、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 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7、塔机在两塔交及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一下规则; 1)低塔让高塔: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进入两塔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5)客塔让主塔: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
8、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 (三)管理措施: 项目部对塔机安全使用建立监理监督、项目部管理、作业人员实施的管理机制 1、建设单位安全职责 (1)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上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5。
